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盛听完钟柔艳的陈述,不知不觉外面的天空都黑了,他心情沉重的走出看守所,空空如已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却是没有胃口。
林羡打来电话问他要要回家吃晚饭,他说不用,因为他还要连夜去见一个人。
安海等着他。
见他一出来,就立刻下车为他打开了车门:“傅总,我们接下来……”
“去墓地。”
傅盛言简意赅,英俊的脸上带着生人勿近的冰寒,状态仿佛又回到了林羡被傅逸晨绑架的那几天,气压冷的让人喘不过气。
安海乖乖的发动引擎,什么也不敢问,只是在路过一件花店的时候,才敢硬着头皮提议道:“傅总,祭奠先人不买花不像样子,我去帮你买束花吧。”
“好。”
傅盛采纳了安海的建议,他打开车门径直走了下去,让安海下车的动作瞬间停了下来,傅总这是要亲自为亡灵挑选花束。
不一会儿,傅盛便抱了一束 开的十分艳丽的杜鹃花回来,安海见了,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傅总,是不是买错花了?”
哪有祭奠死人送这么艳丽的花束的?
一般人不是小皱菊,就是带白色的玫瑰或者郁金香水仙花之类的,很少有人会带着大红大紫的花去祭拜,这敲锣打鼓庆祝别人死的好有何分别?
“没买错,这是我母亲生前最爱的花。”
傅盛的回答让安海一怔。
他懂了。
傅总多半已经知道了前董事长夫人当年死亡的真相了。
杜鹃花的语是永远属于你,代表爱的喜悦。
听说喜欢杜鹃花的人都非常地天真烂漫,早年间前董事长夫人活着的时候,肯定爱惨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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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
今晚的夜空很美,在阴雨绵连的时节,一连下了将近十天雨的江城,今天难得的放晴了,天上圆月高挂,皎洁的月光为那些在黑暗中行走的人照亮了路,真真是极好的预兆。
“妈,我又来看你了,咱们喝一杯吧,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好日子。”
除了杜鹃花,傅盛还带了酒。
顶级红酒。
还有漂亮的夜光杯。
他看着母亲的墓碑,笑了笑说:“来的有点仓促,只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杜鹃花,没来及回家给你挖一瓶埋了将近二十年的女儿红。”
比起西方人酿制的红酒,妈妈活着的时候,更爱喝自己亲自酿的女儿红,当初还埋了不少在傅家老宅的地窖中。
本来是想和父亲再生一个女儿,然后等到女儿出嫁时再把那些酒挖出来招待亲朋好友的,只可惜母亲当时肚子里妹妹才只有三个多月,就被钟文华残忍的杀害了。
“妈,害死你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你放心,儿子一定会让他们为你偿命的。”傅盛将杯子里的酒洒在了母亲的墓碑前。
那红彤彤的酒液,像极了人类鲜红的血液,如果可以,他真想把钟文华的人头砍下来祭奠死去的母亲。
这一晚,他在墓地里待了很久。
脑子里不断回响着钟柔艳告诉他的那些母亲死去的细节,钟柔艳说他妈妈被车撞到时,并没有当场身亡,如果及时送医的话,肯定能活下来。
但钟文华铁了心的要她死,就让人把她运到了郊外的一座山里面,山上有一间常年不住人的小木屋,小木屋里有个地下室。
他们就把他妈妈直接扔进了地下室,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活生生的饿死了她,山里蛇虫鼠蚁本就多,所以当警方带着警犬搜山找到尸体时,尸体才会呈现出被啃咬的面目全非的面貌。
傅盛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他恨钟文华,恨参与害死他母亲的所有人,第二天,他根据钟柔艳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那些人,然后亲自把他们送进了监狱。
不亲手将他们千刀万剐,是他作为一个奉公守法的三好公民的最后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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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河湾,柳含烟家。
她正在和一名线人通电话:“如此说来,傅盛近来每天出入看守所,只是为了查明他的母亲和林羡母亲的死亡真相,除此之外,就没有针对其他对家的大动作了吗?”
柳含烟还是不放心傅逸晨,担心他会把林谨的真实身世告诉林羡父女,逐又对那边的线人说:“好,我都知道了, 你继续盯着他们,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不要忘记通知我。”
“含烟姐,汪先生来了。”
一名女佣领着汪景晨前来禀报。
柳含烟抬眸看了汪景晨一眼:“保持联系。”
她挂断了电话。
然后放下手机问汪景晨:“你来干嘛?”
对此,汪景晨只回答了一个字:“……你。”
柳含烟听言,立刻红了脸:“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