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鸿生在来县衙之前,就已经通过那两个临时衙役嘴里,得知了这个县衙的大致情况。
在衙门里头讨饭吃的人,除开要练就自己的一副厚脸皮之外,他们就得练就一颗七巧玲珑心,以便随时讨上面的人的欢心。
想要讨得别人的欢心,就得投其所好,就得学会努力的钻研。
上面人喜欢的,那就是他们自己喜欢的。
上面人讨厌的,那就是他们自己讨厌。
只要是在衙门里头待过的人,一般都知道袁二爷的脾气。
他们其实都知道,袁二爷这人啊,没多大的爱好。
他不喜欢黄金银子这样的黄白之物。他平常就爱写写诗,吟吟诗,再画几幅画。偶尔,还会到各个馆子里,吃几回宴席,品尝一下骊水县的各个美食。
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喜欢听,别人说他的好话。
袁二爷年纪不大,今年才三十八。从来没有下地干过活,常年养尊处优,所以他那张脸养的白白嫩嫩的。身躯也是白白胖胖的。
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别人拍他的马屁。
这马屁拍的越响亮,越真诚,越好听,他脸上的笑容就越多,他的心情就越愉快。
这样的话,找他办事儿,就会相对容易一些。
袁二爷不管怎么样,那也是县令太太的小舅子呢!
他这个县太爷的小舅子,说出来的话,谁不敢给他面子呀?
但凡是长了脑子的人都知道,想要办成一件事儿,尤其是一件大事的时候,首先就得学会巴结袁二爷,然后就得巴结县太爷的太太袁氏,再次,就得把县太爷老人家,服侍的妥妥当当的。
这样一来,想不办成事儿,都难啊!
……
袁二爷他是一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通过刚才这么一番细节了之后,他虽然不知道,这呈上拜帖这么一个人物,到底是谁。可是,他也明白,对方应该是一个来头不凡的家伙。
拿着那张洁白又散发着香味的纸,仔细的看了几遍之后,袁二爷忍不住的在心里嘀咕了。
“这难道就是大家族的底蕴么?”
小地方的人,不管是那座买卖的,还是那些家有良田千顷的地主乡绅,他们哪里有那个本事,用得起这种纸啊?
想到对方指责自己接触,袁二爷就把手上那张拜帖,轻轻的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叔,你带路吧!”
“这回,我亲自去迎接去。”
袁二爷不是那种恃才傲物,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
恰恰与此相反,他懂得利用身边的一切优势。
对于那种身上有大价值的,他是经常性的主动屈尊,满脸热情的结交。
每次到了这个时候,他都会说出,“来者都是客嘛,何必将他们拒之门外?”
……
袁二爷带着瘸子,还有吴三虎家的小儿,走到后门之后,他这一下子注意到了,那群人前头的吴鸿生。
在袁二爷发眼里,吴鸿生的衣着打扮,虽然有些怪异,不像他们这边的南方人。可是,他身上的衣物,没有一丝一毫的皱纹。
笔挺,干净,长袍,窄袖,显得他现在特精神。
腰间的那个皮带,也有些讲究。上面还挂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小刀,以及一个香囊。
他脚下的那双靴子,底子还很高。皮制的,还被擦得蹭光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