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没有太难走的地方,茅草变的稀疏,更多的是东一堆西一坨的灌木,树木变得越来越多并且越高大起来。也许这里是那位大侠经常走的路,连可怖的小爬虫也少了许多。他速度提高了很多,甚至有时是在山脊上连滚带爬不断蹦跳跃进。汗水把衣服再次打湿,他全然顾不了这些。唯一的念头就是:大侠啊大侠,别跑那么快,我都跟不上了。
现在已经是站在了主峰的山梁上了,环顾四周,四周皆是大山该往哪里找呢?遗留的痕迹在脚下的碎石中显得无法辨认,也许是大侠发现有人追赶而故意掩盖了也说不定。为什么他不让自己找到他呢?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他胡乱选定了一个方向,朝前走去。既然大侠不想见他,那就暂时找地方歇息一下再说,确实也有点累了。
听到前面有水声,阿三知道到了主峰水源地。有水就有一切。他精神振奋狂奔过去。
水,清澈见底的水哗哗的从眼前流过。拿出水壶放在激流的下面,很快盛满。先对嘴恶灌一气解决口舌之需。这才抬头打量这孤岛的生命之泉。
现在的阿三位于主峰的半山腰内侧面向湖中的地方,泉水从头顶四丈高的一个洞穴流出,水流不大,就像一壶水顺嘴倾倒下来的摸样,但贵在永不停歇,生生不息。
把目光收回,阿三看看四周,感觉没什么落脚之地。抬头看看有水流出的地方洞穴挺大,要不就爬上看看有没有能容身的地方?
从这里到上面的洞穴之间有几处可以下脚的地方应该可以爬上,关键令阿三下定决心要上去的原因是这些落脚地的岩石上面有攀爬的痕迹。
大侠!他来过这地。体内荷尔蒙立即爆发!有信念就有动力,大侠说不定就在上面,哇塞,就要见到梦中情人,不,梦中大侠,这动机,值得冒一冒险。手脚并用,噌噌地,几下就让他站立在了洞穴之中。
高不过三尺,幽暗无比,与想象中的奇妙之地有天壤之别。还好这只是个过道,脚下的水流预示着前面还有另外的洞天。
打开手电,当然宝刀屠龙依然在手,丈八蛇矛在洞中已无用武之地,放在洞口,他弯腰弓背向深处进发。打定主意对大侠来过的地方要一探究竟。
脚底水旁的石头依然光滑,边上的岩石倒是干燥。阿三就左右跳跃的往前迈进。洞穴不知有多深,反正脚下的水流一直不断,激发他一探究竟的豪情斗涨:我不信走不到头.
再长的路总有尽头,再长的河总有源头。说不好几个钟点后,阿三来到一大厅,泉水就从前方大厅的水池冒出。到了,总算到头了。完成一件心事般他一屁股坐在水边的石头上。
手电照了照泉水,方圆数丈,深邃不见底,令人感觉不像是大山上的泉而像平地的一个小湖。真是奇了怪了,山肚子里竟然有这洞天,见识了。更让人长见识的居然在大厅的一侧有光线透入。
山肚子里有光?奇景。看好脚下的路,跨过水流,来到那发光的地方。是个洞,连接外面的洞。
“哈哈,不小耶,像个窗户。”把头伸出那二尺高的窗,他发现自己竟是在大海之上的半山腰。底下波涛滚滚,上面云儿朵朵,美哉,这真是个好地方。探回头,又仔细大量了一番,总结道:除了稍显阴暗潮湿,这可以当成一个永久的家了。风刮不着,雨淋不着,有水,再弄几尾鱼放养在水池中,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哪管他外面海浪滔天。好好,太好了。今晚就住这里了。就是光线太暗,要弄把篝火燃放在这里就好了。可惜火机不在了。
有睡的地方就行,其他再想办法。现在趁天还不黑,要把3号的皮箱睡袋啥的弄过来,就安生了。说干就干,把背包拿下,放在一个足以睡觉的平台大石上。他转身就往回走,决定去取回行囊。
路已经比较熟了,他顺原路很快返回洞口,爬下三四米的高地,重新来到半山腰。目测了一下方向,他向戈兰高地的位置进发。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几经周折才下到山脚下,又沿湖走回到3号,这时天已大黑。频繁的使用手电,电池有点电量不足,发出昏暗的光线。幸亏对这地方熟悉才没走弯路回到3号驻地。
眼前的一切又令他大吃一惊:有人入侵。一地的东西,底朝天的箱子,最重要的是睡袋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