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倩下了夜班,下午时分才从床上爬起来,先仔细洗了个澡,清理了一下身上的熬了一夜的汗水油渍。
虽然她以前也三天两头在外面上夜班,但等那些人没劲以后都会休息,晚上她也可以一觉睡到天亮,早上如果客人还有精力,那她还有一顿早餐吃,然后洗个澡回家干自己的事。
她仔细清理了身上的毛发,她上次买的除毛膏和除毛贴不是很好用,让她有些疼。
接着又细心在膝盖上涂抹了厚厚的粉底,让膝盖看起来更白一些,不至于引起不适。
之后花了一个小时画好了妆,虽说是淡妆,可也花时间,她一向是不化妆不见人的,如果家里有客人的话,她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厕所将妆画好再出来。
轻轻将头发扎了起来,留了云髻在耳侧,她本想留起及腰的长发,长发是女性的特征,她觉得男人应该更喜欢长发的美女。
只是之前有一个资助她的变态,喜欢从后面拽她的头发,喜欢看她的头高高昂起时,难受又无助的样子,鉴于那个变态追加了不少资助。
她也就剪短了头发配合他,毕竟长发掉起来比较快,只是现在看起来却有些亏了,不该为了那点钱去剪自己留了很久的长发,如果丁昱喜欢长发她就要花更大的功夫了。
现在长发不再,但也算不上短发,仔细打理一下倒是可以盘起来。
她有些犹豫,时间够不够,要不要去做头发呢,也许可以去换一个新发型,反正是免费的。
每次做发型的时候,她都偷偷在男理发师身上摸一阵子,摸到他打冷颤,随后抛几个媚眼,再娇滴滴的叫几声好哥哥,理发师就总会红着脸给她免单。
说来也奇怪,她只要一进那家常去的理发店,所有男理发师都会向狗一样围过来,争先恐后的想给她做头发,有的甚至会为了能有一次给她理发的机会,而打起来。
世界上的男人不都这个样子吗?为了像她一样的漂亮女人,甘心做一只舔狗,她想。
她不由感叹自己有魅力,周围的男人都围着她转,她甚至觉得自己以后的老公,家产没有一个亿以上根本就配不上她。
不过丁昱不一样,她有强烈的直觉,丁昱和其他男人不一样,虽然她认识的男人中不乏有钱的,但那些人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就是条狗,有些甚至连条狗都不如,想到晚上就能试试丁昱的成色了,她眼角不由又有些湿润了。
脑海中也不由幻想起来,丁昱感情专一,据说还非常非常有钱,死了老婆也没子嗣,正适合她不是吗?如果没有像她一样的天使出现,丁昱可能要孤独一辈子,她这是在拯救一个迷失的灵魂,多大的功德呢。
看着眼前上百只口红,她有些犹豫了,选哪个色号适合今天的妆容呢?
说起这些口红,她又想起了那些追求她的小男生,有些是大学生,有些是高中生,有些是初中生,她眼前的这些东西大都是他们送的。
那些小孩子,总是轻轻撩拨一句就面红耳赤,被水淹没,不知所措,那些稚嫩的面庞,露出这样害羞又期待的表情,真是太有意思了。
她可以轻易的在几十个这种未经人事,心智不成熟的雏儿之间游走,送过口红化妆品和红包的就发一句“爱你,么么哒。”
缺钱了就发一个“在吗?”加上一个可怜的表情,那些小舔狗总会秒回,而且嘘寒问暖,发来红包。
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后,一句“去吃饭了,去洗澡了,回聊。”也就随手打发了。
当然,为了维持关系,每晚都要群发一句“宝贝,晚安。”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发一张尺度大一点的图片。
她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些孩子回完“晚安”以后,会用她的照片干什么,从古至今,男人不都这样嘛。
不过这些小屁孩虽然好哄,远比应付给她资助的那些老油子简单一万倍,可惜的是,他们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油水也很少,拿出生活费给她送点化妆品就是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