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的剧本写写改改,他花了整整三个星期,才完成终稿。
写完剧本,林渊第一时间就将剧本发给了周昊帆等人,让他们先熟悉熟悉剧本。
昨天,林渊去了一趟B市,领回来一个木吉他摇滚奖的最佳年度新人奖。他本来是不愿意去领奖的,但是考虑到人家节目组曾经在快博上为他发声,他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林渊现在躺在床上,他刚刚突然想起来,自己在领奖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个人好像姓佘。
如果没记错的话,全名应该是佘龙舞。
佘龙舞当时坐在评委席,他的眼睛看向林渊的时候,充满着凶色。林渊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招惹到他了。
不过,林渊心想:我招惹到的人还少吗?
他连启示都得罪了,还担心自己多得罪一个佘龙舞吗?
前段时间他向邢律师了解了一下官司的事情,邢律师告诉他要做好长久的打算,这场官司一时半会打不完。
“放心,这场官司关系到的仅仅是经济问题,现在三十天已经过了,你已经是自由人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现在可以为自己拍电影了。”
林渊点了点头,刚想和邢律师道别,邢律师突然说:“对了,林导,你在启示内部有自己的人吗?”
“怎么了?”
“如果能请到启示的现员工为你作证——证明《摄影机不要停!》不是培训项目、证明你的离开不会使启示损失三部电影等等——我们打赢这场官司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邢律师口中的“打赢官司”并不是不用赔钱,而是不用赔太多钱。
一千万以内。
林渊犹豫了一下,说:“有。”
郝助理应该可以信任。
不过他能请到的现员工估计也只有郝助理一个人了。
姚豆子和薛曼虽然也是启示的员工,但是……林渊觉得自己不能太信任这两个人。
因为他和她们两个人的交流都不多。
“好的,那你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发给我吧。”
…………
谈完证人的事,林渊坐上早已买好机票的飞机,飞去和那四位歌手签合同。因为这四个人都住在S市,所以林渊能省很多力气。
签完合同后,林渊又让那四个歌手为他介绍了一些靠谱的经典歌手。
在歌手们的相互推荐之间,林渊总算是又找好了一套可用在电影里的歌曲。
和上次不同,林渊这次是直接带着剧本去见人的,如果对方满意,而且开的价也不高,那就当场把合同给签下,根本不给人家考虑的时间。
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迟则生变。
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林渊松了一口气:终于,能开始拍了吗?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件事。
《夏洛特烦恼》中有一个桥段,主角夏洛成为了一档选秀类综艺的导师,他在选秀节目上看见了因为他的“抄袭”,所以至今没有成名的周董。在恐惧和羞耻之下,夏洛对着“周董”一顿大骂……
林渊现在是把电影里的歌给定下了,但是……他还没有想好要让谁来替代“周董”这个人物。
他在网上搜索过,也和很多人聊过,但是最终却发现这个时空似乎没有哪个歌手能够拥有上个时空的周董的地位。
林渊把这个难题告诉了那些决定和他合作的歌手——当然,在说的时候,他把“周董”给抹去了——那些歌手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来答案。
不过就在林渊回到G市的那个晚上,有个歌手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林导,我想到了!有一个绝对符合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