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凌云摇头:“我同他是什么关系?我们之间什么关系都没有,好得很。”
林沁想了想,就开口说道:“是吗?还真是口是心非。”
她不仅仅这样说还盯着陆凌云的胸部看:“不仅仅是皮肤好了,现在连某个地方也大的吓人!”
陆凌云没有想到她竟然会这样说,真是想要伸出手去挠她的痒痒。
林沁真是学坏了,怎么会这样放得开呢?
真是太过分了。
林沁拉着陆凌云的手,笑嘻嘻地对她说道:“别挠痒痒了,我错了还不行?”
不同她们肯定越来越亲近了。
陆凌云想了想,又看金凤一眼,觉得金凤也确实是条顺,盘亮,所以就对金凤说道:“姐姐,回头你给我几张签名,我好好是收着,要是你大红大紫,我就要不到签名了。”
金凤倒是不在意:“你是林沁的朋友,林沁是我的老板,你想要签名,我什么时候也能给你。就算是我红了,我也不能忘恩负义不是吗?我也是会吃水不忘挖水人!”
她从来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林沁也知道她的品性。
但是林沁觉得金凤自己就是很有实力的,所以并不需要她来多做些什么。
她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扶她一把罢了。
这并不重要。
主要还是要靠她自己。
金凤整个人很朴素,不像是那些明星那样穿金戴银,演戏的时候就穿戏服。
不演戏的时候,就是一般的居家服。
要不是林沁非要她保养皮肤,她可能是连这些都未必能做。
毕竟这对她来说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不是吗?
穿衣打扮什么的,她就更加不愿意做了。
主要是她本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不会把心思花在这个方面。
如果是温柔的话,可定不会如此,她那个时候还在电影厂的时候就总是穿戴名牌了。
这也让金凤很看不上眼,觉得温柔其实就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这个道理。
想到这个,林沁还是要心里明白一点。
金凤想了想觉得事情还算不错,反正只要让她不要再同温柔这样的女人共事就好。
好在温柔现在也不在电影厂了,谁知道她去哪里去了?
只怕是什么男人把她带走了吧?
一个一直都靠男人上位的女人。
真不知道让人该说些什么才好?
反正金凤就是各种不喜欢她,可能是没有眼缘吧?
人与人的相处,很多的时候,就是要靠眼缘的。
要不真的会很难说,反正她很讨厌温柔,哪怕她披着温柔的皮囊让很多的人都如此喜欢她,事情也是这样的。
真的很让人难以形容。
金凤讨厌对方,没有同对方走得很近,事情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要是在她的身边,她还不是会像是一条毒蛇咬她吗?
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