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她妈妈就骂过她,说她这事办的太欠考虑,以后会后悔。评职称可以慢慢来,那层灰却是再也无法擦干净。
以前她不在乎,认为自己年轻,只要站在一定的高度,男人还不是唾手可得。
过了两年才知道,不是靠实力站上去的高度,其实摇摇欲坠。好几次被人抨击,被人质疑,被人议论,她觉得好亏。
可事情已经这样,再亏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谁让这是她选择的路呢?
看见陆景恒的照片,仿佛灰扑扑的心田中划过一丝七彩的光,让她看到了希望。不管怎么样,不管用什么手段,她都要把这个男人拿下。
也许,这是她这辈子的救赎。只有他才能让她怦然心动,再不管落在心上的灰尘,只想跟他白头相守,永远在一起。
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胡媚很拼,知道陆景恒的作息时间不规律,基本上每天晚上,只要她没演出都会守在大院门口外边,等着陆景恒回来。
一般等到午夜十一点还没看见人,她会自动离开。
她的这个举动被陈凤飞观察了好几天后确定了,心里十分开心,脸上的笑容扭曲,露出狰狞可怕的一面。
陆景恒呢?连续两天在大院门口碰见胡媚后,他申请了宿舍,跟家里也打了招呼,说以后就住单位。
苏荷和陆潇潇都知道是因为什么,很同情地看着陆景恒。
“哥!你要躲到什么时候才算完?干脆把嫂子娶回家来不就得了吗?一劳永逸的方法为什么不用?”
随手拍了下女儿,苏荷在边上帮陆景恒说话:“你是不是傻?你哥不都说了吗?你嫂子还在读书,不想结婚。咱们着急有什么用,得你嫂子点头同意呀。”
“哦!”摸摸被老妈打疼的手臂,陆潇潇撅起嘴巴,“还得说我哥没能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哄不住。嫂子不答应,肯定是我哥不讨她喜欢。”
陆景恒:“······”我知道,你能不能闭嘴,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他可不就不讨他女人喜欢嘛!要不然还能被她一脚给踹回来。
这都第几次被踹了,想想都觉得没脸见人。
早知道女人气性那么大,当初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不参加自己的婚礼,更不敢让女人一个人走完婚礼的全程。
现在要想让女人跟他结婚,简直就是奢望。
苦哈哈地收拾了一下换洗衣裳,陆景恒说了声“我走了。”
然后······就头也不回地开车出了大院。
这个点,胡媚还没来,根本就不知道。
要不是陆景恒的单位比较特殊,闲杂人等不能随便进出,她早就跑他单位门口去堵人了,还能让陆景恒给偷摸溜走。
等到快十一点,还没见陆景恒回来,胡媚决定不等了,得赶紧回家睡觉。
休息不好,影响嗓子。
她这嗓子可得保护好了,是她吃饭的依仗,追男人可以慢慢来,嗓子不能熬坏。
天大的事也没有她的嗓子重要。
再怎么样也得每天保证六个小时的充足睡眠,最晚不能超过凌晨十二点,否则她的嗓子会嘶哑。
从这里回去开车差不多要三十分钟,回去洗漱一下,喝口水,再坐着发会儿呆,差不多也要三十分钟。
她都算好了,必须在十一点的时候就回家,晚了不行。
看着她离开,有个身影慢慢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嘴角勾出一缕诡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