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越来越深了。
而今晚的演出,也逐渐到了尾声。
在接连几首欢快的歌曲之后——
场上的聚光灯,还有酒吧里的灯,忽然都熄灭了。
整个天台一片黑暗。
接着,新的前奏响了起来。所有人在漆黑中,聆听着、感受着。渐渐地,有些人原本沸腾愉悦的心情,开始变得平缓。
这是一首抒情曲。
当唐莺唱起第一句歌词时,一束灯光打在了她的身上。她静静地唱着,闭着眼睛感受着这一刻。她察觉到,属于灰姑娘那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即将响起。今夜之后,明早太阳升起时,这聚光灯下的主角,众人瞩目的焦点,都将不会再是她。
一切都会恢复原状。明早的第一节课是动力气象学。中午会跟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去学校食堂吃午饭。然后下午去图书馆看资料,其余的空闲时间再关注关注气象小实验,和跑研究室……
她唱得格外深情。
而脑中想的却都是些与唱歌无关的事情。
一曲终了,舞台上的灯光也全都灭了。场下一片安静,直到酒吧内的灯光再次亮起时,才有人缓过神来,率先带头鼓掌。随即,其他人便也跟着鼓掌。在热烈的掌声中,人们看向舞台上,却不见主唱的身影。
就在唱完歌的那一刻。唐莺就像逃跑似的,熟门熟路地去到后台,拿起自己的布袋包,便摸着黑离开了酒吧。她中途撞到了几个人,但因为太黑了,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撞到了谁。
穿过二楼充满饭香味的美食广场。她发现很多人都聚在落地窗边,观看着楼下发生的事。唐莺这才想起来,刚才她在舞台上紧张坏了的时候,多亏了让楼下出事的这个人,拯救了她。虽然舞台上的音响声很大,但在她意识到已经没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她时,当所有人都围在护栏边上,看着楼下的情形时。她隐约间听见了警报器的声响。
想到这里,唐莺飞速地窜入人群,便往里挤,她费了些力气跑到了前排。看着下面那个大叔正一边动作夸张的搞笑着,一边将一旁地上的玻璃碴捡起来,放回玻璃框上。有的玻璃刚放上去,便稳稳的待在上面。也有的,放上去之后掉了下来,碎成了更小的碎块……
唐莺这才知道。原来,楼下在表演魔术。
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那位大叔一边表演,一边不粗辛苦地捡着。
观众们看得很开心。观察得很仔细,却根本没有抓住这位大叔的任何bug。
可也只有刚从舞台上下来的唐莺明白。或许他每一个看似轻松的动作,都做的既小心又谨慎。生怕被人看出来。却又害怕别人看不出来,不会体谅他。
被拼好的玻璃,有的完全愈合起来了。也有的,虽说成功放回窗框里了,但是还有着明显的玻璃裂痕。外面的天早就已经黑了,一楼展厅里的灯非常亮堂,碎玻璃外也加了一盏大灯。在这么好的灯光条件下,玻璃上的裂痕非常明显。
唐莺觉得二楼的角度,需要扭着看,这个位置看着确实不太舒服。于是她早就跑到了一楼的人群里。工作人员拉了一条黄线,把人群隔到一定距离外。即便如此,前排的人仍旧离大叔很近。可以清楚的看见他到底有没有做手脚。可最终,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做了什么手脚……
他确实是一块一块的将玻璃拼回了玻璃框上。中间会动作滑稽的在观众面前展示。例如他左手拿一块玻璃碎片,右手也拿一块玻璃碎片,然后他交叉、翻转,又活跃地蹦了几下,背在身后再拿出来给大家一瞧。刚才那两块玻璃碎片,融合在一起了,变成了一块大碎片。
大家都觉得他很厉害。又是惊讶,又是鼓掌的,非常热闹。
直到最后一片碎块被拼到玻璃框上时,那块大玻璃依旧没有变回它原本的样子。上面仍有许多的裂缝,让人感觉推它一下,或者迎面刮来一阵东南风,这扇玻璃还是会碎成满地渣的。
就在这个时候,大叔从角落处拿来他的道具。那是一块很大的黑色布。在布的中间是他的名字“哈尔·博格”。他的中文口音很标准,他说:“现在,我要来画上最后的神来之笔了。”
说罢,哈尔就站在了那扇裂纹很多的玻璃前,缓缓将黑布举过头顶。神奇的是,举到头顶还不算是结束。那块布依旧在上升着,逐渐超过了哈尔的身高。直到完全把那扇玻璃给遮挡了起来。
人们一直看着那块布往上升,然后它竟然不动了!?
黑布的中心是大大的“哈尔·博格”,中文版和英文版,字体很俏皮,一看就是哈尔的风格。
再然后——
只见“唰”的一下,那块布便落了下来。
玻璃完好,可哈尔却不见了。
就在人们四处张望,一面寻找,一面猜测着哈尔会从哪个方向出来时。身后的马路上响起了两声喇叭响。
有人转过身去——
停在马路上的那辆越野车,正是撞碎展厅玻璃的罪魁祸首。
“看!他在那!”
“我找到了哈尔了!”
哈尔在后座笑得一脸得意,他招了招手道:“今天玩得很开心,各位晚安!”
说完,那辆车还是堵在拥挤的道路上,并没办法甩甩尾气,扬长而去。大家都来围观哈尔的演出,所以这条很少会拥堵的道路,今天难得的堵了,还堵到了凌晨!
有人冲到车前想要哈尔的签名,却发现哈尔早已不在车上了。而更多的人,则是在研究那块愈合的玻璃。现场也有记者在采访安保,是不是提前对这块玻璃动了什么手脚。
唐莺耸了耸肩,打算回家。
在混乱的人群里行走着,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二十五。她发觉这个点,三楼的露天酒吧也到了关门时间。而且因为一楼和二楼,都是自然闭馆、闭店的原因,所以才会开到这么晚。而现在,那位调皮大叔的表演结束了。可想而知,过不了多久,这里的人恐怕还会更多一点点。
唐莺的脚步放快了一点。这是她第一次在凌晨半夜,感受到了上班高峰期才有的赶车恐惧。她不得不佩服一下名人效应的伟大。
走着走着……
唐莺停下了脚步。她四处张望着,长发在晚风的吹拂下,稍稍有些飘逸。她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但几番转身欲寻,却都没找到。
似乎有谁,在哼着歌。他哼的是……唐莺今天在舞台上演唱得最后一首歌。
那首歌是唐莺唯一的原创作品。
是她在中间五分钟休息时,临时从包里翻出来,给乐团成员们的。她向大家鞠躬拜托道:“即便演奏的很烂也没关系,听她唱得时候,即兴伴奏也没关系,我很想在第一次登台演唱时,唱这首歌。”
虽然这种要求很无礼,但乐团里的大家都热爱音乐,所以很明白、也很理解唐莺的这种心情。对他们而言,在酒吧演奏是常事。可对唐莺而言,这是她第一次站在舞台上当主唱。既然她都说了演奏的很烂也没关系,甚至即兴伴奏都可以。三个人看着那个平时总喜欢躲着大家,自己默默练习的唐莺,如此真诚的……给他们深鞠一躬的诚恳模样。作为同样热爱着音乐的同病相怜之人,也确实没理由拒绝。
于是大家便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了这首歌的演奏。而唐莺唱得,更是让全场都沉默了。宛如被洗涤了心灵。直到她唱完了,都不知该作何反应。
唐莺的头发变得有些凌乱,但她却始终没有看到谁在哼她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