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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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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简妮死了。

唐千鹤把简妮烧成了灰,装在檀木盒子里,埋在了门前的银杏树下。其实她觉得简妮大约更愿意被埋在桃树下,或者梨树,杏树,苹果树……但她舍不得让这女孩离自己太远,于是就私心了一次。

“初一十五都会给你上贡的……如果你实在想住在果树下,就给我托个梦吧。”

站在银杏树下,唐千鹤摸着墓碑说。

近晚的风拂过,数不清的银杏叶哗哗地响,像谁的低语,银杏叶如金色的秋雨,纷纷扬扬,很快盖住了小小的坟包。

唐千鹤在银杏树下待了很久,直到北归走过来,揽住她。她没有拒绝,或许是因为秋天的风太冷了,或许是因为耗尽异能的身体虚弱无力,或许是因为他是这世上最后一个,和她共同拥有“简妮”这份记忆的人。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她低声说。

“你说。”

“文蓁的父亲在广州,我不放心他,以前参加他和他新夫人的婚礼,那个女人给我的感觉不太好,我想去看看他……”

“我已经派人照看他了。”他顿了顿,“你可以更依靠我一点。”

她静了静,轻声道谢,然后有些疲倦地合上了双眼。

银杏叶还在响,明明是很柔和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听起来却有些悲伤。

“和我去香港吧。”北归说。

唐千鹤睁开眼,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墓碑,良久,摇摇头。

“我现在还舍不得。”

北归没再说什么,默默将她搂得更紧了些。

其实他们都清楚,唐千鹤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物是人非,触景生情,如果不离开这里,渗血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

斯人已逝,生者还要继续走下去。哪怕是为了那些已经沉睡的灵魂。

……

半年后,香港。

2026年,初夏,风光明媚。

演武场里,唐千鹤正在完善她新开发的招式。

一个月前,她偶然发现自己在拨动一只变异山羊身上时间线的时候,数米之外的一株魔蔓也受了影响,这个奇异的现象带给了给她灵感,在仔细研究了二者的关系后,她发现造成这一切的关键不在于变异兽或者魔蔓,而在于时间线的“频率”。

万物都有时间线,而时间线是一种具有特殊频率的波,如果她能把两种物体、两种生物或者物体与非生物之间的时间线频率人为地调到同频,那么她就可以通过操纵一个物体/生物的时间,去间接地控制另一个物体/生物的时间,隔空打牛。

然而,两个不相干的事物,他们的时间线频率几乎没有相似的时候,之前魔蔓和变异山羊“天然地”波长一致,恐怕已是亿万分之一的几率了。

对现在的唐千鹤来说,拨动时间线就像拨动一粒石子儿那么简单,然而“调频”却是她无法承受之重。举例来说,假如她要回溯一只变异兽的时间,回溯一个月,轻而易举;回溯一年,有点吃力;回溯十年……好吧,努努力也不是做不到,难度大概相当于一个萝莉把煤气罐搬上十楼吧……

但如果想把这个变异兽时间线的频率调到和她本人一致呢?

想象一下你要单手举起一辆电动车,用它的脚踏杆在一个西瓜上画一只皮卡丘……怎么样,对它的难度有了比较直观的理解了吧?

“调频”需要的技术含量太大,最心塞的是,她手上没有电动车,顶多有辆小破单车……她初略估算了下,自己现在的异能等级是a级多一点,如果想成功“调频”,她至少要升到aaa,就比升到s级容易那么一点点……

要升级就要吃晶核,到了她现在这个程度,低级晶核来多少都白搭,她估计自己得吃一颗超级大补丸……超高级晶核才行,但超高级晶核这玩意,除了丧尸王就只有s级以上的变异人才有,现在全世界的高阶变异人都没剩几个了,她就是有钱,也买不到传说中“月光石般纯粹动人”的超高级晶核啊。

无奈之下,她只能选择先提升自己画皮卡丘的技术,至于最关键的电动车……边走边看,总有机会入手一辆的。

抹了抹额头的汗,唐千鹤走到墙边的金属桌子旁,拿起水杯,咕咚咕咚灌下去,舒口气,重新走回演武场。

她先用遥控器把空中的人造机器瓢虫全召了回来,然后把它们握在手中,接着撒出去——

数十只机器瓢虫,它们身上的时间线纵横交错,将演武室分割成了数百个不规则的小方块。

这就是唐千鹤要不断磨练自己技艺的原因了。两个物体之间的时间线相距越近,它们之间的时间线越容易“同调”。在能量不足的情况下,将猎物诱入她布下的“时间格子”,不失为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唐千鹤站在时间格子中,想象前方有一个下颔尖尖的女人,自己的目标是将她诱进时间格子,然后……

“滴——”

演武场的虚空里突然亮起了一个光屏,接着傅红灵的俏脸出现在屏幕中,对唐千鹤说:“有人找你。”

唐千鹤愣了愣,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问:“是谁?”

“碧琳娜,她还带了一个女的过来。我把她们带到‘回香堂’了。你快点来吧。”

光屏消失,唐千鹤没犹豫,转身走出了演武场。

通往回香堂的小径上,两旁的紫荆花都开了。

四月,世界莺啼柳绿,但人类社会却仍处于寒冬之中。

过去半年,全世界的天人和异能者都在全力研究‘弗兰病’。两个月前,两方阵营先后宣布了‘弗兰病’是一种自发性急症,而非传染性恶疾。这消息好坏参半,好处是你不用担心走在街上被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异能者传染,坏处是不论你躲到哪里,就算搬到北冰洋和白熊做邻居,一旦时候到了,你同样逃不过‘弗兰病’的魔爪。

那些科研精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确定了‘弗兰病’并不是传染病,但它的发病原理却仍没人说得清楚,更没有哪个机构宣布他们已经研发出了针对它的特效药。

从前唐千鹤认为,她自己就是最好的特效药,但自从遇到了“弗兰病”,她觉得自己就像被拦在了一堵高耸入云的铜墙前,满心痛恨,却无计可施。

一旦发病,她的时间回溯就无法起作用了,就算把患者的身体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弗兰病’就像一个附在灵魂上的恶灵,怎么也无法抹除。

或许“弗兰病”真是基于精神之上的疾病……唐千鹤不止一次这么想。她的异能只能改变物理时间,对精神世界,她无能为力。

在唐千鹤往回香堂走去的时候,傅红灵正在池家最隐秘的地下实验室里,注视着北归将一管血液注射进实验体的动脉里。

傅红灵紧紧抿着唇。

那管血,一分钟之前才从北归的身体里抽出来,现在流进了变异人的身体里。

异能者的血能让变异人进阶,s级异能者的血,只要一小管,就能让一个d级的天人升到c级。但哪个s级的异能者会想到用自己的血去喂养变异人?

推空了针剂,北归将试管丢到医疗手推车上,一转身,看到傅红灵正神情复杂地看着自己,他笑起来,扬了扬胳膊:“给你咬一口解解馋?”

“一点都不好笑!”傅红灵咬咬牙,望着他白得能看清微血管的脸,忍不住恳求,“我们换别人好不好?别用你的血……这个月已经抽了400ml了!”

他安抚她:“就算在和平年代,我献血也是400ml起跳啊。”

“少骗人了!你才不会献血!而且谁家献血是每个月都献400ml的?”

“那你现在就看到了。”笑眯眯。

“……”傅红灵气呼呼地扭开头。

北归也不以为意,转身走到仪器前,查看了实验体的各项数据,有些不满:“喝了我这么多血居然还是双a级……s级天人真是难养成。”

就算满心怨怼,听到这句话,傅红灵也忍不住吐槽:“s级天人这么好达成,s级天人早满大街跑了,我也才双a好不好。”

“所以我问你要不要喝点儿……”

“不要!”

北归耸耸肩,给变异人加大了镇定剂的药量,然后转过身,朝实验室门口走去,推开门,发觉傅红灵还在那边一脸怨念,有点好笑,催促:“行了,走吧。”

傅红灵心不甘情不愿地跟过来。

从一开始,她就不赞成北归这种用自己的血去培养晶核的做法,但她的立场太尴尬了,尴尬到没法尽全力阻止他——当初是她一时嘴快,才让唐千鹤知道了龙彩儿是杀害文蓁的凶手,导致原本北归抹杀龙彩儿的计划不得不终止,转为辅助唐千鹤复仇。

“如果龙彩儿死在我手里。”当时他这么说,“她会遗恨一辈子,心里永远有个结解不开。”

弑友之仇,当亲手报之。

傅红灵对唐千鹤没有太深感情,她们的相识原本就称不上愉快,后来唐千鹤搬到香港,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傅红灵勉强承她是个不错的人,可以发展为朋友……但也仅限于此了。

而北归,他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可他却要她对一切保持缄默。

她其实明白的。弗兰病就像一把利剑悬在所有异能者的头顶,他怕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急着替唐千鹤安排好后路。

为什么会这样呢?傅红灵想,他好不容易才得到了“自我痊愈”的异能,损坏的心脏终于修复了,为什么却又撞上了这种世纪灾难呢?让他快活些不行吗?

地下室的电梯门合上,最靠近电梯按钮的女孩子却怔怔地望着地面。

北归奇怪地看着她,然后扬起眉笑了笑。

“夏天都快到了啊,现在才想起怀抱春天吗?”他随意地说了一句,探出手,越过她,按下了电梯正一楼的按钮。

他的手腕擦过她的手背,异能者与天人之间的体温差让女孩子一个激灵,醒过神来,同时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话是在调侃她,脸上一红,薄怒:“谁‘少女怀春’了!”

他敷衍地说了一句“好好不是你”,眼睛望着电梯顶端不断更新的楼层数字。

突然一阵“滴滴”声传来,傅红灵一愣,接着脸色大变,低头去看自己的腕上的体温警报器。

——警报声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

悬起的心刚落下去,接着她就意识到了,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体温警报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那就是……

僵硬地转过头,她看着电梯里的另一个人。

北归用手盖住了自己腕上那只响个不停的警报器,有些无奈:“比我想象的快啊。”

傅红灵呼吸一窒。

……

……

送走了碧琳娜和酒井兰,唐千鹤刚要回演武场,突然收到北归的消息,要她下午五点去两个街区外的教堂等他。

又玩什么花样……

心里这么嘀咕着,唐千鹤还是洗了个澡,换上了干净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出发前往西区教堂。

其实不是很想过去,她对这个教堂有点抵触情绪。那时她刚搬到香港,对四周的一切还充满新鲜感,某个午后她散步到西区教堂,在教堂二楼打了个盹,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楼有一对新人正在举办婚礼,本着沾沾喜气的原则,她坐在二楼不动声色地围观,结果那对新人一个是天人一个是异能者,两人交换完戒指后,新娘子对异能者说“吻我”,那个天人就一口咬在了他媳妇的脖颈上……

唐千鹤大吃一惊,跳出去阻止,然后#万万没想到系列#来了,原来新娘子罹患了“弗兰病”,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自愿把充满能量的血液献给爱人。

剧情发展到这一步,唐千鹤觉得自己再杵在那儿纯属多余,这两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她路人甲什么事儿,于是摸着鼻子走了。

第二天她再经过那个教堂,就听周围的人说昨天有一对情侣在教堂里殉情了,男的是天人。

唐千鹤很唏嘘,又有点替新娘子气愤。人家把生命里最后的光和热交给你,你转头就殉情了,这不是白费了女孩子的一番心意吗?那人家在地府里走着,想着“我家亲爱的不知道在上面过得好不好希望他能替我那一份好好活着”,一回头突然发现她家旦那就在她身后……这是要先哭还是先踹他几脚?

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隔了好几个月,阴影也消得差不多了,既然友人有约,她就收拾起最后那点伤感,往教堂走一遭。

西区教堂年代久远,斑驳的白墙上爬满青蔓,彩绘玻璃窗也黯淡了,草木森森,一过了正午,整个教堂就有些渗人。

脑袋里并没有“女性要矜持约会时比约定时间晚五分钟到是常识”这根筋,唐千鹤按照她“无论和谁约好时间,都会提前十分钟到”的一贯原则,四点五十分,准时踏进了教堂外围的镂空大铁门,继续向前,来到教堂的黒门前,推开……却发现已经有人在教堂的尽头等着她了。

“我没迟到。”她立刻强调,“是你早到了。”

站在十字架前的男孩子顿了顿,有些无奈地回过身,望着她:“我知道。……第一句话就是这个?稍微关注下我本人可以吗?”

唐千鹤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了一件很帅气的白礼服,配的不是领带而是领结,头发精神地梳理好了,黑皮鞋锃亮。

“不错。”她点点头,夸赞,“满满的衣冠禽兽即视感,穿着这个你可以去竞选美国总统。”

“……”北归觉得她真是天才,永远有化暧昧为黑线的本事……还是她只在对着他的时候才这样?

叹口气,他对她伸出手:“过来。”

唐千鹤走过来,边走边说:“我下午见到酒井兰和碧琳娜,碧琳娜又变成天人了,在这种其他人都恨不能自己是免疫者的时候……她说她的膝盖天生有些问题,不变成天人的话她永远都站不起来……”她皱皱眉,语气不太赞成,“其实慢慢等的话,将来未必等不到机会,这么匆匆忙忙的……我想帮她回溯,可她怎么也不肯,酒井兰也真是,不帮着劝劝她……”

北归深吸口气,没等她走到自己身前,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将她带进了自己怀里,然后低下头,用一个唇对唇的零距离,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谈论着别人的嘴。

最初是微凉的触感,接着感受到近在咫尺的鼻息,她身上带着新沐后的藕花香气,这么多年,成了他最喜欢的味道。

轻轻含住对方的唇瓣,像含着一块舍不得多吃的草莓布丁,缠绵地碾磨,吮吻,要她像他那样火热起来……

北归想做的绝对不止这些,可以的话他比较想用自己炫丽的吻技征服怀里的女孩子,然后这样那样脖子以下不可描写的部分一千八百字……但他实在太沉迷了,在玄关耽搁的时间太长,给了敌人反应过来的时间,于是他甚至没来得及用舌尖描绘那片唇瓣的形状,就被毫不客气地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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