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苑之都,坐落与蓝河西北之地,乃蓝河第一批欧式建筑的房屋,那里居住的不是商界大碗,就是政府要员,所以就连一些门卫也养成了高人一等的习惯。
就像在此时。
“我真住在这里。”
一位青年哭笑不得说道,显然他与门卫纠结他是不是住在这里已经很长时间了,但不管青年好说歹说门卫就是认定青年不可能住在这里。
只见青年光着膀子,一件红蓝相间的碎花短裤,脚下更是拖着一双松松软软的人字拖,皮肤微微有点黑。
这活生生的一幅地痞无赖,不要说门卫,就说是路人甲乙丙丁都感觉他不会住在丽苑之都。
而这位青年就是刚刚搬到丽苑之都的逍遥哲。
天气太热了,出去买了个西瓜,岂料却被挡在了自家门口,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进去。
“行了、行了,你这种人我见的多了,一天零零散散总有这样百八十人去拜访这里面的主人,但人家最少也是衣冠整洁,但你···”
“额。”
逍遥哲霎时黑脸异常,啥叫别人衣冠整洁,难道我不整洁。
感觉还可以啊!这件碎花短裤不是今年的流行款吗?他可是整整花了五十块大洋在淘宝上买的。
“我真的住在这里。”
逍遥哲很是无奈的再次开口,这一句话他已经重复说了不下十遍,说的他唇焦口燥,于是逍遥哲直接不顾及形象,拿起一块西瓜吃了起来。
“恩,味道不错,还好卖家没有骗我,不然我一定让他给我说个所以然。”逍遥哲一边发闹骚,一边还吃的津津有味。
“快走、快走,你若是住在这里面,我还住在白宫呢?”
门卫在说话的同时,满脸尽是不屑,并在同时,直接用扫帚将逍遥哲站的地方打扫起来,就好像那个地方由于逍遥哲站了一下,从而被玷污了一般。
“快走,快走···”门卫直接颇为不耐烦的赶了起来。
“狗眼看人低。”
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环境很好,但其门卫的素质则真的不敢恭维,逍遥哲发了句闹骚,然后拿出电话,打算为周妍打个电话。
虽然知道这个电话打过去,必会迎来周妍的嘲笑,但总比挡在自家门口像耍猴一样看着要好很多吧!
“妈的,小子你在骂谁啊!”
逍遥哲刚刚将电话拿出来,那个扫地的门卫脸色一黑,轮起扫帚直接朝逍遥哲劈下。
虽然他仅仅是个门卫,但他却是个丽苑之都的门卫,一个月少说也有万八千的工资,岂能容忍一个乞丐站在自己的头顶。
“我去,怎么回事?”
逍遥哲拿着手机惊在了原地,这到底是黑社会,还是门卫,怎么二话不说就动手。
其实逍遥哲不知道,这里面的门卫大多数都是一些地痞无赖。
就像现在向逍遥哲动手的牛强。
原本他是这附近的无赖,由于巴结上了保安头子,并给了一点好处,从而摇身一变成了丽苑之都的门卫。
但不管身份怎么变,都改变不了他欺软怕硬的行事风格,所以在看到逍遥哲的穿着之后,认定逍遥哲是个好欺负的人,从而上演了这样一出。
其实,只要逍遥哲向牛强给上一点好处,他还是可以进去的,怎奈逍遥哲没有一点的脸色,将牛强的一系列明示暗示视为空气。
致使牛强气不打一处来,而此时竟然在听到逍遥哲骂自己,于是霎时点着了导火索。
而在同时逍遥哲手底下丝毫没有闲着,连忙将仅存的点西瓜吞在嘴中,直接将瓜皮扔出。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牛强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