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朋是忻州人士,家中兄弟三人,和大多数人家一样,丰年饱,贫年饥。
曹朋是老二,大哥曹力已经过了娶妻生子的年纪,可是因为曹家实在是穷的揭不开锅,这么多年都没有好人家姑娘愿意驾到家里受苦。
老三曹丰刚刚十二,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吃的已经和大人一样多。这两年天旱收成不好,家中往年的余粮已经见底。
正好碰上李鼎的边军招兵,本来是老大曹力打算去应征的。可是曹朋想到大哥年纪再大些,就真的娶妻无望了,便代替大哥去参了军。
参军还是有一个好处的,那就是基本上能吃饱,这让曹朋很是庆幸。
…
“什么?每天都有?”
曹朋有些不太相信自己听到的声音,这可是肉啊,过年都吃不上的肉啊,以后竟然每天都有?
“还能骗你不成?这可是百户大人亲口和我说的。”
伙房对曹朋的质疑有些不太满意,舀了一勺子肉便将曹朋赶走。
“快,快,快!盛好了就靠一边儿去,后边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
曹朋端着碗里的肉走向一旁的桌子,眼里却是还没有回过神来。直到猪肉入口,眼里才有了神色。
多长时间了,多长时间连肉味儿都没有尝过了。感受到嘴里油腻的感觉,曹朋感觉控制不住眼里的东西。
记得小时候,爷爷拎回来二两猪肉,是租种田地的东家不喜欢吃,送给佃户们的,一头猪,每家分到了二两。
二两猪肉很少,拿来蒸煮或者炖着吃根本不够,曹鹏的爷爷便将猪肉剁碎混着各种蔬菜,做成馅放到了饼里。那是曹朋第一次吃猪肉,那种香味至今仍然记得。
只是如今却被嘴里酥烂的猪肉击破的粉碎,两者相比,那馅饼简直连点肉味都没有。
曹朋擦了擦眼角,对现在的场景有些不太相信。对曹朋这种人来说,参军就是为了能吃饱饭,只要能吃饱饭,便愿意为将军为皇帝卖命。
现在能吃到肉,百户大人更是说以后每天都能吃到肉,这便是承了百户大人天大的恩情。
曹朋不再多想,低着头细细品尝着碗中的美味。
向曹朋一样的人还很多,这个时候底层的百姓真的是太苦了,收成全看老天心情,饿一顿饱一顿更是家常便饭。
谁能让自己吃饱饭,谁便是自己的恩人。那些造反的人也不过是因为朝廷不能让他们吃饱饭,甚至还要吃了他们。其实大家都很好满足,只要能吃饱饭就行。
竟然要带兵,秦翰便要做到一视同仁。上午的晨跑和所有士卒们一起跑了下来,中午的饭也是,大家吃什么,秦翰就吃什么。
和士卒们一样,秦翰也端着自己的碗来到了伙房。盛上一碗糙米饭,再盛上一份菜,也找个位置和士卒们一起吃了起来。最受欢迎的将领,无不是能够做到和士卒们同甘共苦的将领。
菜和肉是秦翰安排的,说实话,这些士卒虽然看上去壮实了些,可是也只是相比普通人家而已。
秦翰安排的训练量很大,光是早上的跑步这一项,已经有很多人都吃不住,不是没跑下来,便是跑到吐。
光靠平时吃的那么点饭菜,一半的训练量都跟不上。
为了胜过李春信,秦翰忍痛自掏腰包,安排了每天的饭菜。秦翰在大学的时候健身过一段时间,稍微安排一下合理饮食还是没问题的,而且相比健身时吃的饭菜,秦翰加了不少油水,只有先让他们长膘,才能练出结实的身体。
晌午集合的时候,出乎了秦翰的意料,队伍站的很是整齐,看样子上午的队列联系没有白做。
“稍息!”
“立正!”
“向右看齐!”
“报数!”
“一,二,三…”
报完数,王冲小跑着到秦翰面前,单膝跪地,汇报到。
“报告大人,应到一百人,实到一百人,无人迟到缺席,大人请指示。”
练兵秦翰虽然没有经验,可是秦翰却是军训过,高中和大学的军训,学校请来的教官都是正式军人。两个星期下来,不光被晒黑了,每天还被训个半死,腰酸悲痛的,可给秦翰积累下来不少经验。
秦翰满意的点了点头,队伍虽然还有些松散,报数也有些卡顿,可是这只是一个上午的结果,继续练下去,肯定会更好。
“好,很好!今天下午,我们练矛。”
校场上,士卒们顶着太阳,端着长矛而站。秦翰还是和上午一样,拿着小皮鞭在队伍里面来回巡视,看见端的不平的,便上去奖励一鞭子。
“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