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帆自己就是笑着说着一些事情,他现在有种大愁得报得快感,就是要与人不一样。
过了两天电视上突然发布一则声明,你问许帆为什么会看电视,他肯定不会说是因为闲的。
他们在电视上看了一遍,确认一下消息,然后就是转下了手机,在手机上看着不同的消息。
他们看到手机有着不同的理解,就是在粤省突然有人主动报案,还有人不太相信。
没想到这群人一直喊着有鬼,许帆问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叔叔也有着同样的疑问,然后就是看着边上的人。
通过讲诉,原来这几天这群人呢总是莫名其妙的挨打,然后送东西上门,他们都快被折磨疯了,然后就是找警察叔叔求助。
警察叔叔顺藤摸瓜,了解到这群人是网络诈骗人员,于是当场进行抓了,惊掉了网上想要吃瓜群众的下巴。
许帆看着也是哈哈笑着,“真是罪有应得,可以啊。”
许帆自己在这里说着话,然后就是看着胖子。
“好了,可以开启咱们下一阶段计划了。”
为了便于深度解析这部电影,我们将从结构、道具与人设、人物背景三个角度分别展开讲述。当然,我们的解析不止于读懂电影故事,我们还试图抓住导演的创作思路,这才是看电影的真正乐趣所在。
闲话少说,先看结构:
一、电影结构
我把电影通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
1、开端陈述(约10分钟)
2、男主(艾德里安)讲述的故事版本(约50分钟)
3、律师(古德曼)讲述的故事版本(约20分钟)
4、真相与结局(约20分钟)
为了能够宏观把控每一个部分所起的作用,我觉得有必要先重申一下故事结尾的反转:就是那位古德曼律师其实是假冒的,她是受害人“丹尼尔”的母亲;自然,她去找男主(艾德里安)的目的也不是帮其申诉,而是让其认罪,将其绳之以法。
知道这一点后,我们再回头来看故事的四段结构:
第一部分(开端陈述)导演借艾德里安(以下简称男主)之口把案情交代了一下。时长刚好在10分钟左右(商业类型片标准开端时长)。
这段案情陈述只是针对“观众”的,对戏中的“古德曼律师”没有任何价值,因为这些东西早已成了呈堂供词,众所周知。于是接下来古德曼对男主发起了第一轮攻势:她质问男主是否知道杀害劳拉(男主情人)的凶手是谁;质疑凶手进入房间和逃出房间的不可能性等等,这段攻势起到了向电影第二部分过渡的作用。过渡到案件更全面的方向。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电影第一部分对观众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自然是案情基本交代。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它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出犯罪现场(杀害劳拉的房间)而不留下痕迹这一点上”。这是悬疑片惯用的陷阱,因为只要你一想这个问题,潜意识中就会假定出另外一个“凶手”的存在。于是便会走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再者,男主叙述后掉下的那一滴眼泪,也对观众误入歧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还有一个情节点:就是古德曼律师拿出了“一个年轻男子失踪”的简报,他让这个案件更复杂化了。我们接在来开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之所以把这一部分称为“男主(艾德里安)讲述的故事版本”,是想提醒大家这将近50分钟的陈述是完全主观的,是亦真亦假的。因为它大多是从男主人公口中说出来的,男主人公复数案情的出发点一定是为自己脱罪着想的!至于到底男主的故事版本怎么辨伪,这就是“烧脑”的地方了,这些我们待会将会详细解读。
先来看这部分的作用:是不是男主话不可信就没有意义了?当然不是,从电影结构上来说,它至少把案情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人物以及事物交代了出来:
我们得知男主案发三个月前就和情人劳拉私会了;他们私会返程后出了车祸,一个年轻人(丹尼尔)因此丧生;之后男主一度被丹尼尔父母纠缠(因其情人以及宝马车牌号的暴露);之后男主与情人劳拉也一度陷入纠缠中(两人伙同犯罪)…就这样,男主一直讲述到电影开端场景(劳拉宾馆被杀,男主被捕)。
纵观这一部分,你会发现我们好像情不自禁地把两个不太相关的案件给联系起来了:“劳拉被杀”与“丹尼尔失踪”。至少,两者的关联性是男主不想看到,为什么,因为男主包庇了这起事故,为什么包庇,用复述者的话他不想妻子和孩子离开他(为什么不想,我们一会儿人物背景再谈)。而且到目前为止,警察也不知道那起车祸以及丹尼尔是死是活。
那么,是谁让我们产生了这种联想(包括男主),没错,是古德曼律师。她为什么要煞费苦心这么做。没错,她要帮男主找到那个“看不见的客人”,也就是杀害劳拉并嫁祸男主的人!找到这个“看不见的客人”干嘛,别急,电影的第三部分就是解答这个疑问的!
在电影向第三部分过渡时,古德曼律师向男主角提出了三个问题:
为什么凶手要借劳拉手机发短信(这部留下罪证吗)?凶手为什么没拿走现场的钱(反倒把钱撒了一地)?凶手到底是怎么离开房间的(犯罪现场没有任何痕迹)?
这三个问题男主根本回答不出。回答不出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凶手(因为犯罪现场只有他一个人能实施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