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棒了!”阿依拍着手笑起来。她娇憨天真的模样将万度归脸上最后一点家长的威严都融化了,他舒眉一笑,对阿依说:“要是走不动了,到前面叫致远给你雇顶轿子。”说完带着万致宁催马先走了。
望着父亲和哥哥远去的背影,致远有些夸张地长叹了一声,道:“我算是知道父亲有多想要个女儿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父亲这么和气地对我说过话。”
阿依好笑地看着他。
致远继续发牢骚:“既然他那么想要个女儿,当初干嘛把颜华捡回来?捡个姑娘回来不好吗?”
阿依忍不住笑出了声:“好好的你又挤兑颜华做什么?小心被他听见,跟你打架。”
“切,打就打,我怕他吗?我跟你说,他现在是禁卫军的副统领,我是他的顶头上司。他要是敢跟我打架,我就排他天天当值,不给他休沐,累死他。”
两人一路并肩而行,穿过热闹的街市,走过僻静的小巷。有时大声说笑,有时低声耳语。不说话时,致远就握着阿依的手,一根一根地玩她的手指头。
其实阿依从小在野狗群里长大,常常用手刨土挖石头,指甲长了要么啃掉,要么在石板上磨掉,基本就是把手当爪子在用。之前的那十来年别说保养了,连洗都很少洗。刚刚来到平城住进国公府的时候,万夫人和嘉卉花了好些心思,才帮阿依和玉丽吐孜戒了啃指甲的毛病,又把磨得又秃又糙还嵌进肉里的指甲养了起来。虽然经过几个月的修护保养,手总算像双手而不是爪子了,但要想变成名门闺秀的纤纤玉手也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此时致远握着的手,虽然也和一般女孩的手一样小,但指节凸出,皮肤粗糙,指肚上有薄薄的茧,实在无法和传说中的手如柔荑搭上边。但致远却是爱不释手。一会儿捏捏指节,一会儿揉揉薄茧,一会儿把手指都弯起来握成拳用自己的手掌完全包裹住,一会儿又把手指扭在一起,做出各种新奇的造型,玩得不亦乐乎。
阿依见过嘉卉的手,见过万夫人的手。她们的手线条柔美,手指纤细白皙,指甲修得干净整齐。嘉卉还喜欢用凤仙花汁把指甲染成半透明的粉色,美得就像是玉雕的。不要说万夫人和嘉卉,就连夏至、小满、小雪她们的手,也都是白净柔软。她知道在这样的家族里,一个女人的手应该是什么样的。
她知道和她们相比,她的手有多难看。所以当致远第一次握着她的手把玩时,她因为有些自卑而惴惴不安地想把手收回来。可是致远从来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他牵着她的手,脸上是发自内心的满足和欢乐。阿依曾问过致远:“你不觉得我的手太粗糙太丑了吗?”致远拿着她的手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说:“是没有娘和嫂子的手好看,可是这是属于我的呀!这个才是最重要的。”说着,把她的手拉到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