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我该怎么跟他说?怎么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又是什么时候知道就是我的?didi说,他曾说过已经不记得我的样子,但他怎么知道是我的?
玫瑰抱着膝盖坐在地板上,深埋着头,整个脑袋乱哄哄的,不停地想东想西。一会儿是十年前的他,一会儿是十年后的他。十年前,他就那样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从来没想过还能再见到他。整整十年,我都已经忘了他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但他就这样突然的再次出现,一如十年前。但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是谁?
怪不得他那么了解我的喜好,怪不得他的兴趣爱好跟我那么像,怪不得他常会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怪不得他一次又一次地说“Ihavecrossedoceansoftimetofindyou!我跨越时间瀚海来找你!”。
我怎么会这么迟钝?为什么从来没想过是他?但我真的几乎已经忘了他,如果他不出现,我恐怕这一辈子都不会想起他。
脚上传来一丝毛绒绒的触感,玫瑰抬起头,是小猫咪。伸手把小猫咪抱进怀里,轻轻地摸摸它的头,玫瑰有一种仿佛心被掏空的感觉。不经意间,茶几上放着的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映入眼帘,那是他昨晚放下的,说是认识两个月的纪念日礼物。
玫瑰放开小猫咪,拿过盒子拆下包装,梅宝口红哑光系列全色号。果然是给我的,玫瑰苦涩地笑笑,他居然还记得这个。
“姐姐,你的嘴描的真好看。”
“什么叫描的真好看?这叫天生丽质,天生丽质记住了吗?”
“噢!”
“来,跟我说,天,生,丽,质。”
“天,生,丽,质!”
“哈哈哈哈,还真说啊?你的样子怎么这么傻?我告诉你啊!其实是因为这个口红的颜色特别好看,我可喜欢这个牌子的口红啦!我可是要用一辈子的。”
玫瑰扑哧一声笑出来,这个傻瓜,果然记得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转瞬间,玫瑰的脸上已是汪洋大海。
当眼泪渐渐退去时,玫瑰打开手机,找到轩辕逸的照片,仔细看着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依旧是那么干净,依旧是略微带着一些青涩。这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大男孩的脸,青涩尚未褪去,但却浮现出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些许沧桑。
突然间,玫瑰又悲伤到不能自已,都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这个十九岁的大男孩,从九岁到十九岁,整整十年的时间,本该享受所有这个年龄段男孩该有的一切幸福生活,但却因为我而过早的进入成人的世界。
这十年,他一定过的特别辛苦。
爱逸人说,他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读完了整个小学的全部课程。我遇见他的那时候,他甚至连一个字都不认识,他究竟是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完成的这些学业?
爱逸人说,他以童星身份出道,才十一岁就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但就在这种情况下,他用了四年的时间上完别人需要六年才能上完的课程。
爱逸人说,他出道没多久就火起来,他的经纪人一点儿都不顾忌他还是个孩子,只是拼命给他接好多工作,在那么忙碌状态下,他是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坚持下来的?
而这一切,全都是因为我,是我害到他不能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成长。遇见我之前,他受的苦已经够多,遇见我之后,还要承受这么多不该承受的苦难。轩辕逸,对不起,对不起!真希望那时候你没有遇见我。
之前惊讶于他的一切兴趣爱好跟我那么像,却从来没想过原来全都来自于我,就连我随口说的那句什么都要学,什么都要会,他都牢牢记住,完全照做。十年前,我只是给你做了两顿饭,只是给你买了两件衣服,只是随口承诺你以后可以不用饿肚子,这都不算什么的,你又何必记我十年不肯放弃?轩辕逸,你这个傻瓜,我有那么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