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这就算欺你太甚啦!你的承受能力也太差劲了点儿。”
秦歌很不屑的撇撇嘴,把撬棍丢在曹义松的脚下,指指兰博基尼,说:“既然你说我欺负你,那好,你自己来砸,要是不砸报废了,我就把你砸报废了。”
曹义松气的浑身都在颤抖,众目睽睽之下,秦歌就敢如此羞辱他,简直就是一点都没把曹家放在眼里,如果现在有一把枪,他真想先给秦歌一梭子,打完了换弹夹再来一梭子才解气。
“给我一个理由。”
想起父亲曾说,如果真的与秦歌发生冲突,切记要抢占道德制高点,只要占住理,无论发生多么大的冲突,家里都有回旋的余地,毕竟古武者并不是超脱一切的神仙。
他深吸口气,说:“曹家对你一再忍让,那是给唐老面子,如果你真的不知好歹,我曹家也不会怕了你。”
“呵呵!这话说得有气势,曹元兴教你的吧!背了多长时间?蠢货就是蠢货,有你这么一个惹祸精在,你曹家就是宇宙首富也得完蛋。想要理由是吧!好,给你。”
秦歌笑着指指不远处的奔驰g55,道:“那是我的车,理由够充足了吧!据说半年前有辆宝马别了你的车,你愣是追了人家几条街,然后把人家的车砸了,还刮花了女司机的脸。我对你的脸不感兴趣,只是让你把自己的车砸了,不过分吧!”
曹义松语塞,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嚣张行为感到后悔。
砸人家车的这件事是他最喜欢在别人面前夸耀的几件事之一,因为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来欺负别人的,没想到一辆破宝马竟敢别他的车,这不是活腻歪了么?别说追几条街,就是到天边也得追啊!
在这件事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没招谁没惹谁的,比新闻里那些讨薪的民工还要委屈,身为曹家二少,受了委屈怎么办?当然是找回场子了,大丈夫快意恩仇,车给丫砸了,女司机?长得太丑,刮花了脸都算整容,不找她要钱都是少爷大度。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一直都坚定的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想到现在位置转换,他才感受到,原来被砸车的那一方更委屈。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官员也好,富翁也罢,因为占有的社会资源较多,就自然而然的高人一等。
工人在厂子里出了事故,贱命一条,活该!可轮到他们自己,哪怕是修脚的时候被刮个小口子都恨不得杀人全家。
人与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只要财富不均,这一点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如果有一天大部分人开始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生命也不平等时,这个世界就离完蛋不远了,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世界正大踏步的向着这一天迈进。
见曹义松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秦歌挑挑眉,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说:“发什么愣呢?赶紧动手,老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出的话,你居然敢不听,这不是存心让我丢人么?有钱人了不起啊!有钱人就可以随便让别人丢人么?”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样花样无耻的,秦歌的言行将“纨绔”这两个字拉低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围观的有钱学生们全都热血沸腾。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啊!太特么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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