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自从俞敏婷搞出李斯那件事情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除掉这个女人的准备了,虽然我很不希望把一个人赶尽杀绝,但她做到了,做到了让我没办法继续忍下去了。做到了一件触及我禁区的事情。
这个相当周密的计划我想了很久,从一开始俞敏婷搞出的“李斯事件”时,我就已经在盘算整个了,因为俞敏婷这个女人不简单,所以我思前想后反反复复想了很多种可能性。以此确保我能够把俞敏婷彻底压的在脚下,让她动弹不得。
这样的人,就像野草。就算大火烧过也照样能复生,所以我要在干掉她之前,必须把这些东西考虑清楚,把她的后路通通切断,防止她再生出什么幺蛾子,到时候就不好玩了。
正所谓,斩草要除根嘛!对俞敏婷这种不计后果的人,更要做得彻底一些。
想着,我就先找来了之前帮过我的,任超帮我物色的那个律师,吕佳明。让他帮我起草一份起诉书。
大致内容,就是对于上次我跟俞敏婷签约的那个合同。
合同就是俞敏婷的公司股权转让问题,让她的公司成为我集团下的一个子公司。这样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我事先知道,我知道俞敏婷的公司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所以才特别注意这一点,要签这个合同。
签过合同之后,我现在就要向法院诉讼,告俞敏婷合同欺诈。也就是,在与我签合同之前,并没有向我明公司现状,也并没有在签约之前向我提供真实的公司财务报表,光这一告,差不多就能将俞敏婷打倒在地了。
不过这也只是第一步计划,剩下的呢?我还为俞敏婷特别定制了很多项服务。就等着她做出何种反应,到时候,我在对症下药。因为之前的交手让我明白,对付这样的人,就要不惜任何手段,绝对不能大意。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次我要让俞敏婷知道一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话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另外,在实施这个计划之前,我要做足了准备。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特别是在这场战斗打响之前,保护好我的人,我的家人、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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