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一旦沈鸿轩娶了洛月汐,那么想来他就会很有自知之明的自己选择交上了兵权了,毕竟这桩婚事太让人心惊了。
沈家和洛家一直是坚定的保皇派,燕帝心中其实非常信任他们,不过该有的帝王心术和猜忌防备是不会少的。
沈鸿轩察言观色,看出了燕帝不虞沉凝的表情,直接就拜道:“陛下,臣知道臣之所求有些逾矩了,但请陛下看在臣一片诚心的份上成全臣,臣愿意西征功劳来换取陛下的赐婚。”
这句话暗藏的意思其实是,沈鸿轩愿意放弃兵权。他西征后得到的最大犒赏是什么?
是陛下赐字?是那些金银珠宝?不,都不是的,是那三万精兵的兵权,同时也是沈家名正言顺的继续插手军队的名义。
拿这个来换陛下赐婚,沈鸿轩毫不犹豫,一是他确实爱重洛月汐,二却是这兵权烫手,沈家想脱手像燕帝表达忠心。虽然看似青涩,但沈鸿轩其实已经很有政治觉悟了。
挑了挑眉,听到沈鸿轩这样说,燕帝心中十分欣慰满意。果然不愧是沈家的子弟,果然忠心,他没有看错沈家。
“也罢,看在爱卿一片诚心的份上,你与洛府嫡女朕准了。”燕帝微笑着答应了沈鸿轩的请求,但是对沈鸿轩放弃兵权一事却根本没有回应,只吩咐了身边的人去拿一卷空白的圣旨。
并不惊讶燕帝知道他定亲的对象是谁,沈鸿轩听燕帝提到洛月汐,面上忍不住露出了柔和至极的浅笑,温柔缱绻带着浓浓的眷恋。
看着沈鸿轩脸上不自禁出现的温柔笑意,燕帝摇头失笑,这可真是儿女情长。不过少年慕艾,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而是桩美事,再加上解决了沈家的事情,燕帝心情不错,也就吃着狗粮一边牙酸一边挥墨写下了赐婚的圣旨。
这也是为什么赵云笙会在被大燕监视着的情况下,仍然冒着触怒大燕的危险跑到郊外来的原因,她是寻着那宝物的指示来找修真者需要的天材地宝来着的,可惜方向完全找错了,而且还倒霉的遇到了沈鸿轩,除了她以外其他人全都全军覆没了 ̄▽ ̄
二来嘛,却是沈鸿轩自己的锅了。为什么当初沈鸿轩在从西荒返回燕京的路上抓到赵云笙?
原因当然不是赵云笙真的迷路了或者被追杀。事实上,赵云笙一开始就是冲着沈鸿轩去的,或者说,是冲着沈鸿轩身上所传来的不寻常的灵气波动而去的。
也就是说,一开始在赵云笙看来,沈鸿轩是闪闪发光的天材地宝来着 ̄▽ ̄
如果有修真者出现在沈鸿轩面前,那就会发现他是修真界万年难得一见的天生剑体,这是天地间一等一的道体!
如果说天材地宝是历经千年沧桑成型,生来就拥有莫测强大的力量,在天地异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天生剑体在人类的修真者中也是一样的存在。
天生剑体者剑心通明,剑体澄澈,一旦修剑修为便一日千里,而且在大乘之前都不会遇到任何关隘,可以直路进取修为与日俱增。
本来天生剑体修炼起来速度就快得让人嫉妒绝望,更不必去提剑修本来就是诸多修真者派别中武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如今修真界修者的分类是很杂乱的,法修、体修、器修、丹修、符修、剑修,除了这些分类还有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的区别,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中又存在着门派修士和散修的区别,可以说在修真界对于修真的划分并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划分,但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在所有修士中实力最强的,就是剑修。
所谓一剑破万法,剑修只修剑,摒弃其他,换来的自然就是前所未有的强大。修真界以剑修为尊,这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而沈鸿轩就是这种足以让所有修真者羡慕嫉妒的道体“天生剑体”的拥有者。
这种道体万年难得一见,自具神异,即使沈鸿轩没有踏上修真之途,更没有引气入体,但是他在长久的呼吸灵气后,自身剑体自然运转有灵气内蕴在体。
当然,与其说他身上弥漫的是灵力,不如说是更精纯精粹杀伤力也更大的剑气。而这种精纯的剑气影响到了赵云笙身上那件宝物的误判,这也是当初赵云笙一头撞到了沈鸿轩手里的原因。
而且不是一次,赵云笙第二次撞到了沈鸿轩这块铁板上了,撞了个全军覆没 ̄︶ ̄
真是不知道该说谁更倒霉一点,无论是赵云笙还是沈鸿轩都挺倒霉的,糟心的事情一桩一桩接连不断的。
沈鸿轩本来就对莫名其妙赖上他的赵云笙感到烦躁和不喜,如今他又见证了赵云笙身上那神奇的光芒,还杀掉了她身边护着的人,想也知道不可能善了,沈鸿轩干脆一狠心一咬牙下令让身边的下人仆从们将赵云笙绑了起来送到了城郊沈家的庄子里去。
至于那些同样目睹了赵云笙身上秘密的老兵们,沈鸿轩不是没有想过狠下心肠直接除去以免消息泄露,只是他虽然心肠硬了狠辣了,却也没有对自己人下手的狠意,更别提这些老兵都是沈家的下属,是曾经跟随者他一起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友,现在的沈鸿轩,根本就没办法对这些人下手。
不过这些人都是在刀口上舔血的人,危机意识强悍,都不是不识趣的人,从沈鸿轩凝重的表情就知道事情不简单,纷纷主动向沈鸿轩发下毒誓发誓绝对不泄露此事。
将赵云笙绑起来关起来了之后,沈鸿轩派了一个粗实的婆子去搜赵云笙的身,除去那些奢华珍贵的饰品和身份的象征之后,沈鸿轩只在她身上发现了一个比较奇特和古怪的东西。
那是一块巴掌大小,似玉非玉,似木非木,通体呈现一种泛着浅青色的白,这块巴掌大小的物品轻若无物,通体温润无暇,握在手心能感觉到有脉脉暖意从其上传到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