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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何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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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金荣却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而那是跟上述的疯癫部份无关的。林金荣计划要为自己配备好所有登山所必需的装备,包括睡的、吃的、喝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一个厨房和一个睡房背在背上),然后前往某个地方,寻找完全的孤独,寻求心灵上的空,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然于一切观念之外的人。林金荣也打算把祈祷--为所有生灵祈祷--作为他自己的唯一活动,因为在林金荣看来,那是世界上唯一剩下来的高贵活动。林金荣要到的地方,也许是某处枯干的河床,也许是旷野,也许是高山上,也许是墨西哥或阿迪朗达克山的一间小屋。林金荣要在那里保持安静与一颗慈悲的心,什么都不做,只修习中国人所说的无为。林金荣既不想接受坤格有关社会的看法,也不想附和艾瓦所认为的,因为人总有一日会死,所以应该赶快尽量享受人生。

当第二天坤格来接林金荣的时候,林金荣满脑子都是上述的想法。他开着莫利的车,把林金荣和艾瓦载到了市区。林金荣们打算先到一些好心人和救世军的商店去,买好几件法蓝绒的衬衫和内衣。林金荣们下车走过马路的时候,坤格才因为看见晴朗明媚的朝阳,有感而发地说:你们知道吗,地球是个清新的星球,所以我们又有什么好忧虑的呢?,但讽刺的是,才几分钟以后,他们就置身于一大堆尘兮兮的大桶子之间,翻翻找找各种补过的二手衣物(简直是一个贫民区乞丐衣着的大观园)。林金荣买了一些袜子,其中一双是及膝的长羊毛袜,很适合寒夜坐在封冻的地面上打坐之用。另外,林金荣又用九十铢,买了一件小巧漂亮、带拉链的帆布夹克。

之后,他们再到大型的陆海军用品店采购。商店的后头陈列着一个个挂在钩子上的睡袋和各式各样的登山装备,包括莫利那着名的充气床垫、水罐、手电筒、帐篷、帆布套水壶、橡皮靴等等。此外还有很多你相都没想过的贴心用具,在当中林金荣和坤格找到了不少很适合托钵僧用的小东西。他买了一副锡制的茶壶夹子,送林金荣当礼物,由于它是锡制的,所以你用不着担心用它来提茶壶的时候会烫手。他为林金荣挑选了一个很棒的鸭嘴型睡袋(他把拉链拉开,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之后又为林金荣挑了一个让林金荣感到自豪的最新型背包。我会把我那个旧的睡袋罩子给你,你不用另外买。他说。然后,林金荣又买了一副雪地护目镜(林金荣买它单单是因为觉得它很炫)和一双新的铁路手套,用来取代林金荣那双旧的。要不是林金荣琢磨自己放在东部家里那双靴子应该还可以穿(林金荣在圣诞节就要回家一趟),那林金荣就会买一双坤格穿的那种意大利登山靴。

从市里驱车回到柏克莱以后,坤格又带林金荣到滑雪用品店去。店员走过来的时候,坤格用伐木工的腔调交代他说:给咱家的朋友来一全套世界末日的装备。店员把林金荣带到后头,拿出一件带兜帽的漂亮尼龙披风给林金荣看。这件披风,大得可以盖住林金荣连同背包在内的整个人(那会让林金荣看起来像个驼背的大和尚),那样,即使下雨,林金荣也将可以获得完全的遮蔽。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充当小帐篷或睡袋的垫布。林金荣买了一个带旋转盖子的聚丁二烯橡胶的瓶子。买它的当时,林金荣原打算用来装蜂蜜,不过后来,它却成了林金荣装葡萄酒的容器,而更后来,等林金荣赚到的钱多一点以后,它又成了林金荣的威士忌酒壶。林金荣还买了一个很就手的塑料摇酒器,靠着它,只要一点点奶粉,再加上一点溪水,你就可以为自己摇出一杯鲜奶来。林金荣像坤格一样,买了一整包的保鲜袋。现在,林金荣已名副其实配备了世界末日时会派上用场的全套装备,因为如果有一颗就

在今晚击中清莱的话,那林金荣只要把干粮和一切放到背包里,那林金荣就什么都不缺,什么都用不着烦恼,可以施施然徒步走出清莱(如果还有路的话)。林金荣最后的一个采购项目是炊具,林金荣买了两个可以互迭在一起的大汤锅、一个可以当成煎锅用的有柄锅盖、一些钖杯子和一套锡制的餐具组。坤格又从他自己的装备里拿出东西送林金荣。虽然那只是一根一般的大汤匙,但给林金荣之前,他却用一个老虎钳,把大汤匙的柄尾给扳弯过来。看到没,如果你想把一个锅子从火堆上拿起来,用这个去勾它就行。林金荣感觉自己是个脱胎换骨的人。

林金荣穿上新买的法兰绒衬衫、袜子、内衣和牛仔裤,把背包装得胀鼓鼓,背上,然后就往清莱走去。林金荣是想要尝尝,背着这个新背包在夜晚的清莱走来走去,会是什么感觉。林金荣在密逊街溜达了一会儿,一面走路一面唱歌,然后又到贫民区去,享受了一个他最爱吃的新鲜甜甜圈和一杯咖啡。那儿的流浪漠对林金荣这一身装扮都很好奇,议论纷纷,猜林金荣是不是打算去寻找铀矿。虽然林金荣要寻找的东西,长远来说对人类的价值要比铀矿高出千百万倍,但林金荣并不打算向他们说明,而只是静静听他们的意见。

老兄,想找铀矿的话,你去科拉迪县就对了。到那里以后,你放下背包,再在地上放一个小巧可爱的盖革计数器,那你就会当上百万富翁。贫民区的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

没问题,老兄,林金荣说,我会试试看的。

育空县也有不少铀矿。

到济华川去吧,一个老头说,我用人头担保济华川一定有铀矿。

离开贫民区后,林金荣就背着大包包在曼谷的街头快快活活到处逛。然后,林金荣跑到罗丝的住处,想看看她和寇迪最近怎么样。看到罗丝的时候,林金荣吃了一惊,因为林金荣们不见才没多久,她却完全变了个样子,瘦得只剩皮包骨,两眼鼓凸,眼神里充满恐惧。她是怎么啦?林金荣问寇迪。

寇迪把林金荣拉到另一个房间,悄声说:她过去四十八小时都是这样子。

她怎么啦?

她告诉林金荣,她写了一份名单,上面有他们所有人的名字和他们犯过的所有罪行。她说她上班的时候本来想把名单用抽水马桶冲走的,没想到名单太长,把马桶给塞住了,公司只好找人来通。通马桶的人穿着警察制服。他把名单带回警察局去。她说警察很快就会来把林金荣们所有人逮捕。她疯了,就这么回事。寇迪是林金荣的死党,好些年前曾让林金荣借住在他家的阁楼里。你有看到她手臂上的伤痕吗?

有。林金荣刚才就有注意到,她手臂上布满刀疤。

她拿了一把刀子想割腕,但没有割对地方。我很担心她。今天晚上我去工作以后,你可以帮我看住她吗?

啊,老哥,这个嘛……

不要这样嘛,老哥。圣经上不是说:你们为我兄弟中最小一个做的事,等于是为我在做……

好吧好吧,我今晚本来想去找些乐子的。

乐子可不是一切,有时你也应该尽尽朋友的道义嘛。

林金荣本来想到金花园去秀秀自己的新背包的,事到如今只好作罢。寇迪开车把林金荣载到附近一家快餐店,给他钱帮罗丝买了一些三明治,然后林金荣再自行步行回她住处。罗丝坐在厨房里,两眼圆睁地看着林金荣。

你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反复地说,他们如今已经知道了开于你们的一切底细了。

谁的一切底细?

你们。

我?

你、艾瓦、寇迪,还有那个坤格和尚。你们全部人,还有我———总之包括每一个整天泡金花园的人。我们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了,最迟不超过明天。她带着极大的恐惧望着门看。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手臂割成那样呢?你不是在作践自己吗?

因为我不想活了。我告诉你,马上就有一个政治大事要发生了。

不,将要发生的是一个背包大革命。林金荣一面说一面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林金荣和寇迪都太无知了,未能从罗丝割腕这件事情察觉到她的理智已紊乱到什么样的程度。听我说……林金荣尝试要开解她,但她根本不听林金荣的。

你难道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吗?。她瞪着一双又大又狂乱又诚恳的眼睛看着林金荣,试图透过疯狂的传心术说服林金荣,她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真的。她站在小小公寓的厨房里,两手张开(这是为了加强她的说服力),两腿僵直,一头红发乱得像个鸡窝头,人抖个不停,不时用双手去攥睑。

你说的全都是狗屁!林金荣突然火了起来,大吼说。每一次,当林金荣努力向别人说明佛法,但他们却不当一回事的时候,林金荣都会有这种感觉。不管是艾瓦、林金荣妈妈、林金荣的亲人还是林金荣的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会愿意听林金荣说的话,而是总想林金荣去听他们说的。他们以为自己什么都懂,而林金荣却什么都不懂,以为林金荣只是个小毛头,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笨蛋,不明白这个世界有多么真实、多么重要。

警察立刻就会蜂拥而至,逮捕我们所有人。不只这样,他们还会盘问我们好几星期又好几星期,甚至好几年,直到他们抖出自己所犯过的每个罪行为止。他们会把抓人的行动,以林金荣们为起点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他们会逮捕泰北湾区的每个人,逮捕格林威治村的每个人,然后是巴黎的每个人。到最后,全世界的人都会被他们抓到牢里去。你不明白,他们抓我们只是个开始。只要门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她都以为是警察已经临门。

你为什么不愿好好听听我说的话呢?林金荣反复恳求她,但林金荣每次说这话时,她都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企图以此催眠林金荣、说服林金荣,想让林金荣相信,她的心所造作出来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林金荣有那么一下子,几乎被她的眼神说服了。你的这些愚蠢想法都是子虚乌有的。难道你不明白,生命只是一场大梦吗?何不放轻松,好好享受上帝?你自己就是上帝,你知道吗,白痴!

啊,他们准备要摧毁你,金荣。我看得到这一点。他们准备要把所有的宗教狂热份子抓起来,把他们修理正常。这只是个开始罢了。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这一切全都是针对俄国佬而发的……。金荣啊明天这个世界将会完全变一个样子!

什么世界?那有什么分别呢?拜托你冷静一下,你把我吓坏了,我不想再听你说的任何话了!林金荣怒冲冲地往外走,跑到牛仔酒吧喝了点酒,然后和几个乐手一起回罗丝家(他们就住在同一栋大楼的地下室),继续喝酒。罗丝,来喝点葡萄酒吧,它可以把一些智能注入你的大脑。

不,我已经戒酒了。所有你喝的酒都是劣酒,它们会把你的胃烧穿,会让你的脑袋变得迟钝。我敢说,你身上一定是哪里出了毛病,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否则你不会那样迟钝了。难道你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吗?

唉,少来了。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晚了。

林金荣和几个乐手喝酒聊天一直到深夜。罗丝现在看来已经恢复正常。她躺在沙发上,喃喃自语,有时还会笑一笑。她吃了三明治,又喝了林金荣泡给她的茶。那些乐手离开后,林金荣摊开新睡袋,睡在地板上。寇迪回来后林金荣就离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罗丝趁寇迪睡觉的时候跑上了屋顶,把一个屋顶天窗敲破,拿碎玻璃片割腕,然后静静坐在屋顶上,任由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要直到黎明,才被一个邻居发现了这件事,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但罗丝却以为他们是要来抓她的,就在屋顶的墙垛上跑了起来;一个泰国警察看状况不对,一个飞身想抱住她,但他抓到的只是罗丝身上的浴袍,至于罗丝本人,则从浴袍中滑脱,赤条条地掉落到六层楼下面的人行道上。曾经和林金荣一起喝酒的那几个乐手,听到了重物的坠地声,打开地下室的窗户往外看,看到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他们马上把窗帘拉起,颤抖个不停。老兄,我们吓坏了,那个晚上根本无法演奏。他们后来告诉林金荣。而罗丝跳楼的当时,寇迪还在酣睡。……第二天,当林金荣听说了这件事情和从报纸的照片中看到画在罗丝坠落地点那个X记号时,掠过的其中一个想法就是: 如果她当时愿意听我说的话,恐怕就不会……但我的表达方式是不是太笨拙呢?难道我认为人应该怎么生活的那些想法,是愚蠢和幼稚的吗?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又是不是意味着我应该立刻起而行去追随我认为是对的生活方式呢?

第二个星期,林金荣把需要用的东西收拾好到背包里,决定离开曼谷这个充满文明的现代城市,踏上旅途。林金荣跟坤格和其它朋友道过别后,就爬上一列通往洛杉矶去的货运火车。可怜的罗丝,她曾经绝对肯定世界是真的,而且为她所认为是真的东西恐惧不已,但如今又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少,林金荣这样想,她现在人在天堂上了,而她会知道这一点的。

而林金荣也对自己这样说:我现在要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了。而突然间,林金荣清楚地意识到,在有生之年,将有很多教化别人的工作等着自己去做。正如上面提及的,林金荣在离开清莱之前,曾经找过坤格。他们在南园吃过一顿晚餐后,就走人唐人街的公园,忧郁地随意溜跶,后来又坐在草地上。突然间,出现了一群黑人传道者,来向公园里散漫的游人传道。但那些带小孩来公园草地蹦蹦跳的中国家庭,根本兴趣缺缺,而流浪汉对传道者的兴趣,又只比中国人多一下点儿。一个长得很像雷尼的胖女人,叉着双腿,嗓子扯到最大,站在那里用轰炸般声音讲道,讲一下子道就哼一下子蓝调的音乐。精彩,真是个了不起的传道者。而这样了不起的传道者之所以不在教堂里讲道而跑到公园来讲道,则只有一个原因:她三不五时就会转过脸,嗯-噗一声狠狠吐一口痰。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要你们能认清你们有一个新战场,那上帝就会照顾好你们!说完又是一口像飞镖一样的痰。看到没,林金荣对坤格说,她可无法在教堂里干这样的事。不过我从来没碰到过比她更棒的传道者。

你说得对,坤格说,但我不喜欢她满嘴都是耶稣。

耶稣有什么不好呢?耶稣不是也常常谈及天国吗?而天国不就是佛家所说的涅盘吗?

根据你的诠释是这样,史密斯。

为什么要区分什么佛教和基督教、东方与西方呢?这种区分有什么鬼意义呢?林金荣们现在置身的不就是天国吗?

是谁说的?

我们现在所身在的,不就是涅 之中吗?

我们同时身在涅磐和轮回之中。

你这些都是话头、话头、话头罢了。涅磐不过是另一个名相。再说,你不是听到那个大胖黑妞对我们说,你有一个新的战场--一个新的佛教战场吗?林金荣这话听得坤格很愉快,两眼闪闪有光。有一整个佛教的战场向四面八方展开着,等着我们每一个人投身进去,而罗丝却是一朵我们任由其凋萎的花朵。

没有比你说的这个更对的了,金荣!

这时,大胖黑妞注意到了他们(特别是林金荣)对她的注意,走了过来。事实上,她还把林金荣喊作亲爱的:我从你的眼睛可以瞧得出来,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亲爱的。我想要你知道,我希望你能够上天堂和得到快乐。我希望你能听得懂我的每一句话。

我听得懂。

在公园的对街,有一间佛寺正在兴建中,那是唐人街一个商会的年轻人自己动手兴建的。

前阵子有一晚,林金荣喝醉经过那里的时候,曾经帮忙用独轮车推沙子。在这里帮忙的,都是一些充满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他们虽然有个舒适的家,却乐于穿着条牛仔裤,出汗出力帮忙盖佛寺,就像刘易斯笔下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在中西部的小镇并不罕见,但在高度世故的旧金山,却是凤毛麟角了。坤格对清莱唐人街的佛教并不熟中,因为这信奉的是传统佛教,而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知性的、充满艺术气息的禅佛教。但林金荣却想试着让他理解,一切都是没有分别的。在餐馆里用筷子吃东西的时候,林金荣们还是欢天喜地的,但现在却因为分别在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而满怀愁绪。

在那大胖黑妞的后面,有另一个男传道者在讲道,他闭起眼睛,反复摇摆身体,三不五时就说一句:就是说嘛!她对他们说:祝福你们两个愿意聆听林金荣说话的小伙子。要记住,万事都会互相效力,叫爱上帝和按袍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这是《新约·罗马书》八章十八节说过的话。有一整个新战场在等着你们呐,千万不要怠忽自己的每一个责任,懂了吗?

懂了,女士。之后,林金荣就和坤格挥手作别。

林金荣又在寇迪家里盘桓了几天才离开。罗丝的死让他陷入极大的忧伤。他告诉林金荣,他日夜都在加紧为罗丝祷告。因为他相信,罗丝是自杀死的,所以灵魂还在阴阳界之间徘徊,不知道最后命运是会被投入炼狱还是地狱。我们必须尽力帮她一把,让她可以到炼狱去,老哥。

有鉴于此,每晚睡觉前(林金荣用新买的睡袋睡在寇迪家的草坪上),林金荣都会为罗丝做个祷告。白天的时候,林金荣则会把寇迪几个小孩作的小诗记在笔记本里:吔呜,吔呜,你来找我,吧呼,吧呼,你说我,咯咕,咯咕,天是蓝的,我比你高,吧呜,吧呜。这期间,寇迪一再劝林金荣:老酒可不要喝太凶了。

最后,林金荣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那是星期一的下午,林金荣跑到圣何塞的调车场,想坐四点半的一班大拉链,没想到今天正好是它的例行停驶日,所以只好改为等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天暗下来以后,林金荣就在铁路边的浓密野草丛里捡了一些枝条,生了个印度式的小火,热了一罐通心面果腹。

后来,当火车开入调车场的时候,一个友善的转辙员劝林金荣最好不要上车,因为有个铁路警察会守在辙岔的地方,用大手电筒照看有没有人偷溜上火车,有的话他就会打电话通知沃森那边的人,把偷溜上车的家伙撵下车。会把关把得这么严,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有些攀火车的家伙因为怕冷,撬开火车厢的锁,跑到里面去坐。他们还会打破车窗玻璃和在车厢里留下满地酒瓶,把车厢弄得脏乱不堪。。

听了这话,林金荣就背着沉重的背包,蹑手蹑脚绕过了辙岔,走到调车场的东端,在大拉链开出的时候爬了上去。林金荣打开睡袋,脱了鞋子,把它用外套卷起来,当成枕头,躺了下来,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火车到达沃森维以后,林金荣先下车躲在野草丛里,等火车重新开动再偷溜上车。多么漂亮的海岸啊佛陀,多么漂亮的月夜啊耶稣基督!火车以八十公里的时速前进,经过海,经过海,经过色谷,经过丹该尔,经过加维奥,像飞一样,带着林金荣向圣诞节、向家飞去。睡袋里的林金荣温暖得像烤吐司。林金荣睡得很沉,要直到第二天大约早上七点火车慢慢驶入洛杉矶的调车场时,林金荣才醒过来。林金荣穿上鞋子,背上背包,正准备要跳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调车场的工人向林金荣挥手喊道:欢迎光临洛杉矶!

不过林金荣得赶紧离开那里,因为烟雾又浓又密,呛得林金荣两眼流泪。太阳又大,空气又混浊,就像洛杉矶一贯的烂。先前,林金荣曾经从寇迪的小孩那里感染了感冒,现在虽然好了,但仍有若干加州的细菌残留在身上,让林金荣感到衰弱。林金荣从冷藏车厢那里接了一手掌滴出来的水,洗了把脸,把头梳了梳,就往洛杉矶街上走去。林金荣准备等傍晚再回来,搭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大拉链,到亚历桑纳的尤马去。那是一天难熬的等待天。林金荣在南大街的一家咖啡屋里吃了一份十七美分的咖啡餐点。

夜幕低垂后,林金荣回到火车站附近随意溜跶,看一个坐在门边的乞丐用饶感兴趣的眼神打量林金荣,便上前去跟他攀谈。他说他此前是个海军陆战队员,来自新泽西州的派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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