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光是忙活着准备,行动所用的武器装备就费了好多时间,看了看表,已经七点十分了,全副武装后,开始待命。
就像我的,比起之前跟詹姆斯的渗透任务,我倒是更喜欢这样真刀真枪的战斗,到时来的更痛快。有时候想想,也真是我幸运,参加过这么多次战斗,没有负过伤,不过俗话得好,这事啊经不住,一,他准会来的!
我们早早就站好了队列,准备进军叛军的聚集地。
屠夫作为我们这支联军的总指挥,对我们做了战前的动员。
不得不,他们这些军官一鼓舞我们,我们就有想要冲上去的勇气,就有要拼杀的干劲儿!
随着一声令下,整支部队开始进军首都。
其中,我们属于先头部队,主要以装甲车和坦克为主,就是用来“敲门”的,紧随我们之后的就是,两个步兵团,真正进入城市后的拼杀,就靠他们,马上,解放这个城市的战争就要打响了!
我那股兴奋劲,有隐隐约约冲上了大脑,似乎都已经加入到了战斗之中。
将近一个师的大军,呼呼啦啦的朝着那座城市进发,尽管他们城内的驻军还有一个军,但是,对于我们这支全副武装的联军来,简直是殴打朋友,丝毫刻意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他们。
不过,越靠近那座城市,我就觉得越不对劲,因为马修斯在那封信里虽然没有透露太多,但是我觉得他这么做肯定是有用意的,不然不会轻易放我离开,难道,费了那么大劲儿,就是为了有理由,帮他除掉一个巴特?这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
所以,我之前也跟屠夫通过气,我们两个决定,进了城之后,边打边找马修斯,如果找到,先把他扣下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问出结果,如果有什么猫腻,马上干掉他,不然肯定是个大麻烦。
就这样,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坐在越野车上。开车的是特警大哥,我就坐在副驾驶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