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章:
时念卿睨着苏媚的迷茫模样,很是吃惊:“霍慕之,不是你杀的?!”
“我怎么可能杀霍慕之?!我哪有那个胆子,他可是S帝国的太子爷。”苏媚不假思索地回复道。她只是想给盛雅点教训而已,霍慕之毕竟是个孩子,她为什么要跟无辜的孩子,斤斤计较。
虽然她有杀人的前科,但是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如此凶恶的地步,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帮霍慕之掳走后,她也是打电话,让绑匪好生看管着,手指头都没碰霍慕之一下。
时念卿这下也跟着迷惘了。之所以坦言这一切都是她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因为:苏媚打电话告诉她,她绑架了霍慕之,而霍寒景下了通缉令,缉捕凶手,但凡发现踪迹,立刻就地正法。
苏媚吓得藏在家里不敢出门,她问了藏匿霍慕之的地址,原本想要赶去将霍慕之送回总统府。谁知赶去织布厂的时候,霍慕之全身是血,躺在阴暗冰冷的仓库里,一动不动。胸口还插着一把水果刀。
瞧见这一幕,时念卿当场就吓傻了,以为苏媚之所以在电话那头,如此惊惶恐惧,是因为杀了霍慕之,她回过神的时候,还拔出水果刀,将上面的指纹擦得干干净净。
倘若让霍寒景知道,罪魁祸首是苏媚,那么苏媚必死无疑。
但换成是她的话,结果就不一定了。
在美国监狱里,苏媚是她最后的保护伞,她自然不会让自己唯一的好朋友出事。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霍慕之胸口上的刀,不是苏媚所为,那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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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雅去到医院,没有瞧见时念卿的踪影,询问警卫才得知:霍寒景下令,让她回去了。
那一刻,盛雅的脸,气得别提有多扭曲,有多狰狞。
时念卿不仅绑架了她的儿子,还将那么长的一把刀,插入她儿子的胸口,她的儿子差点死掉,霍寒景居然不予追究,连最基本的罪,都不降,到底什么意思?!
不过,后来从楚易嘴里知晓,霍寒景虽然没降罪,但是重新拟了离婚协议,让时念卿净身出户,并且态度强硬让时念卿签了字,她心底的怒气,这才缓缓消淡一些。
霍慕之恢复意识的时候,麻药退去,痛得在床上嗷嗷直哭,不停打滚,盛雅在旁边看着,心疼不已。
折腾了好几天,霍慕之的伤口才好受许多。
中午的时候,桐姨送来补汤,盛雅细心贤惠一勺一勺喂霍慕之喝的时候,意外聊到胸口上的伤。
盛雅问霍慕之:“看清楚捅伤你的人,是谁了吗?!”
霍慕之摇头,想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只知道,那两名歹人,长得很高很高。用水果刀把我扎伤以后,看我昏死过去,他们才离开,不过,我记得其中一个人,称呼另外一个人,叫墨爷……”
“……”盛雅听了霍慕之的话,刹那间,脸色的血色急速褪尽。墨爷……
“妈妈。”霍慕之被盛雅眼底翻滚起的阴霾戾气吓坏了,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如此阴森恐怖的表情,仿佛要吃人。霍慕之小心翼翼盯着盛雅,畏惧地问道,“你怎么了?!”
回过神的盛雅,瞧见霍慕之害怕的表情,当即愧疚不已,连忙安抚儿子的情绪。
末了,她低声叮咛道:“慕之,记住妈妈的话,只要爸爸问起伤你的凶手,你就一口咬定,是前总统夫人。”
“可,不是她伤我的。”霍慕之眼神可怜兮兮的,“妈妈,我们为什么要欺骗爸爸?!”
盛雅皱着眉头,直直盯着霍慕之的眼睛,低声问:“你想要爸爸吗?!”
“嗯。”霍慕之狠狠点头。无论在幼稚园里,还是沁园,但凡知道他存在的人,虽然不会当着他的面说,但是背地里都嘲笑他,是个没有父亲的可怜虫。他也想与所有的孩子一样,周末的时候,有爸爸妈妈带他去游乐园玩。也想被人欺负了,有爸爸保护他。他再也不想当个没有父亲的野草,再也不想活在见不到阳光的阴暗角落,躲躲藏藏。
霍慕之虽然年幼,却异常懂事,盛雅看着他眼底涌起的泪花,既然心疼又愧疚,她抬起手捧着他稚嫩的小脸,低头吻了吻,然后才说:“想要留住爸爸,就按照妈妈说的,慕之,这是我们唯一的途径。”
下午两点。
盛雅将霍慕之哄睡着后,带着满身的阴暗气息去到卫生间。
电话接通的那一刻,她虽然拼命压低音量,但是升腾的怒气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她咬牙切齿地吼:“金源,告诉你家主子,再敢伤害我的儿子,我绝不会让他好过。”
金源本能去瞄站在木箱子前,亲自验货的男人,在他抬手示意他的时候,金源立刻恭敬退出木屋。
热带雨林的气候,实在闷热潮湿,下午时分,哪怕在阴凉处,依旧汗流浃背。
金源挑了下眉头,哪怕隔着手机屏幕,都能想象出此刻的盛雅是怎样一副怒气滔滔的模样,他笑道:“盛小姐,无需动怒,我家主子,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帮你巩固总统夫人的位置。”
盛雅听了,不禁失声冷笑出声:“帮我巩固总统夫人的位置,需要残害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吗?!金源,你家主子,根本就不是人!”
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虽然她知道那男人冷酷无情,但是霍慕之好歹是他的孩子。
金源笑道:“盛小姐,你恐怕误会主子了。虽说那把刀,插进了少主的胸膛,但是位置,深度,以及出血量,主子可是进行过缜密计算,不会真让少主出事。毕竟,霍寒景死了,霍家江山,就是少主一个人的。”
果真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倘若盛雅再相信他们说的半个字,就是脑子有问题。她紧紧捏着手机,咬牙道:“去转告你主子,我的事,用不着他来插手。胆敢再伤我孩子半根汗毛,我必然让他逃无可逃。”
狠狠挂断电话,盛雅平息好阵子,胸口的怒火也没消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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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雅的生日,是九月二十七日。
霍寒景上次让徐则发布新闻时,是以盛雅的生日当天,作为婚期。
现在六月初,距离婚礼,还有三个多月。
按照S帝国的成婚习俗,结婚前,必须订婚。
与身份卑微的时念卿不同,盛雅出生高贵,身体里流着贵族的血液,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优雅美丽的。
而且,很懂得与陆宸几人相处。
平日里,三言两语,总是哄得陆宸几人,眉开眼笑。
陆宸拆开礼品盒,瞧见里面的枪支,瞬间眼睛熠熠放光,他不敢置信地拿出来,反反复复仔细瞧了又瞧,在确定,这百分之百是烈焰将军当初寸身不离的爱物时,他欣喜若狂地吼出声:“这,真的是战神‘烈焰’贴身之物?!”
烈焰将军,是S帝国的神话与传奇。
军队的徽章,除了S帝国的国徽,以及霍家家族滕图之外,还融入了烈焰将军铜像的元素。
在每个军人的心里,烈焰将军,就是最高的信仰。
当年他出海征战,不幸罹难,遗体被人从大海里捞出来,送回国时,全国的国民,不约而同,纷纷出来迎接。下葬之时,烈墓园外,方圆二十里,全是密密麻麻,穿着黑色礼服,特意前来送行的人。
当时他沉入大海,别在腰间的枪支,也随着沉落。
这都近百年的历史了,居然现世了?!
而且还落在了他陆宸的手里?!
烈焰将军,一身清廉,死后的遗物不多,全部陈列在博物馆里。而且都是些生活的杂物,哪里有枪支,如此振奋人心?!
盛雅看着陆宸喜不自胜的模样,笑道:“这是我父亲前些日子,在国外一家古董店,意外发现的。本来他只是见这支枪特别,没想到买回来才发现是烈焰将军的遗物。我寻思着陆将军酷爱枪械,肯定很喜欢这枪,所以从父亲那里讨好了。”
陆宸自然是爱不释手,不过,无功不受禄,他也不好随随便便收下,最后看了看枪支,还是放进盒子里,重新退至盛雅面前:“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也不好意思要。”
盛雅的眼神,当即隐隐暗了暗。心里瞬间顿悟:这陆宸,虽然大大咧咧的,但这心思着实不好摸透。想要收买他,不容易。
盛雅脸上保持着不变的温婉笑意,将枪支推回去:“陆将军不收这礼物,是在嫌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