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男走上前和叶洛握了握手,别看他生意做得不错,但论资产,还是不如叶洛的。零一年在福布斯排行榜上他是第二十三位,差叶洛很多呢。
不过也没有卑躬屈膝,乱做恭维,他可是这天子城里长大的人,什么人,什么事没见过啊。
而且相比于叶洛这种暴发户,他可是白手起家,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个中经历,比财富还更有价值。
“没有没有!这位是?”
“哦,不好意思,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女儿。刘一菲,小名茜茜,带过来见见世面。她比较崇拜你,听我要来见你就跟过来了。刚才忘了说,方便不?”
说着,陈金飞示意刘一菲走上前。
“呵呵,方便。真没想到,我还有这个荣幸。很高兴又认识你,仙——一菲同志!”
风水轮流转啊,想当年,自己可是有一阵迷恋眼前这位到不行。不经意地仔细上下打量,虽然有些娇小,但依然和后来重合在了一起。
十五岁的刘一菲和二十五岁的刘一菲没什么差别,这也是一直被称为“神仙姐姐”的原因。
白色羽绒服,蓝色牛仔裤,黑色的棉靴,头发则是很平常的马尾,脸蛋有些微微红润,好像还化了点淡妆,不过不仔细几乎看不出来。这时透露出来的完全是个邻家,后来那股子仙劲儿此时还没有呢。
“应该是见到你是我的荣幸才对啊,我的很多美国同学都喜欢你的那首《baby》。你的中文歌我也很喜欢,像《江南》,《童话》等,还有我很喜欢你演的《我的野蛮女友》。哦,还有,为什么你说认识我加了个‘又’字?”
因为叶洛并没有表现出一般明星那股子只可远观的气质,相反地很平易近人,说话也没有端着,就和电影中的牵牛一个感觉。
这让初次见面的刘一菲没有一点的拘束感,加上她性格里本身就带着“攻”的属性,说起话来一句连一句。让叶洛有些惊愕,这还是那个高冷范的小龙女么?
陈鑫飞并没有插话,作为阅历丰富之人,他也觉得叶洛的表现有些莫名。如此的成功,按说在说话上应该滴水不漏才是。
他可是看过了叶洛的许多采访,和记者绕起圈子来,让他这个老狐狸都有些忍俊不禁。可是,为什么说认识时加了个“又”字呢?
“呵呵,因为——我见过你拍的广告啊!那个拍的很好,我老爸可还为此找我借人呢!”
叶洛当然不能说因为嘴瓢了,那样刘一菲也许能信,但陈鑫飞可绝对会怀疑。
“原来如此。”
“看,失礼了,光顾着说话,咱们里边请!”
叶洛示意陈鑫飞把车钥匙交给保镖,就领着两人往客厅里走。一路上,穿亭廊,走月洞,看得第一次到这里的两人有些惊讶。
陈鑫飞去过不少王府,包括最大的恭亲王府,可就是那里,似乎也不及这里修缮的好,一切都像新建的样子。
“不知陈叔找我,有什么事情?”
进了客厅,叶洛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陈鑫飞身上。虽说刘一菲漂亮,可是现在才蓓蕾初绽,看了一眼脱掉羽绒服后紧身衣的轮廓,叶洛就没有太多那方面的兴趣。
另外,他有些想法,只是现在还得探探这位主的水有多深,才能计较。
“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主要是过来想结识一下你这国内当红巨星。本来一时冲动,没想到你能答应。
另一个,就是茜茜比较喜欢你,她床头都堆满了你的专辑,中文英文都有。这次过来,也是想帮她完成一个愿望,希望我们没有给你添麻烦。”
就这些?骗鬼呢。叶洛才不信,只是也不好反驳。下棋开盘,走一步再说嘛。
那边刘一菲和白美玉两人聊得很欢,白美玉是因为没有什么朋友,当初王猛那伙人和她不觉间已经没了共同语言。
况且,现在分属不同公司,见面的少,也渐渐少了联系。
寂寞倒也不至于,现在很多叶洛的歌迷影迷不时从大老远的地方跑来,她就负责接待,且大多数在王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