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亲的卡车行驶在回程山路上。
“你说谁?唱《阿姐鲁》的那个?”副驾位置上苟着的二人中的蒋永秀一脸诧异,
“她叫孟珍珍啊,我们刚才不是还在路边见过她?”
“她刚刚也在?!!”陆隽川握着方向盘的双手一紧。
“阿川你这个不认人的毛病可真要命。”
刘成挂着一只乌青眼,一笑扯到了脸上伤口,疼得嘶的一声。
“你小心点!”蒋永秀转过去查看他被打裂的嘴角。
“这么漂亮的姑娘,换件衣服就不认得了,我看你以后要怎么讨老婆。”
刘成握住蒋永秀轻抚他伤口的手,嘴里还不忘挖苦自己的好兄弟。
“老刘,你这话就不对了。要不是看你和喝醉的人打起来,我怎么会把人丢下?”
陆隽川额角青筋别别跳,打开车窗让夜风吹进车里,好像这样才能疏散一下内心的闷气。
“是夜里眼睛不好使吗?为什么换了衣服就认不得人?”蒋永秀好奇道。
“说来话长了,那还是自卫反击战的时候……”
“咳咳。”一边的陆隽川大声地清清嗓子。
刘成自觉失言,撇撇嘴道,“反正就是头部受伤了,现在认脸的功能不太好使。
光看一张脸的话,男的女的他都分不出。只能靠其他的特征来认人了。
所以要是认的是衣服,不就是换一件衣服马上就不认识了。”
“那你今天也换过衣服,我也换了,他怎么还认得我们?”蒋永秀追问。
下山的路有许多道弯,陆隽川一边保持住车速,流畅地打方向,一边解释,“嫂子,我见过你好几回了,身高、身型、声音还有很多其它的特征我都能记得,不会认错。”
“我懂了,其实你没有记住珍珍什么样,所以她换了衣服你就不认得了,”蒋永秀接道,“你都不认得她,那你要问她的什么事呢?”
“……”
陆隽川一时语塞,他记住了孟珍珍的声音、气味、她瞳孔的颜色、跳舞时的动作和她小手的柔软触感,但这并没有什么帮助,他刚才确实没有认出来她。
“我看他是想要耍朋友啰。也是,二十啷当岁的小哥,连女娃的手都没有摸过……哎呦,”刘成捏住腰间作怪的手投降道,“我不说,我不说了。”
“嗯!就是要谈朋友。”陆隽川在一边郑重点头。
“我看是不得行,”蒋永秀摇摇头,“我和珍珍初中开始就是同桌,她有个亲梅竹马的邻居哥哥姓雷。我们班上还有个男同学叫严树的,把她看得跟眼珠子似的。我看她是不会答应你的。”
“那些瓜娃子怎么能和我们陆隽川比,咳咳,”刘成发现自己嘴瓢了,但是看蒋永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忙改了口,
“陆川比我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但是,秀儿,你说实话,阿川帅还是你们男同学帅?”
“那别说我们男同学比不上,你个砍脑壳的也比不上好嘛,”蒋永秀大笑,“不过比赛涎皮搭脸的话,你就是第一名,谁都比不上你。”
车一下山,路便一马平川,陆隽川看着前方,英俊侧颜挂着轻松的笑意,
“嫂子,你得帮着我呀,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们才是自己人啊!”
……
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顶着一对熊猫眼醒来的孟珍珍决定打起精神来。她确实是个颜控,但她坚决抵制一切舔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