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沐星人只有一个,却有好几个明星都提出了要求,公司高层也挺为难的。
沐星只是个实习生,但是这个实习生却引起了这么大的竞争风波。
立哥听到风声,立刻表示不同意。
他作为林捷的经纪人,林捷参加的活动,人气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他的生计,如果把沐星这个会让摇钱树摇钱的高手放走了,林捷的人气万一有下滑怎么办?
谁也不想赌。
他是绝对不可能让沐星离开林捷的。
而且,立哥手里有沐星的实习合同,因为当时沐星就是和立哥签的合同,而不是和公司的人事部签的合同,而沐星并不知道。
所以立哥跟高层谈判的时候,就说过林捷和沐星的关系不错,如果公司硬行要求沐星离开林捷去跟其他的明星化妆,或许沐星会有情绪什么的。
万一她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公司的损失可就大了。
公司的人自然也调查过,沐星和林捷的关系确实不错,加上合同的事。
因此,公司高层经过研究决定,还是让沐星负责林捷,但是重大活动的时候,必须让沐星给其他几位明星也化妆,要不然真安抚不了那些名气更大的明星们。
所以他们才会给沐星这么高的待遇,每次出差的补贴和福利都相当的高。
沐星看到合同的最后,发觉公司要求她在十年之内不得离开公司,而且十年后,如果她要离开的话,必须培养下一个人接手她的工作,而且那个人的水平必须要跟她相当才行。
沐星看到这儿,就直接笑了。
这等于是卖身契呀。
她还想在化妆的同时在研究一下其他的方面呢,如果真的被困在这个公司,那就等于再也没有什么机会了。
而且公司给的待遇福利再好,她也不需要。
现在她有房子,手里头也有一点存款,家里的环境虽然一般,但是并不需要她很努力的工作,以补贴家用。
所以公司的这些条款可以说对她来说都没有什么吸引力。
她只是用惯了林捷这一个脸部模特,不太愿意换人罢了。
可是看到公司这么自欺欺人,沐星觉得自己还是离开比较好。
立哥看着沐星把合同看完,但是却没有拿笔签字,顿时有点担心,看着沐星问道,“沐星,这合同你不满意吗?我看着工资待遇很高啊,而且福利也不错,你怎么不想签呢?”
沐星道,“我虽然需要工作,但是并不希望被困在这里十年。
所以立哥,抱歉,我可能要离开了!”
立哥惊呆了,“你说什么?”
他想象过,沐星可能会提出修改一些合同条款,毕竟她化妆术好,有资格提。
但是他没想到,沐星居然提出要离开!
要离开,这三个字一说出来,就意味着他的钱,他的房子,他的车子也像水一样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