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来日方长。陆承远安慰着自己。
这女孩,他明明很早就遇到过的。
他还记得,两年前,他到A.市出差的时候。那天因为周秘书还有业务要处理,他便自己开车,准备去拜会老朋友。由于路况不熟,在拐角处一不小心,车子撞到了一个女孩。
多年以后,陆承远始终记得,那个女孩穿着一条米色的裙子,脚上搭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骑着一辆小电驴,迎面而来。
因为陆承远逆行的缘故,女孩躲闪不及,迎面撞了上去。
那是陆承远开车多年以来,第一次出的事故。还好车速很慢,女孩没什么大碍。
不过陆承远下车查看的时候,她那蹭破皮的膝盖,看起来有些血肉模糊,看着都疼。
素净的小脸上,眉头紧皱,额上还冒着密密的细汗。也不知是骑车的缘由,还是强忍疼痛的原因。
在那之前,陆承远一直以为所有女孩都是怕痛的,而且是但凡磕个淤青,蹭破点皮,总要鬼哭狼嚎上几个小时。
因为从小陆远芝就是那样的。不光是陆远芝,包括他其他亲戚家的女孩,也是那样。
可是眼前被他撞倒的女孩却没有哭,只是眉头紧蹙,甚至还拒绝了他送她去医院的要求。
只见她自己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医药箱,很快就自己娴熟地包扎了起来。
“小妹妹,还是让我送你去医院吧?”陆承远再次提醒道。
“不用了,去医院也一样。我这刚学的护理课,刚好派上用场。”
说着收拾好东西,自己站了起来。自个儿全身上下检查了一遍。
陆承远还以为对方会提出赔偿问题,没想到女孩拍拍裙子上的灰,让陆承远帮着把电动车扶了起来,试了一下没问题就要走了。
“这就走了?赔偿……”陆承远还没说完,就被女孩打断了。
“不用了,一点小伤,就磕破点皮,没什么大碍。”
其实这些都还不是让陆承远对她念念不忘的原因,最让陆承远心生芥蒂的是女孩临走时那句告别的话。
“我赶着去上课,就先走了。再见叔叔……”说完女孩还不忘对着陆承远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以示让他安心。
叔叔?什么?居然叫他叔叔?他有那么老吗?
那个女孩明明是个大学生模样,居然叫他叔叔!
这个事情让陆承远的心里填上了好大一块疙瘩。
那天因为是工作的原因,他不过就是穿着西装笔挺了一点,头发梳得光洁了一点,居然就变成了女大学生口里的叔叔……他,有那么老吗?
陆承远的心里别提有多奔溃,连续几日都没有好心情。
后来陆承远派周秘书去调查那个女孩,却始终没有找到。因为陆承远一直以为她是个医学生,或者学护理专业的,所以寻找的范围一直局限在医学院里。
时间久了,陆承远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就连同女孩的脸也变得模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