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指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人名利益而英勇奋斗,令人敬佩的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拯救或者反抗。
肖晓自认为不是这样的人,他就一自私,只为自己利益奋斗,有时候也挺怂的一个铁憨憨。
要他当一魔王,那绝对是本色出演,都不用装的,反手就是一个魔王自带的恶劣笑容,顺带给你一枪。
这样的人要当上一个英雄?简直是在想屁吃!
但,成为英灵这件事,可不仅仅只有成为英雄,才可以!
成为王,也可以!
一位善王,被人名拥护的王,被后世敬仰的王!
在王的光辉下,一些细小的缺点,是可以被掩盖住的。
就如同原作中的从者,亚瑟王,征服王,等等。
“所以,我要去创建一个帝国?”
肖晓陷入了沉思,沉默了。
创建一个帝国这种东西,好麻烦!
这可不是一年两年,五年六年能够做出的事情!哪怕肖晓再能打,用暴力创建一个帝国,没两年就没了那还怎么搞!
能够成为英灵的王,那绝对是一个繁荣强盛的帝国的王,一个昌盛百年,国力强盛的帝国的王。
〖……〗
系统现在其实挺纠结的,它要不要告诉肖晓其实有捷径可以走的呢?
就如同莎士比亚一样,在文坛做出了一些功绩,就成英灵了。以肖晓前世的知识,随便抄几个文章,政策,发布出去,那妥妥的英灵啊!
他为什么会想到成为王!
呼,怎么说,不愧是我!
两个字,牛逼!
“那就这样吧!系统,时间变速改变为1日5年!我要去干大事了!”
〖叮咚〗
〖时间变速当前最多一日两年,是否需要更改〗
“一日两年吗?行,那就这样吧!”
肖晓揉了揉肩膀,站在一颗参天巨树之上,眼睛微眯,看向远处的一座小型城池。
翼陨枪被他绑在背后,腰间是一把长刀。
翼陨枪经过命名,整体枪柄颜色已经改变为幽蓝色,一道道异样的花纹布满枪身,如果细细看去,枪身周围,还隐隐约约围绕着一道道幽蓝色光辉,银白色的枪尖之上,印刻着一扇翅膀。
古帝国时代,是诞生英雄,王者,文豪等等最好的时代。
战争,即是一个个的悲剧,也是,让人类进步的阶梯。
……
fate世界,另一个时间段
一座现代化都市郊区位置
一栋巨型豪宅之中,一位雪白色发丝赤色瞳孔的年轻女人,怀中,一个与她同样发色同样赤色瞳孔的少女眨巴着大眼睛,趴在女人大腿上。
两人从外表上看去,很简单就能猜出其身份,一对母女。
此刻,女人正拿着一本厚重的书籍,口里楠楠的述说着一个故事
“1500年前(改了,因为突然发现时间不对),一个不知道从何处到来的男人,突然降临在当时政法腐败的法兰西古帝国,男人手持一柄幽蓝色长枪,腰跨长刀。以一人对一城,承碾压之势,攻下了有着上千士兵的小城,戈瓦尔。”
“当时的法兰西帝国因为王上无能,群雄割据,一座小城被攻陷也引起不了什么注意。”
“可众诸侯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攻陷戈瓦尔城的男人,仅仅几日就取得了戈瓦尔城民众民心,一度被认为是法兰西帝国的拯救者。”
“事实也不出所料,这个男人在数十日之间召集上千军士,连连征战,将自己隔壁诸侯(其实应该说是独裁官,但是一点都不好听,古帝国就这样,来自百度),宁固氏王侯刺于马下之时,法兰西帝国才终于是意识到了这个男人,世人后称其为肖施王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