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晴算得是没错的。
如果一切都按照顾运的计划来,那么顾运的股份很快就会接近50%。
首先他可以先从黄度那接手7%,然后以8000万收购古镇16%的股份(按照5亿残值),这么一来他手里就有了21.88%的股份(身为股东,古镇整体股份出售时,他手中的7%中,也有16%要扣除)。
最后,他又以秘方15年全球代理权及三年内1.5亿入股,再获得35%的股份,这么一来合计将掌控49.222%(同理,增发35%股份时,他手里的21.88%股份也要扣除35%)的股份,一跃成为最大股东。
而根据朱沙角古镇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重大事项只需50%股东通过即可形成决策,也就是说,只要未来他再获得0.8%左右的股份,就能轻松控股整个古镇了。
事实上,很多股份公司都会要求占比三分之二的股权才能形成绝对控股,像古镇这种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因为古镇的股权结构里,原先程家占了45%,长银资本一派人要想获得三分之二的绝对控股权几乎不可能,所以在古镇成立之初他们就故意埋了这么个雷,将绝对控股要求降低到50%股权即可。
他们当然想不到,这么一来却是让顾运占了个大便宜。
所以顾老狗很早就说,在创始人和资本的疯狂内斗下,顶晨集团及其下属的一切产业,都是生机勃勃的投机土壤。
对顾老狗来说,这样的土壤上,简直种什么就能长什么。
程雪晴算过顾运的股份,自然也算过自己的。
结果是,一连串运作之后,她的股份会降低到24.57%,连顾运的一半都不到,从第一大股东直接到了第二大股东。
而长银资本及其联盟也的持股则下降到26.208%。
对于程雪晴来说,这无异于杀敌一千自损一千,长银资本的持股是下降了,可是自己的持股也同比例下降,最终得利的只有顾运。
想明白这点之后,她自然觉得顾运的目的没那么单纯了。
顾运笑呵呵地看着程雪晴,不紧不慢地咬了口肉串,然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角,淡淡地反问,“程总的未来,是在这个古镇吗?”
程雪晴微微一怔,这短短的一句话,让她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无数幕纷杂的画面。
集团……假账……阴谋陷害,父亲入狱……
以及,爷爷执着的那不可理喻的东西。
没错,自己的未来,不在古镇,而在于整个集团。
只有控制住了集团,才能挽回一切。
程雪晴认可顾运的话,她也觉得古镇只是自己执掌集团的一个跳板而已,毕竟古镇即便发展地再好,也完全无法跟庞大的顶晨集团相比。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的心里有点空落落的,甚至隐隐泛起一丝酸意。
这么说的话……这家伙做那么多好像只是为了他自己,也未必都是在帮自己啊。
所以,他也不一定喜欢自己?
难不成是自己想多了,在自作多情?
程雪晴发现自己很抗拒这个令人尴尬的答案,毕竟从小到大只有男生对她自作多情,从来没有她自作多情过。
很是不爽。
心里带着抗拒,程雪晴看顾运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这小无赖,竟然对自己都没想法,是不是有问题啊……
啊等下,没想法不是正好吗?
对,正好,也省的自己十动然拒。
程雪晴想到这里,对清了清嗓子,让自己看起来依旧保持谈公事的样子。
“顾先生,我不得不承认,你很善于观察局势。”淡淡一笑,她平静地说道,“你利用了程家和长银资本的争斗,找了个非常精准的时机切入进来,而我却找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更厉害的是,你知道只要说服我,那么操控着上千亿资金的长银资本,连拒绝你的权力都没有。”
明晃晃的阳谋。
程雪晴明知道顾运想鲸吞了古镇,却是不得不顺着他的思路走,因为与其让长银在古镇得利,不如让顾运在古镇得利,这很明显。
况且,顾运要是不入局,程雪晴必然会在古镇一败涂地,出于这点她也无法拒绝。
而长银资本那边,因为作茧自缚地出了个50%即可绝对控股的公司章程,也对此无可奈何。
程雪晴忽然发现,眼前这家伙相当于把几千亿的顶晨财团和上千亿的长银资本给耍了,还让两者只能打断牙往肚子里咽。
根本没把这两个在华夏财经界举足轻重的势力放在眼里啊!
可无论如何,这么敏锐的观察力和精准的操作,让她心服口服,甚至叹为观止。
顾运依旧专注地吃着肉串,程雪晴的话并没有让他有什么心理波动。
对他而言,这种操作在他无数个伟大而传奇的商业生涯里,也只不过中规中矩罢了。
毕竟他现在也没想要吞了顶晨集团或者长银资本。
不过就是想赚点小钱,为苏晓造一座城而已。
指了指程雪晴跟前的肉串,他说道,“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程雪晴本来不想吃这种“垃圾食品”的,但是现在觉得不吃自己就亏更大了。
吃,干嘛不吃!
于是左手拿起肉串,右手拿起筷子,先小心地用筷子把肉弄到碟子里,然后仔细观察了下,挑了看上去最干净、肥肉最少的一块放进嘴里。
没有丝毫膻味的羊肉,带着一丝草原的清香,又混着咸度适中、芬芳浓郁的芝麻、孜然、未知酱料调制而成的浓香,瞬间在她的味蕾绽放出难以言喻的美味。
本来就没吃晚饭,饿得饥肠辘辘,那味道自然更不比寻常了。
程雪晴感觉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这种美味别说在米其林餐厅,就是在她所有的记忆中都未曾有过。
真的……很好吃啊。
只一会儿,她就把碟子里的肉全吃完了,连原先她“嫌弃”的带着肥肉那些,也全都进了肚子里。
不管了,要吃个够本!
她又拿了第二串。
这时顾运递过去一罐啤酒,问道,“喝么?”
“我不喝酒。”
“我觉得你应该体验下,喝酒吃串的感觉。”
顾运说完,端起自己跟前的酒瓶,狠狠地灌了一大口,看着庭院里那一片假山,那一处水榭,和那月光倾泻下来的波光粼粼,不由豪情顿生。
好熟悉的场景啊,那年自家的庭院,也与此有几分相像。
他想起了来蹭酒喝的李白,想起了恃才的王子安,也想起了很多故人。
抬头看着那轮亘古不变的明月,他不由举杯笑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呵,这地方我喜欢!”
说罢,一仰脖子,将瓶酒中咕咚咕咚透了个干净。
又打开一瓶。
接着笑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太白兄,子安兄,你们可好啊?”
咕咚咕咚,又喝了一瓶。
顾老狗自然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他,哪怕是程雪晴这样的大美女又如何,兴之所致情之所在,他要自我的时候,谁都挡不住。
程雪晴像个木头似的地看着顾运,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这……突然发狂了是什么情况?
才喝了那么点就醉了吗,还是他的精神病其实没好利索?
可是为什么看着……很过瘾?
好想和他一样,这么随心所欲一下啊!
从小到大,因为程家家教森严,所以她从来都严格地约束着自己的行为,优雅得体大方,这是家里对女性的要求,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然而其实,她也挺想像其他富二代一样,去酒吧蹦个迪什么的,至少也体验下那是什么感觉,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去。
这个年纪的女孩,怎么可能没有好奇心呢?
所以那天去抓程大雷,其实本来她可以不进酒吧,呆在车里就好的,但是架不住好奇心,她还是进了去,还点了一杯鸡尾酒,小小地感受了下酒吧的氛围。
可惜怎么也不敢进舞池,参与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