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一番后,江阳双手撑在窗前,忍不住翻出外套里的烟,点了一根。
淡黄色的光忽明忽暗,
江阳若有所思。
方才他在项歌身上闻到了烟味,一向注意身上气息的项歌都没有及时掩盖住烟味,想必项歌回来之前遇见了烦心事。但项歌很好地隐藏了他的情绪,转而待曲灿灿温柔如故,说明项歌的心里很在乎曲灿灿。
而曲灿灿这丫头,看着傻,实则人精。她应该闻出了项歌身上的烟味,不然也不会在电梯里那么好奇急切地知道自己和项歌谈什么。
曲灿灿知道项歌有情绪,但是选择装不知道,给足项歌空间,两人还真是一对儿。
这样也好,以后生活会经营。
看着他们两人,自己不免想起那个在草原上的那个女孩子。
听说草原最美的花是萨日朗花。
它是一种红色的花,细小的茎叶,白色象蒜一样的鳞茎,火红的花冠向上卷起,草原的人们叫它萨日朗花。
她就是一朵萨日朗花,热情张扬,身段婀娜多姿。
有时午夜梦回,他还会想起自己在草原上和她一起骑马踏遍千里。
天很蓝,云朵挂在天上很轻、很白,草很翠,青尖儿般的翠。天地都被纯粹的颜色覆盖,世界都简单澄净。
而她死去时,躺在自己怀里,鲜血更像萨日朗花了。
如果以后有机会,他还想去她的家乡,去她和他走过的路。
原以为时间是良药,会洗去内心所有的伤痛。可是有些事情,随着时间的逝去它不会被磨平,反而长的很突出,稍有风吹草动,就疼的厉害。
他的爱情,还没有发展,就被扼杀了。
回到都市后,所遇女子尽管有的长相极佳,亦或者性格很好,但他心里始终再难起波澜。他好像对那个一直住在自己伤口里的女孩说,他爱她,在他的时光会永远铭记她。
离开那里时,他心里因为逃避竟然舒了一口气。
可是在孤独的繁华的城市里,他越发想念她。
闭上眼睛,鼻尖似乎飘过一阵青草香。
江阳轻笑,笑里三分苦涩。
这夜,暗的深沉,但依旧有人难以入眠。
项歌没开灯,客厅一片昏暗。
他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
他习惯了眼前的黑暗,只有黑暗能让他清醒。他知道他不能忽视他的过去。
于是他开始回忆过去那些日子,他有些恨意,为何他一直想让他和星辰摆脱黑暗,却一直陷入泥沼。
他们想要过好日子,为什么这么难?
他不能让项星辰再被詹森操控,他要让詹森永远消失。
而楼上的廊道内,项星辰手指紧紧攥着楼梯的栏杆,面上隐忍。
番外----
十三年前
这栋墙上四处留着斑斓痕迹的公寓住着来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
而在离公寓不远的地方,项星辰正被一群人围住。
为首的金发男子十七八岁的模样,人高大强壮,他正用手指戳着项星辰的额头,言语不屑:“嘿,让你哥哥离我女朋友远点!”
尽管十三岁的项星辰有一米七的个子,但在这群人眼里,还是弱不禁风。
项星辰捏着拳头,分明是他女朋友勾引他哥,难不成以后还让哥绕着他女朋友走?
金发男子仿佛对项星辰无声的抗议表示不满,于是直接扇了他一耳光,挑衅道:“你们这群人到我们的地盘上,就应该知道谁才是老大!”
见状,周围男孩一阵欢呼,喊着揍他!
项星辰紧咬着牙,这个世界对那些特立独行的人,就是不怀好意。
金发男子揪起项星辰的衣领,怒吼道:“懦夫!我说话你没听见吗?”
“住手!”
急急赶来的项歌推开金发男子,挡在项星辰面前,扬起下巴用英语警告道:“别碰我弟弟!”
“你来的正好,我正想去找你。”金发男子扭扭手腕,带着满脸的敌意。
项歌哼了声:“你女朋友杰西卡我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你要是个男人,就自己跟她去说。”
似乎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金发男子偏头,眼里露出阴狠,“我今天不把你揍的去见上帝,我就不是罗伯特!”
同时,项歌扔下书包,迅速和罗伯特厮打在一起。
周围人响起看热闹的口哨声。
项星辰想上前帮忙,却被人拉开,一顿拳打脚踢。
拳头如雨滴一般砸在身上,项歌咬牙,拼命挣扎。
他仿佛回到少时被父亲拳打脚踢的日子,他以为他可以挣脱那种日子。没想法又踏入另一个漩涡。
眼前一暗,致命的腥甜从口中吐出。
这时,巷子口出现了一个男人。
金发碧眼,一张堪比明星的妖孽脸庞此刻正好整以暇地瞧着这场打斗。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他伸了个懒腰,慵懒道:“亲爱的们,我觉得你们应该住手了!”
罗伯特恶狠狠地盯着詹森,吼道:“想活命就滚!”
詹森夸张地捂着嘴,随即摇头同情地说:“亲爱的们,如果你们或者你们的父母不想吃官司的话,就赶紧滚吧!我开了律师事务所,叫詹森,就在大学附近。你们要相信,打官司,我有必胜你们的信心。”
闻言,打人者有些犹豫。
这时,詹森盯着眼前这群小屁孩,啧啧道:“你们多留一秒,我就能多记住一张脸,你,你叫罗伯特是吧?”
罗伯特眼里一阵冷光,但眼前这个男人莫名令自己感到有几分危险。他可不想因为这两个中国人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走!”
罗伯特一行人走后,詹森来到项歌面前,半蹲着为他仔细擦了擦嘴角的血,有些心疼地说:“瞧他们把你打成什么样了,得报复回来是吧?如果没人能帮你们,你放心,我会帮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