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一地残肢断臂后,魔礼刑感觉气消了一些,不过显然这套住所是不能再待下去了,于是它收拾了一下细软,离开了这个住了几百年的地方。
宅男是不会轻易搬家的,因为这样一来二去之间难免会损坏自己心爱的手办。不只是手办,光是墙上精心贴的那些壁纸带不走也怪心疼的。
而具备“宅”之属性的魔礼刑对于搬家也确实很无奈,当然他并不敢想象要在一个地方一直长住下去:魔生艰难,总会碰上各种各样的麻烦事。
宗老爷子带着宗冥前往它的老巢算账时就没找着正主,这时候的它刚搬新家不久:这世道都乱了,人族与妖魔鬼怪各族打成了一锅粥,即便是身为“宅男”的魔礼刑也不至于不知道这些信息。
那么问题来了,它该怎么办才好?魔礼刑仔细思索了一下,决定——先搬家再说,此地不宜久留!
老实说,魔礼刑并不是那种种族归属感很强的魔物,在种族归属感方面它比孔雀谷族长的思想境界还低一些:后者虽然是亲人族一派,但在这种种族大义面前还是……还是默默地为妖族保存香火的。(仅限于孔雀一族)而魔礼刑倒好,啥都懒得管,仿佛跟人族死战的没有自己的后辈族人似的。
其实吧,严格来说魔礼刑已经达到了“超脱”的思想境界了,混到这份上的它血缘观念非常淡薄,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什么亲情、爱情、友情都无法变成羁绊它的绳索。
至少从人族的大方面来说是挺欢迎它这样的,描述起它来也会作用一些褒义词;而在妖魔鬼怪各族看来这就是“数典忘祖”、是“六亲不认”了,一代“魔奸”实锤了!
当然,欢迎归欢迎,要是能彻底铲除掉它的话,为什么不呢?
这里没有某古代着名人妻控“宁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枭气,而是纯粹的出于杜绝风险的方面考虑的。毕竟它活了这么长的岁月,犯下的人命案不计其数!其罪行之重、行为之恶劣,即使放在素以保护犯罪闻名的民主灯塔国也是可以判死刑的!要是陪审法庭敢反对的话,指不定还会受到情绪激动的反对者的打击报复……
就拿“拆迁惨案”一事来说吧,虽然是当地村民先挖的它家;是闻讯赶来的专家学者们说要将它的收藏“收归国有”、拿去“做研究”、“开博物馆”;是察觉到不对的spc惊海级专员先对它动的手……可它毕竟杀人了不是?而是一杀就是一大片!
倘若它是人类沉雷级的话,这一切自然都不会发生,即便发生了,最终裁决的结果也会说错不在它。
然而它是异族啊!屠杀了多位民众、还造成了数位spc专员死亡、甚至包括几位惊海级专员的异族!这样一来的话,没说的,罪无可恕!
就是这么双标——嗯,也不能说是双标,毕竟本身立场就不同,何谈双标?
就像是华夏古训中说的那样,咬了人的狗要尽快处理掉,因为咬人的感觉已经深深的烙在了它的脑海中,从此以后会不自觉的就做出相同的举动。当然,因为如今社会上各种如洪水猛兽一般的“爱狗人士瞎闹的结果,现代人也很少有敢说这种话且付诸实践的了。(不是说不敢,而是大家觉得没必要同一群疯子计较这个问题,丢人又丢份!)
一只魔物杀了人?没说的,即便追杀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铲除!这是没道理可讲的,无论称呼它的量词是“只”还是“头”亦或者“尊”……
不过说实话,魔礼刑对人族的态度还真就一点都不在乎,这是强大的实力赋予它的自信,它可以丝毫不受民意压迫:就是我干的,怎么滴吧!来砍我啊!
spc对异类生命们有着一套不太完善的评价机制,其中将目前已知的那些妖魔鬼怪们按照实力、修为、威胁程度做了一串排名,排名越往前的就越危险。而魔礼刑这样的在名单中的排名居然是靠后的!
相较于很多穷凶极恶的作乱分子,魔礼刑真的算得上是“儒雅随和”的了:毕竟这世道,咱不能指望妖魔鬼怪们有多么多么好的素质,而像魔礼刑这样养成了玩古玩的“高雅”嗜好的存在真的不多。(?⊿?)?
这份排名到现在也就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了,因为除了排名极度靠后的那些幸运儿,其它上榜者都是要被铲除的对象!这是一场针对全体异族的“大清洗”运动,任何有污点的妖魔鬼怪都逃不出超凡者们的屠刀,呸,狗头铡(这样说会更合适一些)!
其实被宗冥二人找上门来只能算魔礼刑倒霉:倘若它听到风声后跑远点建洞府的话,也就没什么事了。本来宗老爷子在四周巡回了一圈后没发现它的踪迹后是打算撤、去找邻省某只巨妖的麻烦的,谁想这家伙把新洞府建在了距离老洞府不到一百公里远的一处丹霞地貌中……
怎么个意思?舍不得走啊?故土难离还是藕断丝连、无法割舍?在宗冥用第七识分辨出它的方位后,宗阎长叹一声: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们咯!
“刷~”“刷~”“jiu~”三道人影极速飞向魔礼刑的洞府,其中尤以那个块头最大、长相最奇特、配色最好看、背上还冒尾焰的家伙飞得最快,领先了二人多个身位先行赶到目的地。
“好家伙,这速度……”到地方后,老爷子惊奇的打量着“九爷”:“孙贼哎~你看你连傀儡都比不过,羞不羞?”
宗冥:???五十步笑百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