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美女法医宋泽美不顾一切爱上的男人,至少,需要具备三个特征,1是聪明,2是扛得住她的职业,3是会享受美食!”
烧烤大院里的美食赛开始的时候,别墅里,县城首富的独生女儿,丁雪兰,穿着一条橙黄色的瑜伽裤,运动背心,坐在别墅活动室的秋千上,一边,轻轻的荡着,一边和美艳的嫂子李秀梅,谈论着县城里比较优秀的青年女性。
“所以呢,我始终觉得,别看陈星在法医中心和宋泽美,呆了那么久,但应该没有什么用,宋泽美,或许会对陈星有点好感,但根本不会爱上陈星。”
“因为,宋泽美这个人我太了解了,我和她是高中的同学,你知道她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美艳的嫂子李秀梅,不由得有些好奇,因为,她在丁雪兰家,整整一天都没有出门,就是为了等陈星工作结束之后,大家一起吃个饭。
结果等到现在,也没动静。
美艳的嫂子李秀梅,就和丁雪兰闲聊,不知怎么就聊到了宋泽美的身上。
因为,法医本就不多,女法医,就更少,青春靓丽,又漂亮的女法医,就更是少之又少,听说丁雪兰认识宋泽美,美艳的嫂子,李秀梅,就有点好奇,毕竟,美艳的嫂子李秀梅,也想知道,陈星平日里都接触什么人。
“是什么?”美艳的嫂子李秀梅,紧张。
丁雪兰噗嗤一下笑了,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宋泽美,你要是光看她的外表,那无疑是个娇滴滴,人畜无害的美人。”
“可实际上,她可是个狠人,在学校的池塘里,抓个青蛙,当场解剖那都是小意思,更可怕的是她,她最喜欢美食,却能拒绝美食。”
美艳的嫂子李秀梅,闻言一愣:“哈?”
丁雪兰噗嗤一下笑了,一边当着秋千,一边说道:“从小,我爸就说,这世间,每一个人都要发自内心的欲望,钱,美食,全力,当喜欢的东西,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人是无法抗拒的。”
“丁雪兰,特别喜欢美食,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她却能够,完全的控制住她的食欲,用我爸的话说,她就很反人性。”
“是那种,能够完全克制自身人性的人,厉害的很,所以,陈星帅,长得高,聪明,有能力,对她的职业,应该也扛得住,但是……她真正最热爱的是美食,陈星,给我的感觉,对于吃的,没有什么要求,所以,这一点,就应该完全不符合她心中白马王子的定义。”
“那假如,陈星,也喜欢美食呢?”美艳的嫂子,李秀梅,好奇的问道。
丁雪兰一愣,随后噗嗤一下,笑弯了美眸,说道:“如果陈星也喜欢美食,那大概是俩人,合得来,但真想让宋泽美,爱上他,那陈星,可就得,去学一身的好厨艺,毕竟,对于美食家而言,这世间,最有魅力的男人,当然就是能烧的一手好菜的家伙!”
这话,让美艳的嫂子,李秀梅,噗嗤一下,就笑出了声来。
“做菜?陈星,大概是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