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农场时,钱文良就对朱四丫很有好感,觉得这姑娘是个有情有义自立自强的好孩子,后来得知朱四丫成为了光荣的军人,好感更甚,甚至还带上了几分尊敬。
钱文良虽是文弱书生,可骨子里却也是有血性的,不然当年他也不会抛弃Y国的优渥生活,毅然回国了!
鲁萍虽是头一回见朱四丫,可她性子本就豪爽,早先也是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热血女汉子,对于自己未能圆满的军装梦,她不能说是没有遗憾的。
可现在儿子竟然找回了位项姿飒爽的儿媳妇,她岂能不高兴不满意?
最要紧的是,朱四丫比她预想的要美得多,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穿着这身军装多美啊,鲁萍眼睛都看成了星星眼,一直仰视着朱四丫姑娘——
没办法,朱四丫的未来婆婆海拔有些低!
“我叫你四丫吧,这样显得亲切,我以前听老钱说起过你的事,好孩子,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甜的。”
鲁萍紧抓着朱四丫的手,说得十分动情,钱书梦那儿受到的伤害,可算是在儿媳这那儿得到了补偿,心情好极了。
“这只手镯是书涯他奶奶传给我的,现在我给四丫你了,只希望你和书涯暗杀将来幸福美满地过小日子。”
鲁萍从里屋的包里拿出一只红漆木盒,取出一只温润晶莹的玉手镯,沈娇一看就知道这只手镯不是凡品,应该是羊脂白玉,而且还是一整块羊脂玉掏出来的,十分难得,当属稀世珍宝呢!
朱四丫没敢接手镯,老实说道:“要不还是您收着吧?我这人糙,啥东西到我手上都是个破,我怕弄坏了!”
鲁萍愣了愣,没明白朱四丫是啥意思?
是真担心弄坏了?
还是别有其意?
沈娇暗自叹气,帮着解释道:“师母,四丫姐对于吃食以外的东西,都不太看重,您这羊脂玉手镯在她眼里还抵不上只馒头值钱,以前我送她只玉簪子,没到半年就让她给弄断了,您老心细,要不就替四丫姐先收着吧?”
朱四丫松了口气,忙不迭地点头道:“娇娇说的没错,您收着比我收着好!”
鲁萍听得好笑,再看朱四丫瞅手镯的神情十分淡然,就如同看只银手镯般,毫无波澜,倒是更喜爱朱四丫几分了。
不知道这手镯的价值能做出这副处变不惊的模样,并不稀奇,可现在沈娇已经叫出了手镯是稀世珍宝羊脂白玉,还能如此淡定,说明朱四丫真是个不贪财的好姑娘,这品性比羊脂玉要珍贵得多啊!
鲁同志,您还真高看朱童鞋了,她压根就不知道羊脂白玉是个啥概念,你要说这只手镯能换十辈子都吃不完的肉肉,朱四丫是绝不会如此大方滴!
鲁萍见朱四丫诚心诚意,她便也不空客气了,爽朗笑道:“那我就替你先收着,以后你要戴了,再问我要。”
“嗯!”
朱四丫乖巧地点了点头,内心却是腹诽,不就是石头嘛,长得再漂亮也还是石头,有啥好戴的?
钱书梦冷眼看着这一家子其乐融融,根本就没人想到要介绍她,心里总憋着一团火,先是恬恬,现在又来个朱四丫,要是以后朱四丫再生孩子了,她钱书梦怕是会连家门都迈不进了吧?
于长河注意到自家媳妇脸上的红肿,便小声问道:“书梦,这咋回事?”
钱书梦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耐烦道:“不关你事,出门前我怎么同你说的?少说话少干活,别给我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