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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疯狂鞭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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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撞在“小三”厚实的“胸肌”上,陆弼晟表情变了——即使是鹿头,表情的变化依旧非常明显。

陆弼晟心里狂吼:剧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才对啊!这只铁皮人不应该应声而倒么?不应该被自己尖锐的犄角扎个对穿么?怎么会……

被刺中胸部挡板的“小三”屁事没有,除了被这股巨力撞退了几米外,一切正常,甚至连一点漆(树脂)都没掉。反观陆弼晟,随着“咔”的一声,它的鹿角发生了明显开裂。

虽说鹿角作为外骨骼并非身体器官,碎了也并不会给它带来什么伤害,但身体未受创伤不代表精神也没受伤。越是高傲的存在越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尊严被敌人踩在地上疯狂摩擦,那样比死还难受:

鹿角作为鹿类的标志,有些其它种族无法理解的特殊意义。就像动物界流行的比美那样,孔雀比开屏、鹦鹉比“口技”、猛兽比爪牙……而麋鹿比的就是角:谁的角更大、更粗、更硬,谁就能在配偶争夺战中获取主动权。

咳咳,陆弼晟好歹也是数百年的大妖,自然不会有争夺配偶的心思,不过这一米多高的鹿角确实是它一直自豪的,就像——男性的骄傲一样。

一只断了角的鹿,其它生物看到了会怎么想?首先就会嫌弃它的颜值,其次是嫌弃它的身体状况(断角怎么着也得算个二等残废了吧?),再写就是怀疑它的战斗力:它这角不会是跟同族好狠斗勇时被打断的吧?呵,战斗力不行啊。

雄性生物不能轻易说不行,雄鹿也是如此。所以才说陆弼晟这一断角,尊严就被按在地上疯狂摩擦了。(?í_ì?)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作为身经百战的妖族老前辈,陆弼晟深知只有活下来才有资格思前顾后这一道理。正打架呢,生命都没法保障,谁还管它什么雄性的尊严不尊严的?

借着这股撞击力,它也学着宗冥施展出“战术后跳”,往大马路上逃去:东边不亮西边亮,铁皮人你等着,咱们山水有相逢!

对它而言,这时候唯一可以选择的逃跑方案就是进市区了。往郊区跑肯定是死路一条,地广人稀的不正好遂了人类使用“火力清除”的愿么?只有跑进市区、最好是繁华地带,它才有脱身的机会。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这句话放在绝大多数场合都是悖谬,不过放在此处却正好应景。

市区是人类超凡者分部最密集的地方,spc分部、各超凡势力办事处、民间超凡者的住所……正常情况下没有妖魔鬼怪敢在大白天展露气势往市区里狂奔,这样多半是有去无回的结果。

但对正被追杀的异类生命而言,往市区跑反而能起到好效果:人越多的地方,追杀者越投鼠忌器,逼不得已还可以绑架一些人质,总还是有活下来的机会的。

而若被追杀者是百年级大妖,一旦它进了市区,主动权就转移到它身上了:生物型核弹进了市区,行事再嚣张跋扈都行。大不了同归于尽,看谁亏!

若让陆弼晟跑出去,这事就完全无法收场了。虽然那时候它难逃一死,但临死前至少能拉上几个街区的无辜市民一起垫背!而且为了保证市民的安全,当局很可能会对其采取妥协性措施,若是态度不够坚决的话,保不齐还得让它给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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