“是的,一个固执又自信的老家伙。”尼克松上校说道,他是一个瘦高的白人军官,坐在马上,看起来随时会被风吹倒似的。
这两个美军中的中生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昨天晚上他们已经对“惊慌失措”的安东尼韦·恩将军进行过一次“批判”了。
虽然命令里说得很清楚,贝米斯高地附近出现了大量华人的军队。
但是,福特和尼克松却并不相信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可以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穿插到贝米斯高地去。
虽然在双方的巡逻队的冲突中,美军的损失更大,但是也不可能一点敌军的消息都搞不到吧。
基于这个推理,他们认为包围贝米斯高地的只是华人的小股部队,不可能超过两千人。
安东尼·韦恩将军是被吓破了胆,所以才不顾一切地要求他们增援贝米斯高地的。
两位团长看出了端倪,但是仍然坚决执行了命令——如果出现失利,需要承担责任的也是安东尼·韦恩将军,他们这些年轻人,恰恰可以借这个机会往上爬。
部队出发得很早,在中午之前就已经走了十公里。
临近正午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弗里曼农场。
此时正值春天,农场的田地已经种满了小麦,绿色的麦苗迎风招展,似乎在迎接这支美军部队的到来。
这时候,本来应该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但是福特和尼克松立功心切,他们想让部队再往前多走一些。
“传递命令下去,往前再走两个小时,然后再休息,安东尼·韦恩将军和宾夕法尼亚团的弟兄还在等着我们,我们要尽快赶到贝米斯高地!”
“是!”
几个传令兵骑着马向前向后跑去,整个队伍轻微地骚动了一下,就开始继续前进了,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美国人身上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还是很值得佩服的。
传令兵刚刚跑远,骑在马上的福特上校好像在风中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这股味道很刺鼻,像是钢铁燃烧散发出来的味道。
“你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了吗?”福特问身边的尼克松道。
尼克松的鼻翼抽动了一下,很快就捕捉到了那胡若有若无的味道。
“是哪里着火了吗?”
两人在马上伸长了脖子,朝四周看去,却没有看到任何烟雾。
风是从河边吹来的,那里有一个斜坡,站在他们的位置上,并看不到河岸的任何情况。
“也许有农民在放火开荒吧?”
萨拉托加不是无人区,在附**坦肥沃的河间平原零零散散地住着一些农户,要不然也不可能有弗里曼农场。
说到农民,他们又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他们在田地里穿行了那么久,竟然一个干活的农民都没有看到。
“人都去哪里了?”
“也许正躺在家里呼呼大睡呢,他们可比我们过得舒服多了。”
“可现在正是忙碌的季节。”
“谁知道呢?”
两位上校还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讨论出一个所以然,他们又听见了从哈德逊河的方向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这声音比雷声更沉闷一些,比河水的声音又绵长一些。
而且,这个声音正在一点点向他们靠近,那股刺鼻的气味也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