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问:“那个带你走出树林的小女孩长什么样子?”
“黑黑瘦瘦的,比我矮。”凌兮回忆到,“应该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穿的挺寒酸,看到我的镯子后眼睛就移不开了,作为报酬,我就把镯子送给了她。”
停顿下笑说,“坦白说,我挺舍不得的,那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说,小孩子带银能避邪,鱼代表吉祥,寺庙里请高僧开过光的。”
黑耀已经百分百确定凌兮才是真正救主人的人。
主人回来找救命恩人,他跟着。
尤记得,当初找到温宝宝时,她黑瘦矮小,穿的寒酸,手上却带着一个十分别致的银镯子。
凌兮是富家千金,视金钱为粪土,连一百亿的卡、珠宝、钻石都不要,更不可能在救人之后,提出那样的要求。
主人当时身受重伤,只记得救命恩人左眼角的一个红色印记。
凌兮救的主人,巧遇温宝宝,恬好,温宝宝的左眼角也有一个红色印记,主人便认定是她救的他。
温宝宝出身贫寒,面对那么大的阵仗,邪念起,将功劳占为已有,被主人带回Y市后,成为司家二小姐,从此麻雀变凤凰。
凌兮的左眼角有一颗红色泪痣,这正解释了当时在海上主人没有杀她的原因。
凌兮见黑耀神色复杂的望着他,笑说:“不相信啊?”
“相信!”黑耀目光幽深,语气低沉,“你救的那个大哥哥,是主人!”
凌兮怔住。
“D国二十前发生一起动乱,关系司家和南宫家,后被平息。”黑耀不急不徐的说:“十一年前,十六岁的主人掌握两股势力大权,血气方刚的他国庆期间到D国处理军火走私,后意外坠机,幸得一个小女孩相救争取了救援时间。”
停顿两秒后说:“那个女孩,左眼角有一个红色印记!”
凌兮下意识的抚上自己的眼角。
当时在海上,司冥绝明明差一点就掐死她,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手放松。
是因为看到她眼角的红泪痣?
这时,黑耀又说:“三个月后,主人来到这里找救命恩人,找到了眼角有红色疤痕的温宝宝,为报答她的救命之恩,将她带回Y市,后被先生太太认作义女!”
凌兮瞳孔一缩。
当初那个小姐姐是温宝宝!
“我现在就告诉主人,你才是他真正的救命恩人!”黑耀掏出手机,“温宝宝是个冒牌货!”
“不要!”凌兮摁住黑耀的手,“不要告诉他。”
以司冥绝的个性,知道温宝宝欺骗了他,定会大发雷霆,那么,温宝宝的下场将会十分惨。
知道自己这么多年认错救命恩人,一定会来找她。
她就快死了,一切都太晚了。
心悸的厉害,原来,他们的缘分,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
“必须告诉他,否则,主人会被蒙骗一辈子!”黑耀此时十分憎恶温宝宝,她欺骗所有人,抢了凌兮的功劳。
突然,手背一热。
仔细一看,却是鲜血。
抬头,只见凌兮鼻子在流血。
黑耀愕然,“你又流鼻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