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秋家。
吴骏最后还是放弃抵抗,遵从了内心的选择,大大方方地来家里蹭饭了。
要说做饭炒菜他也会,开小超市那会儿他一直自己做饭,厨艺甚至还很不错的样子。
不过,自从开始卖大米以后,他就再没下过一次厨房了。
到如今,他身家几十亿,已经足够登上华夏的福布斯富豪榜。
下厨做饭这种事情,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
尤其是像吴骏当前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抢钱模式”更容易飘。
骏亨集团旗下的五家公司,每天给吴骏创造的净利润加一起足够开一家五星级酒店了。
一天搂钱几千万的人,除非是真的爱做饭,把这个当兴趣爱好,要不然谁还下厨做饭啊!
吴骏当初自己做饭,只是因为自己做比外面干净卫生,同时也更省钱,仅此而已。
他对下厨做饭这件事没有任何留恋,要么下馆子,要么叫外卖,要么蹭饭。
做饭是不可能再做饭了,这辈子都不可能亲自下厨做饭了。
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一位身家好几十亿,眼看就要破百亿的土豪了,怎么可能再下厨做饭!
林初秋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吴骏感觉她的厨艺快赶上自己了。
餐桌上的三菜一汤做的有模有样,看上去很有食欲。
一盘看上去青翠欲滴的清炒韭菜花,一盘肉丝蒜苗炒鱼面,还有一盘青红椒炒八爪鱼。
三盘菜众星拱月似的地围着一口冒着袅袅香气的砂锅。
汤锅内,山药排骨汤看得吴骏食指大动。
简简单单三道菜一道汤,既美味,又营养,还很养生。
“小秋,你的手艺不错啊。”吴骏坐到座位上,随手把剧本放到旁边,朝林初秋竖起大拇指说,“我看你绝对是传说中那种被演戏耽误了的大厨。”
“吴总缪赞了,我做菜都是自己摸索着学的,登不了大雅之堂。”林初秋起身说,“冰箱里还有些食材,吴总您稍等一会儿,我再去加两道菜。”
吴骏忙招手说:“别忙了小秋,这些菜足够咱俩吃了。”
林初秋坚持说:“很快的。”
对吴骏来说,来林初家蹭饭只是一件临时决定的小事。
但对林初秋来说,吴总能来自己家吃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赏光。
吴总赏光来自己家吃饭,自认不能怠慢了。
吴总来自己家吃饭的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这样的机会估计这辈子也没几次。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林初秋甚至想下楼去大超市采购一圈,把自己拿手的菜都给吴总做一遍。
“小秋,你要再这么客气,我可走了。”吴骏说着起身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林初秋在吴骏心里不仅仅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两人还是同乡的老乡。
吴骏来她这儿蹭饭,也是感觉跟她亲近才来的。
如果两人一点都不熟,也不亲近,林初秋请吴骏来,他还不来呢。
“吴总,别,您坐,我不去了还不行吗?”面对吴骏的强硬,林初秋瞬间放弃了自己的坚持。
两人重新坐回座位上,林初秋给吴骏递了双筷子。
吴骏接过筷子,笑笑说:“这才像话嘛,老乡之间,简单点儿,纯粹点儿,吃顿饭而已,别整的那么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