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他们拄着肉夹馍,咬下一口的那刻,他们顿时有点怀疑人生了,从前是活在狗肚子里了吗?羊肉和白面饼也没有少吃啊!
怎么差距这么大?
“陛下所言果然不错,这肉夹馍果然不错...嗯,宿国公,程不要脸的,你吃你的,吃俺的干嘛?”一个黑脸大汉大骂道,在他旁边,一个同样脸黑的汉子毫不顾忌外人的眼光,大手一抓,从左右两席抓住几个肉夹馍,就往嘴里塞。
与他坐在一起的,有几个文臣,脸色顿时黝黑无比,想要痛骂,但是顾忌自己是个文化人,有素质的,就往地上唾了口唾沫,暗骂道:“老贼!”
可是同为武将的其他几人就没有这么好脾气了,咬开的肉夹馍也是不嫌弃,直接抢,场面顿时就有点混乱。
李渊也是很欣慰,身为后世大火的肉夹馍,在这个时代放出这样独特的魅力,他早有预料,而且这只是低配版的肉夹馍,夹的是羊肉,要是他真正将好猪肉弄出来,到时候猪肉就会征服他们的味蕾。
肉夹馍和凉皮这两道陕西的小吃,不知道征服了多少吃货的味蕾,做法简易,但是百吃不腻。
“咳咳!咬金,敬德,你们两个注意点形象,注意点...”李世民轻咳几声,面色微红道。
听到这话的李渊目光一亮,将目光投向那两个黑脸汉子,叫咬金的还有谁?敬德的还有谁?
程咬金!尉迟敬德!
虽然李渊并不认识两人,都是黑脸汉子,但是差距更明显,尉迟敬德就跟昆仑奴似的,不愁认不出来,程咬金无疑能白一些。
不过对于尉迟敬德,李渊心里下了死刑,想要复辟先要搞死这家伙,就是尉迟敬德杀了自己两个便宜儿子,就是不知道怎么杀呢?
他要好好谋划一下。
听到李世民的呵斥声,尉迟敬德和程咬金两人明显收敛了许多,可是依旧相爱相杀,一点也不嫌弃从别人嘴里夺下来的肉夹馍,你咬一口我咬一口。
看着众人狂吃的魏征脸皮抽了抽,暗道:“你们这些人,为了讨好陛下,连最基本的脸皮也不要了,我魏征一身傲骨,羞于你等为伍!”
可是就在这时...
孔颖达从旁边寄过来一个肉夹馍,笑道:“魏詹士不尝一尝?”
魏征脸皮薄,推脱不过,只得接过来,看着泾渭分明的肉和馍,他心生厌恶,只是小口咬了一下,孔颖达用料丰富,肉蛮多的,所以一下子就咬上了肉。
这股味道...蛮好吃的,魏征心里疑惑万分,难道是自己也和这些蝇鼠一样?趋炎附势?
然后他不信的再咬了一口...
“不对,我魏征岂能与他们为伍,这不是真的,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两三下,一个肉夹馍就被他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