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下旬,天羽族帝子金晨阳百岁诞辰,宴邀三界。一时间,每天都有无数的豪族前来拜贺。
天羽界就像一片大陆被打碎之后,残破的碎片一块块漂浮在虚空之中,到处都是浮空岛。
“哇!原来天羽界长这样,好多浮空岛,好漂亮!”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引起周围不少拜贺的客人侧目。
声音传来的方向是一片白色的神羽。那神羽看似古朴,却透着流光溢彩,隐约有一个凤凰的虚影,不似凡物。
神羽之上有三个男人。说话的那个看起来不过五六岁,银发墨瞳,穿着一袭红白相间的锦袍,粉雕玉琢的模样可爱。
坐在他旁边的是一袭白衣的俊俏公子哥。
他唇红齿白,面冠如玉,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白脸。
两人身侧还有一个站着的红衣男子。那男子一袭银发,虽然生有胡须,但看起来一点也不苍老,反而是平添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娘亲你快看,哇,好多百灵鸟……”
那小白脸一般的俊俏公子哥立即敲了小家伙的头一下,“叫错了。”
“喔,二哥。”小家伙揉了揉额头,委屈巴巴喊道。
这一行人,正是叶慕兮一家三口。帝君的身份不能暴露,叶慕兮曾和天羽族炎家结怨,也不宜暴露,所以仨人隐姓埋名,乔装成冥家的青年子弟,前来拜贺。
南宫凛原本打算装成一家三口,但叶慕兮不愿意和他扮两口子。好端端的爹娘,小家伙现在只能喊大哥二哥。
叶慕兮嫌南宫凛生的太好看,给他贴了假胡须,和原先大不相同,但还是很好看。
她自己女扮男装,用胭脂稍稍修饰面部轮廓,和女装之时大不一样。
小家伙也稍稍改了一点模样。他破壳以后,眉眼又长开了一些,乔装也容易。
并没有直接易容。
因为凡是以灵气或宝物易容,哪怕对方看不到你的真容,但修为高深或有异宝者,一眼就能看见脸上一层灵气。
以脂粉假须修饰,虽只是人间的易容之道,但这个世界鲜有人知,不容易被识破。
“大哥,我想要鸟!百灵鸟好看!”小柿子指着天空飞过的一群百灵鸟道。
南宫凛倒不计较称呼,他可是一度被叫大渣渣的人。
随手一挥,将玉骨琉璃灯扔向百灵鸟,瞬间,百灵鸟被收入灯中。
很快,青衣灯影返回,放出百灵鸟。
百灵鸟有很低的灵智,发现被抓,便围着小柿子叽叽喳喳飞着。
小柿子咯咯直笑,和百灵鸟玩的不亦乐乎。
只有玉骨琉璃灯默默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神器,它曾经打过那么多至尊,杀过那么多魔族,镇压过那么多凶恶滔天的妖兽。
但如今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被主人扔出去,给小主人抓鸟、抓鱼、抓蝴蝶……
神器也是有自尊的好伐?天天干这种事,真是回忆当初叱咤风云的日子……
正追忆往昔,就听身边的小家伙道,“哇!蝴蝶,好漂亮的蓝蝴蝶!大哥我要蝴蝶!”
南宫凛向玉骨琉璃灯看了一眼,青衣灯影很主动地嗖地一下,将那一群蝴蝶兜了回来。
“哇!灯灯你好厉害。”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奶声奶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