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晴也很大方,给各位长辈布菜,盛汤,倒茶,说说这道菜的秘诀,那道菜里面又放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气氛很融洽。
她很快就找到了在方家那些时候的感觉,都是一群长辈,顺着去做就可以了。
在场的各位都看得出小姑娘是正经人家的孩子,穿的素雅,皮肤水亮亮的透着光,眼皮上没有深深的眼线和长长的假睫毛,一双手也干干净净,指甲剪的很短,自然透着粉红,不像现在的年轻人整天在指甲上变着花样,而且身高也很配凌峰。
阿姨们都觉得凌峰长大了,懂事了,稳重了,不是以前的混世小魔王了。
凌春瑶细细打量过以后,心里更是满意了,跟自己侄子站一起真是男才女貌的般配。
小朱暗暗羡慕,觉得自己也应该要马上去找个女朋友才对。
吃完饭,凌春瑶拉着林梓晴问她要不要跟大家一起去静安寺进香。
凌峰很快的帮她答复,“姑姑,你们去就好了,小晴还要上学的。”
“你看我,都还没问你在哪念书呢?”
林梓晴乖巧的回答在交大。
等林梓晴把长辈们送到门口,小朱跟凌峰开车送长辈们回酒店。
一时清净了,林梓晴才捧着水杯大口大口喝水,刚刚笑太多了,脸有点疼啊!应该算是过关了吧,还好不是凌峰的妈妈什么的,不然自己会不会更紧张啊!
姑姑她们晚上要住在市区,等小朱他们开车回来后到一个多小时了,都是因为堵车。
凌峰回到林文山的餐厅的时候,林梓晴已经要下班了。他接了她准备送去学校宿舍,明天还要上课。
坐在副驾驶座上。凌峰突然递过来一个白色盒子给林梓晴。
“什么东西?”林梓晴低头一看,是个最新款的手机,而且是她之前只在别的同学手上看过,却从来没想过要买的牌子。
“一会儿换掉吧,别用那两年前我送你的那个手机了,那个手机应该已经过时了。”
“好!”
其实他在想林梓晴怎么不把手机换了,可是这个小财迷对自己好像一点也不大方一样。
凌峰郁闷之下,连忙吩咐小朱去买了最新款的手机回来,这要是让人看到了,还不以为他苛待老婆!
林梓晴摸着新手机爱不释手,“谢谢你,峰。”林梓晴由衷地道,“你对我太好了。”
凌峰没说话,但唇角露出了微微的弧度,小丫头终于不连名带姓的叫他了。
为了表示一下,凌峰被林梓晴拉着买了一车的食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但凡超市里有的,几乎全被林梓晴丢上了车。
这些就放在凌峰家里的,等明天晚上自己不用去老爸的餐厅,就去他那做晚饭。
第二天晚上,林梓晴过来给凌峰做晚饭的时候,发现多了一个人。
眼前的人,一头利落的短发,眼睛是双眼皮挺大的,五官仿佛雕刻一般,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人。
“这是我以前大学同学,刚好他家就在魔都,过来看看我。”
“你好,我叫蒋一涵!”
“你好,林梓晴!”
互相介绍过了,林梓晴也就先走进厨房。
一会儿,一条鲈鱼清蒸,一份小排做成了豆豉排骨,一份红烧肉,外带一份三杯鸡翅,新鲜的蔬菜又炒了两道凑了六道菜端上了桌。
“吃饭了。”蒋一涵也不客气,他喜欢吃肉就夹了一块红烧肉扔到了嘴里。
“太好吃了!”肥美的滋味让蒋一涵一股满足感充斥了全身。
“好吃就多吃点,这个配米饭吃更好吃!”林梓晴笑了笑,看来这个蒋一涵平时应该也是比较爽朗的人。
香喷喷的大米饭,冒着热气,甘甜筋道。
清蒸的鲈鱼肉质细嫩柔软,简单地撒上些蒸鱼豉油,撒上鲜嫩的葱白细丝,一勺热油浇上,香味清雅诱人。
对于做鲈鱼,因为味道鲜美,简单调味就已经很好吃了。
蒋一涵对鱼的兴趣不大,何况这条鱼也没有什么太高明的地方。
他最爱的还是那盘红烧肉。一口红烧肉,一口香喷喷的米饭,肥而不腻,软糯香滑。一口一口吃个不停,红烧肉以飞快的速度减少着。
转眼间一盘子红烧肉就剩了一块,凌峰默默的一筷子夹起,微微一丢就进入了林梓晴碗里。
林梓晴瞄了瞄凌峰,笑了笑就吃了。
蒋一涵一看,那鸡翅也同样肥美好吃,鸡翅表皮棕红诱人,咬上去鸡皮有些黏韧,滋味十足。里面的鸡肉白嫩细腻,汁水充沛,淡淡的酒味混着鸡肉的香味在口中弥漫。哪怕是吃干净了肉,那骨头依然有滋有味,让人不舍得吐出去。
吃完了红烧肉,蒋一涵吃鸡翅吃的十分带劲,却没看见凌峰过来夹一下。
看看那豆豉排骨上明显的几个辣椒,他不吃辣菜,蒋一涵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尝尝。
这一尝之下,蒋一涵立马激动了起来。难怪凌峰不吃鸡翅,原来这排骨更好吃。
豆豉排骨用的都是小排,本来就是最嫩的部位,而且还是先炸后蒸,豆豉的香味都融到肉里。又香又软的排骨肉不但带着豆豉别致的风味,也微微带着辣味。只是这种辣度刚刚好刺激食欲,却完全不会夺去肉味,让人只觉得干辣。
其实是凌峰不想啃鸡翅膀而已。
三人吃的很饱,原本准备好的一瓶红酒,也因为三人埋头大吃,蒋一涵根本没顾得上喝。
这两天林梓晴感觉挺美好的,看来要让凌峰的家人跟朋友开心,就是做好吃的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