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还不是战争,四周的墙壁都是静悄悄的。第三城军的到来引起了一阵骚动,他们到达了最后一个更好的地方,只剩下几个位置了。如果他们想留在这里,军队就必须分散,这对他们不利。
驻军还没来得及解决,亡灵就向我们扑来。
伯德,你真的找到你的主人了吗?
憔悴的巫妖,披着破布,咯咯地笑着,声音沙哑。他手里拿着一个十颅骨的银色钻石权杖,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炽热的灵魂之火,几乎是一片漆黑。坚强和坚忍,而不是你可以在路上碾过的奴才。苍白的手指举起,叮当作响,叮当作响,一个巨大的,五颜六色的宝石戒指,非常华丽和耀眼。
狗蛋闻了闻,却不理不睬,蹲在江勇的头顶上,傲慢地抖动着羽毛。慢慢地,他用尾巴尖转动,他的屁股直接指向老巫。巫妖也不生气,笑了几声,一瘸一拐地走到蒋面前,突然踉踉跄跄地朝他的方向直走过来,挥舞着双手,夸张地喊道:
天啊,天啊,老伙计我失足摔倒了,快来人救救我,我的老骨头。。。
说话间,骷髅权杖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触到了地面。幕僚长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无影无踪的阴影中,突然从江勇身后出现,一刀刺进了他的心窝!
他的远见,爸爸!
就在他说话的当儿,棍子的尖刺直接刺进了坚硬的刀刃,发出了强烈的火花。下一刻,姜永义拿着话筒的刀刃,转动着手腕,银色的月亮利刃击中了老巫的腰。
老头,你放心,我扶你起来。
就在刀刃即将碰到的时候,老巫突然跳了起来,像弹簧一样弹开了。揉着腰,回头看了看康勇和他的武器,他的表情从怀疑转到沉思了好几次,最后看了看鸡蛋,干瘪的嘴张开,露出了黑牙的笑容:
伯迪,这次你找了个好人,你从哪弄来的?
嗡嗡声。
狗蛋傲娇冷哼一声,看到两人之间的气氛,姜勇饶有兴趣的挑了挑眉,猛然落下了剑锋无声的低语。老巫笑了笑,又走了过来,从他的食指骨上滑落了一枚红宝石戒指,随意地递给了江。江也一想起狗蛋,就看了他一眼,举起手把戒指戴在自己的小拇指上。
老巫看到这一幕,笑得更温暖了,他那薄薄的皮肤像一朵黑色的老菊花一样蜷缩在一起。他的哥哥们靠在姜勇身边,深情地搂住他的肩膀,一点也不像以前那样退缩了。老巫竖起大拇指,指着自己的热情说道:
十二城主,大哥,你可以叫我骨兄,拿着我的戒指,我们就是你自己的了,骨兄相信你,只有骨兄还带着一点炽热的真理,在这个情感冰冷的亡灵世界里。
狗的蛋蛋无情地掉了出来,老巫也不在意,哈哈大笑着,摆动着他的无名指,那只大戒指的亮点是一颗红宝石戒指,和他刚刚送给江的那个一模一样。
如果你不伤害我,如果我不伤害你,墓地可以充满爱。骨兄和我认识很久了。他父亲在那的时候拿走了我的戒指我们的关系是绝对真实的。老实说,我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
快点,这次你们来晚了,我在前面,前面和中间都有个大位置,绝对完美的位置。如果我们是邻居,那岂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