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邦彦的脑子里此时一团浆糊。从出生开始他就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现在他的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电话对面的人告诉他不要相信林渊说的话,林渊是在欺骗他。
“让我把真相告诉您吧。这个林渊原来确实是我们公司旗下的艺人,但是在《渣滓与骗子》这首歌制作好的前夕,他带着歌叛变、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然后迅速将歌发布在了快博和D站上——这两个网站您应该不认识,总之它们都是华国非常火热的平台。
“虽然那首歌的版权在他自己名下,他想对歌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那首歌是我们公司出了很大力气才制作好的,beat也是在我们公司的努力之下才买来的,他在用那首歌盈利的时候没有支付给我们任何的费用,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您能明白这个逻辑吗?虽然歌曲版权在他那里,但是beat的版权还是我们大王传媒的,他要用我们的beat,就必须交钱。
“但是他不愿意交钱,甚至还配合他的新公司来恶心我们这些老同事。这我们就不能忍了。所以,我们找到您,让您拍摄了那个说他侵权的视频。说到那个视频,我们确实应该道歉,但是也请您谅解一下,我们当时气昏头了,害怕如果直接说出目的,您会因为怕惹上事而不帮助我们。
“现在,我们靠您拍摄的视频,在不危及他的前途的前提下对他造成了足够大的打击。我们还以为他会因此悔过,重回我们大王传媒的怀抱,可是没想到,他居然来找您,还妄想着欺骗您让您拍摄一个虚假的视频——这件事是他得意洋洋地亲口告诉我们的。
“在听到他欺骗了您,让您拍摄虚假视频之后,我就赶紧来联系您。我们怕您真的犯下这种错误。”
山下邦彦头昏脑乱地听着对方的话,虽然那些话中槽点满满,但因为头脑不太清醒的缘故,他愣是一个漏洞都没有听出来。
他想,这些话听起来很像是真的,不然他们怎么知道林渊联系了我呢?
嗯?不对。
林渊联系过我的消息好像是我刚刚告诉他的?
山下邦彦揉了揉发疼的脑袋,说:“可他确实买了我的beat的非独家使用权。”
“说得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林渊的团队——我们公司为他配置的团队——购买了《烈火》的非独家使用权。从根本上来说,那个非独家使用权也应该是我们公司的。”
“可是……”
“‘那个beat是他自己买的’的这种说法是他告诉您的吧?”电话对面的人不屑一笑,道:“他能拿出证据来吗?”
山下邦彦想了想,对方确实没有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曾经购买过《烈火》的非独家使用权。虽然这种版权的买卖在beat之家上都能查到历史记录,可是……
《烈火》销售的历史纪录早就在卖掉全部版权的时候,转移到大王传媒旗下的账号那里了,他现在根本查询不了。
因为那首《烈火》已经不属于他了。
山下邦彦很诚实地说:“不能。”
“而我们能。”电话对面的人笑着说:“我等会儿就给您发我们公司的团队购买《烈火》的非独家使用权的证据。”
他口中的所谓“证据”其实是他们自己制作出来的,不过制作得很真实,就算换作某些站点的站长来看,也看不出任何的毛病。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山下邦彦怀疑他们的证据是假的,他也证实不了。如果他去找樱花国的站长询问,樱花国的站长将会告诉他:“这是真的。”
谁让樱花国的站长现在已经是他们的人了呢。
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种不盈利的小众网站的站长一般都没有油水可捞,全靠一腔热血用爱发电。可是,人还是要恰饭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