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原的诉求一直提到了bandai大老板上野和典案头,最终得到了通过。bandai方面也派出了商务和法务的谈判人员,组织起了三方会谈的团队。
上野和典的想法还是比较务实的:日升社作为bandai最主要的动漫制作子公司,其拳头产品不容轻易放弃。既然中国人开的价不至于要bandai出血,最多只是“让bandai以相对低贱的价格薄利多销批发一批授权给初音”,那还是可以谈一谈的。
日升社从70年代起,就为bandai贡献了不少动漫力作,其最出名的就是奥特曼系列、高达系列、机战系列,以及如今的《鲁鲁修》——《鲁鲁修》的定位,毕竟还是一部机战动漫。
可以说,天下机战出日升。
东京有直飞钱塘的航班,第二天日本人的谈判团队就到了。
……
顾莫杰没有出面,这事儿不是他需要亲自去管的。毕竟对面的上野和典和冢原健二也没有亲自飞来中国,若是顾莫杰亲自上场,岂不是掉价了。
他需要做的,只是把自己的开价和底线交给费莉萝,然后他自己该干啥干啥。
三天后,顾莫杰正在办公室里批阅文件,费莉萝风尘仆仆地拿着一堆战果冲了进来,也不和顾莫杰打招呼,先掀开顾莫杰面前的滤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果冰茶。
“基本上搞定了。”费莉萝一边拿出手绢扇汗,一边轻松地说。
“日本人都接受啦?”顾莫杰放下鼠标,把面前的东西推开,亲手抽出几张纸巾,给费莉萝抹了一抹。
“差不多吧。最终条件是这样的。我方义务部分:首先,要把初音目前已经研发出来的各代动画引擎。免费授权给bandai和日升社使用,他们可以用这些引擎拍摄3d动漫,但是不得转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此前的几部作品。我们也都予以追认。
日方部分的义务,则是允许我们公司将来在包括但不限于mmd形式的3d动漫领域内。免费利用日方现有作品的角色ip价值,免费开发任何同人视频。同时,bandai和日升的全部动漫作品,在中国大陆的免费网络播放权,统统都独家授予给我司。”
这笔买卖,初音也好,bandai也好,都没有实打实付出现金。只是交换了授权。但是从结果来看,明显是初音方面的获益高出了数倍——这就属于利用《鲁鲁修》事件撕破脸的风险要挟带来的溢价了。
日方付出的第二条代价,理论上起码价值十几亿人民币,貌似远远超出了平等谈判的范畴。但上野之所以肯答应,显然也是看到了目前日漫在中国的网播本来就没收到钱的尴尬现状。
不过,一旦初音把这些拿到手之后,就可以好好运作了。首先可以在宣传上吹嘘初音一贯的“正版政策”,既得了商誉,又让观众看到了优质高清正版片。其次,便是某些日漫现在虽然是“非法出版物”。但只要初音买了其播放权,就可以慢慢选择性地运作其中几部人气高的,走文化部或者版署的渠道。让其有合法引进的可能,慢慢变成合法。
这时候要是国内有什么同行再敢放,顾莫杰就可以告他们了。
而且这种对付同行的诉讼,绝对不可能导致诸如后世乐视坑快播那样让网民厌恶你的现象——中国网民关注的是他们有没有这个内容看,而不关心究竟是谁提供给他们看。如果后世的乐视在干掉快播之后可以把快播原本放的资源继续提供给网民,是没人骂乐视的。
顾莫杰和费莉萝讨论了一下,最后定了个基调:
“这个合作达成的消息,你整理一下,明天就让公关部门的人通过发布会放出去。注意。要强调我们从bandai得到了多少,达成了多大的合作。但是不必让公众知道我们付出了什么。只要模糊化处理,让大众觉得我们是正经生意、正经手段花了很大代价买来的版权。就行了。”
“我知道该怎么做。”费莉萝一口答应,转身就要离开,走到门口,突然停下脚步,蓦然回首,“谢谢。”
顾莫杰一愣:“谢啥?你帮我做了这么多事,还反过来谢我。”
“如果不是跟了你,恐怕我一辈子也办不了这么多刺激的案子。”费莉萝说着,动情地抹了抹眼泪。如果说当年刚刚放弃嫁给顾莫杰的机会、退出竞争时,她还有些挣扎,如今她已经彻底放开了。
陆文君被一个“顾莫杰的妻子”的紧箍咒,束缚得只能主内,只能在运营策划部门,做幕后英雄。又哪里能和费莉萝一样,继续风风火火地抛头露面,享受同行的尊敬和羡慕呢?
一想起这几天那些资深的日本律师在谈判时对她的羡慕眼神,一想起己方那么多资深大律师同样缜密热忱地为她出谋划策、请她定夺时,费莉萝就觉得此生真是活得够精彩了。
她自问这不是虚荣,只是女强人的事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