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赵均拖着两米多长的吊睛白额大虎回到山脚下的清秀村时,已是傍晚。
这么一只大虎在村中出现,自然少不得一番围观。
以及议论纷纷。
村里人都很好奇,这个一年前被救回来的大牛,是怎么杀死一只全村猎人加起来也可能打不过的大虎。
但他们更加畏惧,大牛竟是能凭借一己之力杀死一只全村猎人加起来也可能打不过的大虎!
跟在赵均身侧的阿秀,则是兴奋地享受着村里人的羡慕,和敬畏。
一蹦一跳地,像极了一个炫耀自己新玩具的小女孩。
赵均没有将大虎搁在阿秀家门口,而是拖到了小木屋前。
阿秀自一年前父母双亡,目前仍是一人独居。
虽说在清秀村,大家都认识阿秀,邻居们也很和善,很照顾女孩儿。但如果家里放了一只可以卖出天价的大虎,那一切就难说了。
人心险恶,不外如此。
即便是心地淳朴的山里人,值不值得他们冒险的,并不是别人家里藏了什么宝贝,而是,我能不能活着抢到这个宝贝。
很显然,村里没人认为自己能在大牛家里活着抢到这只大虎。
此时,在小木屋前,赵均与阿秀正商量着如何处置这只明显不止是用来吃的大虎。
“大牛,把这虎皮剥了吧,听说小镇里有人出高价收购。大虎的皮,肯定能卖好多钱。”
“大虎的骨头能入药,切肉的时候千万别破坏了。”
“还有虎筋、虎爪、虎肾、虎胆……呀,这么多要卖的,我都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了。”
赵均摇头道:“虎肉我们吃了,虎血我有用,虎爪也留下,至于其他的,你叫村长帮忙看一下,能卖就卖了。”
阿秀好奇道:“你要虎爪做什么,难不成要做武器?”
“到时你就知道了。”
“那虎血呢,是要做虎血酒吗?听说虎血酒滋阴壮阳,舒筋活骨,但喝多了容易上火……”
说到这,阿秀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变得有些扭捏起来。
赵均看了她一眼。
阿秀低着头,声若蚊蝇。
“那虎鞭要不要给你留着……”
赵均哑然失笑。
“卖不了吧,我不需要。”
经这一说,阿秀的脸上更红了。
赵均没好气地说道:“莫要想些乱七八糟的事,赶紧解了大虎,晚上还得烧肉。”
“哦。”阿秀低着头,红着脸,跑去打水了。
待阿秀走后,赵均细细打量着地上这只两米长的大虎。
虽说从未解剖过老虎,但赵均自信凭自己的手感和刀法,是可以无损将皮、骨、肉、脏分离开的。
不一会儿,阿秀拎了一大桶水过来。
赵均手持长矛,再次在虎腹沿着之前的伤口,轻轻一划。
除了虎头完好无损,整个虎腹都被切成了两半。
赵均又轻挥手中长矛,前端的小刀飞速舞动着。
刀光剑影,层层推进。
在阿秀眼中,血腥的解剖,竟是被赵均演绎出了刀法的出神入化。
一时间,她竟是有些看痴了。
不一会儿,大虎就被解剖完毕。
皮归皮,肉归肉,骨头、内脏、长筋,摆放得整整齐齐。
就连虎血,也全都一滴不落地接在早就准备好的一个木桶中。
在山上刚杀死大虎的时候,是有不少血流了出来,但赵均很快就用战气将伤口堵上,因此浪费得不多。
一旁的阿秀看得目眩神迷,只觉世间最为高明的屠夫,也不过如此。
赵均轻吁一口气,刚刚的一番动作,看似简单,实则消耗很大。
有手生的原因,也有大伤初愈,对战气调动尚不娴熟的关系。
不过,看着鲜红的虎肉,赵均觉得,这一切都是值的。
“阿秀,招呼下左邻右坊,晚上吃虎宴。”
阿秀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