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阔考虑了一下午,终于决定同意沈悦的计划,当夜晚降临时,众人坐在沙发上,甚至连史密斯都抽出了时间,虽然他的手上仍然握着手机。
而沈阔也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几人不禁面面相觑。
德山首先点点头,开口道:“我同意我徒弟的计划,这边暂时也没有你需要负责的地方,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你的安全问题。”德山说道,看向坐在沈阔边的沈悦:“那个虫巢是不是真的存在?”
“当然啦!”女孩肯定的点了点头:“我给爸爸说过,既然他身体中存在异虫的能量,仅仅依靠人类的训练方法很难将药物彻底去除,只有有更多的精华帮助,才能促进身体的进化。”
“既然这样的话,那你就去吧。”冷风点点头,转头看向史密斯:“嘿,老史,你有啥嘱咐的吗?”
“嗯?”史密斯难得放下手机,抬起头,敲了沈阔一眼:“这次的比武会选手实力并不弱,这边的事务就算沈阔在恐怕也帮不上什么忙,我也同意他去。”
于是在众人所有举手同意的情况下,沈阔终于放下心,马上收拾包裹准备第二天出发。
距离比武会开幕还有天。
另外一边,在伦特家的帮助下,两人在驾驶汽车穿越了大片的森林后,向着女孩所知的地方前进,在花费了大概两天的时候,穿过层层障碍后,终于来到了沙漠边缘,两人从车上下来,望着广阔的沙漠。
“悦儿,你说的虫巢就在这里?”沈阔问道。
女孩站在沙漠上,闭上双眼,转动着娇小的身躯,抬起手指了指沙漠的深处:“就是这个方向,这种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但是它们的生命信号依旧很微弱,似乎在地底下?”
“地底下?”沈阔一愣,抿了一口干瘪的嘴唇:“恐怕这次又会是一场大战,问题是这沙漠这么大,去哪里找洞口?”
女孩眉头微微一皱:“爸爸,异虫根据自然环境而进化,自然他们生活在地底下,那么一定会像昆虫筑巢一样有洞口。”
“有道理。”沈阔点点头。”那咱们继续行进吧。”
两人说着便向着沙漠开始前进,这片沙漠叫做柯雷莎沙漠,按照当地人话说,这片沙漠竟然会有人走丢,有时一个不注意,身边的人就消失了,所以附近的居民很少会有人敢独自出行的,一般都是三两结伴,或成群结队相互照应。
半天前,两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村庄时,当他们知道沈阔两人的目标是柯雷莎沙漠时,都强烈的阻止他们,甚至在走之前,一位大叔还给了沈阔一把手枪自卫。
因为沙漠中有时也会有劫匪出没,虽然手枪未必管用,但沈阔还是收下了,在收集了足够的水袋和食物后,两人选择第二清晨上路。
而此时正是下午两三点,沙漠的严酷还是超过了沈阔的预料,在将脚上鞋踢掉后,在烈日的暴晒下,滚烫的砂砾仍让沈阔感觉到嘴唇在抽动。
而在狂风的虐待下,细细的砂砾砸在沈阔的脸上,生疼无比,在往前走了将近三公里后,沈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取出夹在腰里的地图。
“这片沙漠真是大,悦儿,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女孩听到这话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一路上,沈阔从未见过女儿说过苦。
“爸爸,我的一半基因可是异虫,虽然不曾感受过这样的环境,但我强大的适应能力仍不是您可以比拟的。”
虽然不愿承认,但沈阔还是点了点头,就这样顶着烈日,两人继续向前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正当两人准备休息之时,一个人影突然从对面的沙丘上略过,似乎是过于疲惫的原因,他脚下一个踉跄,从沙丘上摔了下来。
“该死!“沈阔环顾四周,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非要自己去帮他不可了,说完便向着此人跑去,跑到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袋水,倒在了此人的脸上。
在水的刺激下,昏厥的男子终于醒了过来,看到眼前的沈阔,用尽全身力气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只有沈阔和远处一个女孩后,终于松了口气,他似乎把沈阔当土匪了。
“我还有事,不能送你回城石,但你往西边走有一片绿洲,你多保重。”
沈阔微笑着说完,便站起身来,他并不想在此人身上多花费力气和资源,更何况自己的时间并不充裕,更没有送佛送西天的义务。
“兄弟!兄弟!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现在真的很急!”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满脸的皱纹,看到沈阔转身走,他连忙追了上去,挡在沈阔面前
“有什么事吗?”沈阔问道,在男子的胳膊上看到了一个伤痕。”你被什么伤了?“
“嗯?”男子一愣,顺着沈阔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右臂,似乎突然响起了什么悲伤的事情,脸上露出一丝痛苦:“是,是异虫干的他们袭击了我们的旅行团,除了我其他人都死了。”
“异虫,什么异虫?”沈阔继续问道,这个信息对自己并不重要,他必须要知道具体的位置。
“是镰刀虫,他们晚上出现,杀死了和我同同行的其他人!只有我逃了出来。”
“你知道他们在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