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命着想,还是走的远远的吧。
这叫什么?珍爱生命,远离女人。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他这辈子,女人只要一个就够了,他的女人,世上独一无二。
“他怎么走了?”胡媚难以置信地看着大步离开的男人,心口像是被射了无数支箭,血乎刺啦,“是不是我们没有卖力表演,被他看出端倪来了。”
扮演混混的人也集体懵逼:“······”我们哪里知道,不你自己写的剧本吗?演砸了能怪谁?
“媚媚!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个凡人,咱们这种小打小闹的把戏人家一眼就能看穿,你想的这招不行呀。”
“我觉得也是,那男人英明神武,目光如炬,咱们这点道行哪里能跟人面前显摆?”
“算了,今天就这样吧!各自散了回家去。媚媚!你还是想别的招儿吧!英雄救美这招不好使,不然你还是霸王硬上弓好了。”
胡媚的眼睛瞪的老大,一个一个地瞪过去,怒骂:“没用的东西,找你们当我的跟班算是瞎了眼。哼!不理你们了,还朋友呢,还发小呢,全都是幸灾乐祸的混蛋。”
骂完,自己一个人气呼呼地走了,把那四个“混混”给骂的一愣一愣的。
胡媚在他们大院里算是比较疯的一个丫头,大家能帮她这忙扮演混混,的确是光屁股长大的发小。而且他们还是京都国家电影制片厂的演员。
自小不喜欢演戏,喜欢唱歌的胡媚后来进了国家剧院,成了一级歌唱演员。到底这个职称是怎么被评上的,就有点不好说了。
年纪轻轻就成了一级歌唱家的可没几个,弄的胡媚有点飘,不把这群发小放眼里。哪怕其中有两个很喜欢她,很想跟她交朋友,也没能入了她的眼。
几句话把人贬的一文不值,彻底让那两人打消了念头。
听说她要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发小们都很想看看那英雄长啥样,要真动起手来,那两人还想暗搓搓地给英雄几下,出出心口的恶气。
谁知英雄不上当,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转身就走。
他们立即明白了,这位英雄可不好糊弄,以后还是少陪胡媚胡闹。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他们这种花架子,他要真冲上来的话,吃亏的只会是他们。
事情没办成,胡媚心里猫抓似的难受,一激动,就跑到了白扬帆那里,想宣示主权。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如果把陆景恒从她那里赶回家,以后她就算去他家里找人也方便一些。
他一直住在白扬帆家里,她还怎么来找他?就算那女人不在乎,随便她进门,她自己都觉得别扭,还憋屈。
为什么她交个男朋友要跑到别的女人家里来抢?要抢也得在别处。
一个小山村来的女人,还能把她怎么样,让她把陆景恒让出来,她敢不答应吗?
现实与胡媚想的差距太大,人家不但敢,还把她从屋里给丢了出来。
身上一股冷厉肃杀的气势,差点没把她吓死。
感觉自己喜欢个男人可真不容易,小命要玩完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