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门,就看到面前坐着一个人。他坐在一个背对着门的沙发上,翘着个二郎腿,喝着咖啡,耳朵上还带着一个挺大耳机,正在摇摇晃晃的,像是在听什么音乐。
不会真的是他?我在心里已经想到了有可能会是谁。
埃文斯???
当我从旁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差点没把这个想法给别回去,不是?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是谁啊?谁叫他进来的?什么人?我的朋友?没印象啊……
开个玩笑。这的确是埃文斯不假,我能从这眼神中看出来,只不过当时我们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大家都是浑身脏兮兮的,要不就是一套作战套装,哪里看的出来多高?多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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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埃文斯穿着一个黑色皮质的棒球夹克,里面趁着一个白色的毛衫,大红色的棒球帽和大红色的beats耳机戴在头上,下身穿一条深蓝色细腿牛仔裤,搭配一双巨大的白色阿迪达斯休闲鞋。不仅如此,鼻子上还挂着一副看起来比较潮的大框墨镜。
就这打扮,还有这造型。我根本没认出来好?如果陆铮上午来见我那叫化装侦查的话,他这就是把自己换了一个人。
我拍了拍他,:“你怎么来了?”
他似乎并没有听到我在什么,但看到我进来赶紧摘下了耳机,站起身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ray!好久不见啊!你现在是大老板了?这么厉害啊?”
我做到了他对面的沙发上,对他:“不是?你怎么给自己搞了这么一套装备?我第一眼看到之后,都没认出来你!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啊?”
这时候,王端了一杯咖啡进来,放在了我面前,但我怎么看都觉得这丫头进来就是为了再看两眼埃文斯而已。因为就连她放咖啡杯在我面前的时候,眼神都放在埃文斯身上。我作为旁观者都觉得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