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念卿怒气横生地瞪了他一眼,准备转身回房间,拿医药箱帮它的腿,涂抹点药膏的时候,霍寒景低沉的嗓音,忽然幽幽响起:“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把它摔下来吗?!”
“我不管你为什么摔它。”时念卿语气很恶劣,回过头瞪他,“霍寒景,你就是没有一点爱心,眼里连只小狗都容不下,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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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时念卿去厨房帮小狗热牛奶的时候,看见管事领着两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从楼上下来。
她皱了眉头,有点好奇:好端端的,医生怎么来了。
有人受伤了?!
管事回来的时候,时念卿询问了下。
管事皱起眉头,扫了眼她端在手里的牛奶,犹豫了下,最后还是说道:“时小姐,如果你执意要养宠物,能不能麻烦你,看护好自己的宠物?!”
时念卿眨了下眼睛,有点不明白管事的话。
管事又说:“总统大人,被你的狗咬伤了,刚刚才打了疫苗。”
“……”时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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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念卿以为霍寒景昨晚说的:他摔它的原因,是因为它突然的出现,碍了他的眼。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是被咬了。
时念卿出现在霍寒景房间外的时候,很犹犹豫豫,在她敲响房门,进去的时候,霍寒景刚从浴室出来。
只在腰间系着黑色的浴巾。
时念卿小脸一下就红了,连忙转过身去:“你洗澡出来,怎么不穿衣服。”
霍寒景的眉毛也皱着:“我在我自己的房间洗澡,又没碍着你。反而是你,没有经过允许就进入我房间,怎么好埋怨起我来了?!”
霍寒景淡淡瞥了她一眼,随即直接去到衣帽间,选了合身的衬衣,领带,外套。
时念卿听了他的话,觉得有点别扭。什么在我自己的房间洗澡。他房间,难道不是她房间吗?!
不过,时念卿却没有时间纠结这个问题。
在她眼尾余光瞄到霍寒景选了一条黑色的内。裤,扯掉浴巾,慢慢悠悠穿上之后,她连忙又移开视线,本来就很红的小脸,顷刻之间,更是火辣辣的烧。
霍寒景长得很高。
平日很注重锻炼运动,所以,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的赘肉,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而且,身材比例也好得不像话,腿更是长得夸张。
那身材,比世界最出名的超级名模,还要完美得多。
与他有亲密的接触,次数已经很多了,但是,时念卿还是第一次这么清楚看清他内裤的颜色与款式。
按照他的身份,内裤腰领的地方,是用纯手工绣着家族滕图与总统印的。
时念卿不由自主再次偷偷朝着衣帽间里瞄,在看清果然如她猜测的那样,内裤上印着总统印。视线,莫名其妙移到他的背部,上面还隐隐浮出两条颜色很淡的抓痕,那一刻,时念卿的整张脸,瞬间爆红得快要燃烧起来。
她不敢在细看下去。
再看,她整个人都要自燃了。
背对着衣帽间,时念卿默默站立许久。
在霍寒景穿戴整齐,从里面出来,她这才转过身看向他。
不过,看他的装扮,西装革履,特别干练严谨,她有点好奇:“你要去参加会议么?!”
霍寒景没有理会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找我,有事?!”
时念卿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在看见他的右手拇指,缠着厚实的纱布,眸光不由得闪了闪,踌躇了下,这才低声说道:“我听管事说,你被咬伤了。怎么样,伤口严不严重。”
都缠纱布了,应该挺严重吧。
时念卿默默在心里想着。
结果霍寒景回她:“放心,还没断,目前活动也听自如的。”
“……”听见他用这般挖苦的语气怼她,时念卿别提有多郁闷了。
霍寒景去卫生间,整理了头发。
整个人英气逼人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见她还站在那里,英挺的剑眉忍不住皱了皱:“还有别的事吗?!”
时念卿摇头。
霍寒景语气淡漠地哼:“那麻烦你让开一下。”
时念卿往旁边挪了下,霍寒景径直出门了。
他是直接去了书房。
时念卿刚下到大厅,便看见徐则和楚易,分别拿着笔记本电脑,以及一叠厚厚的文件上楼。
上午没事可做。
宴兰城陪着言慕烟在院子里晒太阳。
言慕烟担心晒黑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
宴兰城说:“晒太阳补钙,你只露两只眼睛出来,还怎么补?!”
言慕烟忍不住朝着他翻白眼。
时念卿在花园里遛狗。
言慕烟看见她小狗的时候,言慕烟也一脸的水心:“好可爱的狗狗,我也想养一只。”
也许男人都不喜欢这种一脚都能踩死的狗,宴兰城当即忍不住掀起唇角笑道:“现在看着是挺可爱的,但你往长远点儿想想,想着它长大后的样子,那满大街胡乱窜的流浪狗,再想想聚会,别人怀里抱着各式各样名贵的犬只,你却抱着一条土狗,那画面感,要不要太强?!”
言慕烟听了宴兰城的话,立刻有点犹豫了。
时念卿却不服气:“养狗,重要的是感情,又不是看身份。不可置否,那些昂贵品种的狗,的确很漂亮很讨人喜欢,但是,土狗的智商,以及忠诚度,甩了他们不知道多少条街。”
宴兰城只是笑笑,并没有再说话。
这次的旅行,有点不欢而散。
时念卿从机场出来,便要和苏媚一起坐车回时家。
霍寒景也没有阻止,直接让徐则开车去第二帝宫了。
时念卿心里那个气啊。
不过,他不愿意理她,她难道想要理他?!
刚回到时家,苏媚就看见坐在黑色轿车里,瘦得夸张的宫倾琛。
时念卿看了看苏媚,又看了看宫倾琛,最后麻溜的抱着狗狗先进屋了。
苏媚坐进宫倾琛的车,两人走了。
时念卿独自一人收拾了行李,又帮狗狗搭了个狗窝,原本想着在窝里铺着一层厚厚的袄子,晚上睡着免得冷。
可是她肚子大了,根本蹲不下去。
在她寻思着,等苏媚回来,让她帮忙铺好了。
顾南笙按响门铃的时候,时念卿刚刚给自己熬了点小米粥,炒了盘虾仁。
她开门,看见顾南笙的刹那,很惊讶错愕。
顾南笙漆黑的眼底,却是满满的笑意。
不过目光落在她那大得夸张的肚子上,眼底的光亮,似乎暗了暗。
“南笙,你怎么来了?!”时念卿问道。
顾南笙收住情绪,将藏在背后的一束玫瑰花,递过去:“看你发朋友圈回帝城了,立刻把公司的事务挪了挪,开车过来想看看你。你在做饭么?!”
玫瑰花,时念卿有点犹豫。不过最后还是收下了。
她顺手放在餐厅酒柜旁的小柜子上:“有点饿,随便弄了点东西。你吃午饭了吗?!”
顾南笙在她面前从来都是不客气的。
所以,他喝了好几碗的粥,虾仁也吃了大半。
末了,心满意足地躺在沙发上。
时靳岩和宁苒在世的时候,顾南笙就喜欢往时家跑。两家人的关系还算亲密,所以顾南笙在她的家里,从来没有觉得拘谨,或是不自在。
那放飞自我的舒适感,比在顾家还放松。
瞅着时念卿在厨房里忙碌,顾南笙的眼底的光,很幽深黯淡。
原本他想过去帮忙的,但,最后还是选择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
时念卿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束在肩后。有些许的发丝,散落而下。随着她洗碗的动作,来来回回地飘荡。顾南笙一下就出了神。
在这个世界上,最简单最平凡的幸福,莫过于粗茶淡饭。
顾南笙是一直都期盼着那最简单的幸福。
他甚至做梦都在期盼:跟时念卿结婚后,他每天上班挣钱,她留在家里,负责一日三餐。
就如同此刻一样,饭后,她在厨房里忙碌。
安静的房子,时不时会传来锅碗撞击的清脆声音。
时念卿忙完后,回房间给自己的手部,涂了厚厚一层手霜,然后拿了手套,让顾南笙帮忙给她套一下。
顾南笙第一次帮她戴手套,动作有点僵硬。
时念卿看着他笨拙的样子,忍不住想笑。记忆里的顾南笙,是特别优秀的。成绩好,工作出色,遇事也沉着冷静,很有自己的想法。
怎么帮她戴个手套,就成这样了。
“孙姨,现在好吗?!”时念卿淡淡看了眼顾南笙,随即随便找了个话题,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