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穿着金黄色盔甲的正是北平王刘宗嗣,那声音李破一辈子也不会忘。李破移开了目光,在战场中搜寻这李克己的踪影,却什么也未发现,战场中央躺着不少黑马黑甲的士兵尸体,应该是李克己杀的,难道刚刚李克己,被燕云黑风骑的冲锋击败后背未死,而是逃出去了吗?
李破心中大定,不在现身,应该是受了重伤,所以李克己还没死。
狼王刘宗明高声道:“刘宗嗣,我的大哥,没想到吧!我没死,还活的好好的,30年啦,我在漠北被风沙吹了30年,我有时候很怕,很怕你年纪大了,等不到我来,便死掉了,哈哈,还好,还好,你把命留下了,今天,你必取你的狗头”
这时,狼王刘宗明的身后又走出了一个人,那人也是一身黑衣黑金,手上提着一把大关刀,那人拿刀一指刘宗嗣道:“老贼,你倒行逆施,让范阳镇,人人自危,今日你绝无心幸理,降了吧!我可以给你个全尸。”
刘宗嗣也怒道:“周敬达,我自问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背叛我!”
“待我不薄?真是可笑,你为了稳固自己的位子,让自己的几个儿子斗来斗去,只有有人稍稍有点实力,你便要防着。”
“一派胡言,你这叛逆小人,以为一切已经尽在掌握了吗?”
“老贼,我不信你还能翻过天去。”
“你以为你的燕云黑风骑便能横行天下吗?别忘了,我手里还有羽骑都。”
“哈哈,真是可笑,一帮样子货罢了,以为背上长了翅膀,就真能飞吗?”
刘宗嗣手上拿着面旗子,伸手一招,身后便出来了一队骑兵,约有数百人,这对骑兵甚是怪异,他们的马上就如掌了羽毛一般,更诡异的是,马的别上真的一双翅膀。
周敬达指着羽骑都笑道:“老贼,我今日就让你知道燕云黑风骑的厉害。”说罢,便对身便的人说了些什么,很快,那些黑衣黑甲的骑兵开始在周敬达身后集结,这时周敬达身后的号角开始吹起。
周敬达一扬大关刀,大吼道:“儿郎们,随我杀敌。”
“杀。”
这是李破第二次见燕云黑风骑冲锋了,心中仍然觉得震撼,全是黑色骑兵,犹如来自地狱的冥府骑兵一般,带着无边的杀气,气势汹汹的冲向了羽骑都。
羽骑都也不甘示弱,也发起了冲锋,羽骑都多穿银甲,银白色的洪流犹如山洪奔流,亦如九天星河倾泻而下。
嘭的一声巨响,肉与肉,甲与甲,马与马,撞在了一起。黑色与银白色穿插在一起,就像太极鱼,黑白混合在一起一般。
最令李破惊讶的是周敬达,李破从未想过,周敬达竟然如此厉害,他的大关刀,犹如砍瓜切菜一般,每一刀挥下便会带走一个银甲骑士。直到他一马当先,第一个穿破了羽骑都。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斩杀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