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不是因为他丢下她跑出去办事,而是因为刚才叶风的那句话:
“左营参将王子健带骑兵营到城外了。”
她都差点忘了,朝肃王有一群信州神武营的精兵驻扎在城外呢。几万人来着?三万?好像不是。五万?
在大燕,除了禁卫军,任何军队没有皇帝的手谕不能进入朔都城。朝肃王的兵在西风原打完弥药人之后,大概有二十万兵马回信州去了,还有五万最精锐的兵马,跟着他来到朔都,一直驻扎在城外。
美其名曰:护卫国都。
可谁都知道,说是护卫国都,其实是护卫朝肃王。只要有这五万精兵在城外虎视眈眈,朝廷里谁敢动朝肃王一根汗毛?
如此,他也就能安心待在朔都,专心追求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元奺。
“啪!”元奺打了自己一巴掌。
自己真是色迷心窍昏了头,居然和秦麦搞在一起了!
如果她还想让大燕的国祚多姓几年“元”,而不是快快就改姓秦,那她就应该想办法把秦麦赶回信州去。
而不是在这跟他卿卿我我。
谁知道他挖空心思接近她是为的什么,因为爱情?
呵呵。呵呵呵呵。
正心烦意乱着,一抬头看见一个女人进来了,挺年轻,挺漂亮,挺优雅,对着元奺敛衽一礼,“妾身沄沄,奉王爷之命,来与您作陪。”
元奺看她穿着打扮,不像是仆人;却也不像王府的女官,因为过于低眉顺目了。元奺就问:“你是什么人啊?”
“妾身是王爷的侍妾。”
元奺更加不爽了。
做她的男人,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不能有别的女人。这是对君上最起码的忠诚。
哪个女皇,会愿意和别的女人共用一个男人?
虽然秦麦现在还算不得“女皇的男人”,况且他一个王爷,养几个侍妾也太正常不过了。但元奺就是不爽,就是生气,就是想发火。