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的草原上什么都缺——除了草和兔子。
在民不聊生,肚子比脑子更重要的年代里,繁殖能力极强的野兔们,扛起了养活整个食物链的重任:草蛇、鹰、雕、黄鼠狼、狐狸、狼、狗,人,甚至是苍蝇蚊子……无数的动物靠着野兔果腹,汲取这这群啮齿类动物从生到死的全部营养。
当然,并没有某一种动物对此心怀感恩。他们反而对兔子们愈加轻视,各类捕食者们,将能否捉到一只兔子作为衡量同类合格与否的标准。而这一标准放之大漠而皆准,从刚成年的黄鼠狼到初习马术的少年郎,猎一只兔子,都是他们人生中的必修课。
而兔子们对此,也并没有什么怨言。他们甚至不知道抗争与拼搏——这也难怪,全天下的兔子,除了一只有幸陪着女主人登月的前辈以外,再没有出过任何一个代表『性』人物。兔子们自己,也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逆天改命,我命由我不由天之类的机会。就算有一些灵智比较高的野兔,一生的夙愿,不过是找一个和蔼而富有的人类小姐做主人,能让自己度过好吃懒做的安逸一生。
不过,总有例外。
大漠的太阳总是如此毒辣,饶是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沙尘暴,也难掩其光辉。
一只兔子抽动着耳朵,坐立在地上,鼻头微动,警觉的观察着周围。
她的耳朵除了可爱之外,还有更实用的作用。方圆五十米之内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兔子的耳朵。
身旁有一些同伴在抓紧时间吃草。这个时候,正是附近的野兽们起床觅食的时间,兔子们也不例外。此处距离兔子洞有一些距离,在被长着尖牙或手臂的猎食者们发觉之前,他们需要尽快进食,在这该死的大漠之上再苟活一天。
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动蓬草的沙沙作响声。负责放哨的兔子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意味这安全。
可惜,她还是太年轻。地面上安静,并不等于没有危险。五十米,对于一些捕食者来说并不算太远,比如——张弓搭箭的人。
一只利箭裹挟着刺耳的破空声,向放哨的兔子『射』过来。她敏锐的听觉并没有派上什么用场,躲闪不及,被利箭『射』在身上,扎了个透心凉。
其余的兔子立刻停止进食,一哄而散,逃窜进附近的草丛里。
而最倒霉的那只,还没有死。透体而过的利箭伤到了脏器,却还不至于让她立刻死亡。三瓣嘴儿咧开,涌着鲜血,长而结实的后腿抽搐着,想要将自己的身体翻过来逃跑,却怎么也做不到。鲜血和生命一起快速的流逝,她挣扎着,却于事无补,弱小,可怜,又无助。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卧槽!你咋是灰的!”一个年轻人哼着小曲,拎着短弓,蹦蹦哒哒的走过来。他对着地上还没死透的兔子踢了一脚,啧啧称赞着:“嚯!还挺肥!可惜了,小爷杀你不是为了吃——你这肉可太腥了。”
说着,年轻人蹲下身子,拔出腰间的蒙古短刀,翻来覆去在兔子身上找着下刀的地方。
他不缺肉吃,只是快过冬了,原来的帽子有些旧,便想着弄几张兔子皮,让阿妈给自己做一顶新帽子。眼前这兔子就不错,个头大,皮也大,虽然有箭孔,但也无伤大雅。
哼着小曲,猎刀刺进了兔子的腹部,娴熟的将『毛』皮与肌肉开始剥离。鲜血染满了手,按着的兔子依旧没有完全断气,痛苦的抽搐着,年轻人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残忍,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
他的动作熟练快速,很快剥下一张不错的皮。将兔皮举起,对着阳光看了看,满意的笑起来。
“好大的一张兔子皮呢!”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清脆好听的惊叹声。年轻人一惊,回过头去,却看到一个个子不高,穿着汉人服装的年轻少女,甜美的笑着,可爱非常。
汉家姑娘?
对于草原上的儿郎来说,娴静温婉的汉家女是一种别具吸引力的异域风情。年轻人被北境大风磨砺出的黑红『色』脸颊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操』着不太流利的汉话:“姑娘,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谁重要吗?”少女俏皮的眨眨眼,看看少年的脸,又看看他手里的兔子皮,眼里满是好奇:“那张皮,可以给我看看吗?”
“当然!”少年毫不犹豫的答应道,爽快的将兔子皮递给少女。
“哇!真的好大!”接过兔子皮端详了一番,少女惊叹着,又看了看地上那鲜血淋漓的兔子尸体,兴奋的问着:“这兔子,是你猎来的?”
自豪的挺起胸脯,还用巴掌拍了拍,少年朗声道:“正是!”
似乎是被他的样子逗乐了,少女掩嘴轻笑起来。
明明知道这笑声不是嘲笑,少年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挠着后脑勺,腼腆的低下头,却正看见少女裙角下『露』出的一双绣花鞋。
大漠上很少见到绣花鞋。这不仅是汉家女子独有的女红工艺,更代表着她们所追捧的独特审美——三寸金莲的魅力。
少年从没见过汉人女子的小脚,只是听几个打过秋风,上过汉人姑娘的大叔酒后炫耀过。有人追捧,认为真的独具魅力;有人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畸形。
而那些争论此时全都被少年抛在脑后,此时,他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双绣花鞋,满脑子只有三个字:真好看。
当真是四海之内皆足控。
注意到少年炙热滚烫的眼神,少女羞涩的笑着,不仅没有像其他汉人女子一般严守礼教,将脚收回来,反而踢了踢裙摆,绣花鞋晃啊晃的,俏皮的道:“好看吗?”
“嗯!”少年忙不迭的点头,“好看!”
“讨厌~”少女娇笑着,躲远了一点,却又微微提起了一点裙摆,在原因转着圈,冲着年轻人勾了勾食指,天真而又妩媚的道:“你过来!”
屁颠屁颠的跟过来,大男孩儿兴奋的道:“怎么了姑娘?”
“你……”少女嬉笑着,笑靥忽然变得妩媚,说着不合礼数却让人浮想联翩的话语:“想亲一亲吗?”
这个年代,聊斋还没有完本,就算已经出版,也不是这个不认得汉字的小伙子看过的。明明事情开始往暧昧而异常的方向发展,少年却一点儿不觉得反常,咽了口唾沫,喘着粗气道:“想!”
“嘻嘻~”少女笑着,挥着手示意他过来。待少年走进前,她有抬起脚,俏皮而高傲的道:“跪下吧!”
抖m的属『性』深深烙印在每个人类男子的心里。丝毫不觉得草原雄鹰的儿女对一个女人下跪有什么不妥,少年果断的跪倒在少女面前,兴奋而紧张的喘息着,脸部慢慢的向那双绣花鞋靠近。
那是一双白『色』的绣花鞋,上面绣着朵没见过的花。针脚很细,从鞋口里依稀『露』出一双白『色』的丝质短袜,看起来可爱而动人。
“来,亲呀!”少女催促着,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少年却发觉得到她的语气变得『性』感而撩人。
喉结上下滚动着,少年的脸渐渐靠近,就在他的嘴唇即将靠近那只绣花鞋的时候,两人的身影忽然同时一滞,时间仿佛停止在此刻。
“砰!”
一闪而逝的功夫,不等那少年如愿以偿吻到那只可爱的小脚,他的整颗人头却忽然炸开,血和脑浆喷洒出来,从某种角度上讲,真是肝脑涂地。
那少女似乎早有准备,拿着那张兔子皮遮在脸跟前,挡住了溅『射』而来的血浆。
“切,白痴。”天真无邪的笑容瞬间消失,一米五的少女冷着脸,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让你猎兔子,还敢扒皮?”
蹲下身子,拔下少年腰间的短刀,少女将刀『插』进尸体的腹部,笨拙的想要剥皮,同时轻松的自言自语道:“祝您……醍醐灌顶!”
纤细可爱的少女哼着歌,夹杂着一些奇怪的话语。
当空的烈日依旧毒辣,阳光下,却上演着前所未有的一幕。
原来兔子并不一定永远都被捕食。她想着。
从那天起,她再也不是一只任诸类野兽宰割的野兔。她开始杀狗,杀狼,杀人。从未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