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天回去的时候,林寻就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烈。
“终于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不是很高兴?”
“当然了,我想这一刻,想很久了。”林寻点头。
只不过接下来四个月的时间里,她都要一直处于翻译的状态之中,虽然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但多少还是不一样的。看来之后加班是一定的事情了,毕竟自己除了这本书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翻译。
“给你介绍一个住的地方。”李烈忽然说。
“什么?”
林寻还沉浸在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安排时间的事情上,没想到李烈忽然就说话了,而且说的还是她并不怎么能够听得懂的话。
“你之前不是说,在这里去上班不方便吗。”
“对……”
每天都要六点起床,才能够按时到班,早起并不是一件让她感到非常痛苦的事情,毕竟前面二十几年的生活中,她几乎每天都要早起。但是如果前一个晚上熬夜,第二天还要早起,对她来说就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了。
“我之前在那附近买了一套房子。”
“……”为什么李烈说这话的语气那么轻飘飘的,她好像理解了为什么小说里会说——就像在讨论天气一样平常。
“烈哥,你说得好像,你捡了一套房子一样。”
林寻当然是去了解过这方面的消息的,以她目前的经济能力,在H市买一套房,估计最起码要奋斗五六年,可能还不够,但是李烈这么轻松地就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不知道的人,真的会以为他这套房子是捡回来的。
李烈轻笑道:“那我要怎么说?哭喊着说吗?”
“……那也不是。”
“所以,你要不要过去住?”
这样的事情,林寻怎么可能会不心动,天呐,想想都觉得,实在是太美好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李烈的。自己这样直接过去住,真的好吗?
“你这样说,我还挺心动的。”她最后只是这样说。
“你这周六整理一下东西,周日的时候我帮你搬过去。”
“那你住在哪儿?”
李烈看了她一眼,笑着问:“你觉得呢?”
什么叫“你觉得呢”?我要是知道我还需要来问你吗?
林寻在心里吐槽了一万遍,但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其实答案是什么,她都觉得没关系,她甚至觉得,李烈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这边,都是因为她还住在这里。有些话其实没有必要说出口,就已经知道答案了。
所以,在周六的时候,林寻就非常自觉地把自己需要的东西全部都打包好了,因为才刚回来没多久,她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一个箱子装好,非常迅速地完成了所有的整理工作。速度快到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次日,李烈确实把她整理好的东西全部都放在了车的后备箱里,准备搬过去。在他打开后备箱的时候,林寻发现并没有他自己的东西。
“丫头,我其实没有问过你一个问题。”
“嗯?”林寻看向了他。
“我之于你,是怎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