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双脚俯跪着,拿着一块湿布使劲儿擦拭着地板上那片醒目的血渍,整个屋子毫无生息,只有布与地板相互摩擦发出的声响。
时间过得挺快,他努力的擦洗,终将这块脏地儿弄干净了。
停顿几秒后,战战兢兢地去了卫生间,又洗手又换衣服。
随后,在衣柜里快速拿出几件发黄的旧T恤,索性装进包里开门就走了。
他没发觉,当关门的一瞬间,床下伸出了一只颤抖的血手,正企图慢慢的向外移动。
独自一人走在寂静、凄冷的路上。
临近中午了,求生街此刻渐渐地热闹起来,街上零星的有几个刚下班的工人,抗着锄头、钻头,有说有笑的朝盛峰走来。
盛峰低头掩面的想从旁边赶紧过去,不曾想,一声清脆、爽朗的男声叫住了他,“嘿,兄弟,喂,兄弟,等等啊。”
他听见这陌生的呐喊声,脚步愈发走得更急快,没有停下的意思。
那个男工小跑跟上了盛峰,大力的一拍,“我说,你咋走这么急啊?”
“什么事?”盛峰这才突然停下,站住脚,扭头看向对方。
“你呀你呀,一个大男人,怎么包都不会收拾啊,你瞧,这是不是你掉的啊?”说着,将背包的衣服重新收拾好。
这男工见盛峰自己终于装整齐了,便乐呵呵的说,“这才对嘛,一看就知道你是没媳妇儿的,哈哈,单着就是这幅邋里邋遢的模样,我也是,结婚以后就好了,嘿嘿,有人管着。”正准备回到自己的工友队伍中去。
他却突然发现眼前这个小伙子的衣角怎么全是红色,他大惊失色的叫了声,“哎,你受伤了呀?这是什么啊?血吗?”
边说边将衣角拉上来看,盛峰立刻阻止到,“没有,没有,这是杀鸡时留下的,谢谢你,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不等这位男工回话,便匆匆离去,留下身后一片猜忌、疑惑与不解。
他他却突然发现眼前这个小伙子的衣角怎么全是红色,大惊失色的叫出声,“哎,你受伤了呀?这是什么啊?血吗?”
边说边将衣角往上拉扯来看,盛峰立刻拍掉朝他袭来的那双粗糙的手,即阻止到,“没有,没有,这是杀鸡时留下的,谢谢你,我还有事,先走了。”极力的撇清自己与血迹无关。
说完,不等这位中年男工回话,便匆匆离去,留下身后一片猜忌、疑惑与不解。
他回到工友队伍中,走了两三步,心里憋屈着,就又回头看了几眼。
这个背着破旧行囊的小伙子有点不对劲似得,但又说不上来。
盛峰猜想自己可能是衣角不小心蹭到洗手台了,着实有笨的潜质。
不想被他人看见自己的行踪,因此,健步如飞的走出这条街道,转过拐角,便来到了大马路上。
他四处张望一番,不远处,一排排枝繁叶茂的枣树,香气扑鼻,枣花虽娇小,但朵朵争相开放,好似向路人展示自己傲人的佳作。
车水马龙的A区大道,餐馆闹热的迎宾声,水果摊贩的叫卖声,学生三五成群回家的嘻哈打笑声,无一不透露出点滴的幸福感。
他总感觉大家的眼神都在看自己,最不喜欢被关注,挺不习惯的。
盛峰,可是儿时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如若不是爸妈的原因,想必此时正在何地何苑赏花品酒吧,享乐自己的美好一切。
人生呐,就是如此,猜不透,也算不尽,不可能总是满你心意,足你事成。
跌的重,才知有多难,摔得狠,才明错多深。
鬲中滋味,任人品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